鉴于对德育功能问题传统讨论的承继,也便于集中话题达成语境的统一,本书在未来关于德育功能的讨论中,仅从德育内部功能的角度来使用这个概念。
德育价值与德育功能
(一)德育价值与德育功能
澄清这对概念的必要性在于,首先,讨论功能问题就不可能离开价值问题。其次,不少学者在论述德育功能的时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混淆了这两个概念的,从而导致问题的讨论往往无法深入,甚至出现混乱。
德育价值与德育功能的概念是相互区别的:
价值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是客体的属性或功能与主体需要之间的现实关系,它表示客体的属性或功能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因此,德育价值指的是作为客体的德育活动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或功能对作为主体的社会、个人的发展需要之间的现实关系。而德育功能主要反映的是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教育活动的独立系统的德育及其环境、以及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主要是由系统和子系统的属性和结构来决定的。价值关系主要表现为德育的价值主体即社会和个人与价值客体即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教育活动的独立系统的德育之间的“合目的性”关系。因此,德育价值具有鲜明的主体性、为我性。而功能关系反映的是德育系统与外部环境即现存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等之间,以及系统内部的诸要素如教育者、受教育者、德育内容、方法、手段等之间的客观“因果性”联系。因此,德育功能具有客观性。德育功能关系的改变,是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以及系统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所引起的系统与环境的变化,包括德育系统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相互作用所引起的变化,德育系统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所引起的变化;德育价值关系的完善则只能是社会和个人发展需要的满足。
德育价值与德育功能又是相互联系的:
德育功能是德育价值得以实现的手段。德育价值的实现即作为德育主体的社会和个人发展需要的满足,必须通过开展各种德育活动,使德育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德育功能作为系统与环境以及系统内诸要素相互作用的客观结果,是满足社会和个人发展需要的基本条件。没有各种德育功能的充分发挥,社会和个人的发展需要就无法满足,德育价值也就无法实现。
德育价值是德育功能的目的。开展各种德育活动,是为了满足社会和个人的发展需要。在德育活动中,各种德育功能的发挥也正是为了实现某种价值。离开德育价值,各种功能的存在是无意义的;离开德育价值的规范和引导,德育活动则可能会效率不高,功能缺失,甚至导致各种负面功能的产生。所以,如果从德育价值和德育功能的角度来观察德育,我们应当会得到这样的认识:德育活动应该是德育价值主体(社会和个人)在其发展需要的驱动下,通过自己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即通过相应的实践活动去影响和改变现存的德育功能关系,并使之不断适应和满足主体的发展需要,形成一种新的价值关系的过程。
我们发现,由于德育价值反映的是德育活动的属性、功能与德育价值主体的需要之间的关系,因此按照德育主体的不同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将德育价值分类为德育的社会价值和德育的个体价值。而以往的一些研究者恰恰在这里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一种典型的观点就是,把德育功能划分为社会性功能和个体性功能这两大功能,而划分的依据,恰恰就是德育对于社会和对于个体的人所具有的价值或者意义。[85] 类似的错误也发生在:有学者把德育功能的内外划分,混淆到德育价值的区分上,指出德育价值也有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之分。认为“在德育系统内直接实现的价值称为内在价值”,“而通过受教育者的活动这一中介在德育系统之外创造的价值,可以称为德育的外在价值。”在这里,明显存在着概念的混乱,因为要讲价值就不得不明确这个价值所对应的主体,我们在这里能感觉到的是价值这个概念被偷换了N次。而关于德育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问题,笔者认为这样的划分既不科学也无必要,如果一定要将德育的价值做类似层面的区分,则需要我们用专门的章节来讨论一对相关的概念了——德育的工具价值与本体价值。
(二)德育的工具价值与本体价值
本书在第一章对传统德育功能观的综述分析中,曾经指出:“综观传统德育功能观,可以发现,传统德育功能观更多地是从德育的工具价值……出发来阐述德育的功能,带有极强的‘工具理性’色彩”;在第二章关于主体性德育的述评中,也提到“主体性德育从德育的本体价值即德育的本质出发,突出了德育对于受教育者主体发展的功能”。
有必要在这里就前文所涉及的这两个概念,即“德育的工具价值”和“德育的本体价值”,做一个深入的理解。
本书第四章论述德育的本质时曾经指出,德育就是教育者通过一定的途径和载体,促使受教育者不断内化人类肯定性的精神本质,实现社会思想道德的个体化和个体思想道德的社会化,从而加速受教育者的个体社会化进程,实现合社会性的个体调谐发展的教育过程。同时,在剖析“个体社会化”概念的时候也明确指出,首先,个体社会化,是“人之为人”的依据,是从“社会对人”的角度来实现个体人对人本质的占有。个体社会化的过程,正是自然意义上的人逐渐地摆脱自然性而成为社会人的过程。其次,个体社会化还是“人之为人”的丰富与拓展,是从“人对社会”的角度来实现作为社会关系主体的“现实的活生生的特殊的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个性发展。正是通过这个过程,个体的人才具有了不同于其他个体的丰富而独特的个性,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活生生的特殊的个人”。
按照这个观点,我们也应当通过从两个不同的视角来审视德育的本质,来把握德育的价值:首先,从社会哲学,从“社会对人”的视角审视,德育的本质表现为规范人的工具性,体现出德育所具有的使“自然意义上的人逐渐地摆脱自然性而成为社会人”的工具价值;其次,从人学哲学,从“人对社会”的视角审视,德育的本质则表现为发展人的目的性,体现出德育所具有的使“现实的活生生的特殊的个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个性发展的本体价值。
因此,德育的工具价值和本体价值,只是对一个命题从两个不同角度观照的结果。对这两者的重视程度,反映了德育的两种不同立场。传统德育观念中,更加注重德育的工具价值,将学校德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功能子系统,强调德育的使命在于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准则对学生进行规范和制约,以促使其个体的社会性本质不断生成、展开、和演进,以实现个体的社会化。而德育在近年来的发展,则表现出了从注重规范向注重发展,从注重工具价值向注重本体价值转变的基本特点与趋势。当代德育更加注重德育的本体价值,强调德育的使命在于满足个体的道德需要,追求个体道德人格的完善,使学生真正成为道德的主体,实现道德上的自由或自治,这是值得我们关注和庆幸的。
《控制与决策》
《麦类作物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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