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思考“德育应该做什么?”,“想要德育做什么?”,“德育做到了什么?”这几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实际上就已经把德育价值、德育目的和德育效果的问题纳入到了我们的论题。德育价值、德育目的讨论的是“应然”问题,而德育效果考察的是“实然”问题。毫无疑问,在“应然”与“实然”之间,必然还存在着一个连接两者的中介,那就是“本然”问题,“德育原本能够做什么?”的问题,亦即德育功能问题。显然,这三者是不可混淆的,同时三者之间又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德育应该做什么”,“想要德育做什么”必须建立在“德育原本能够做什么”的基础上才是正确合理的,对“德育做到了什么”的考察也必须以“德育原本能够做什么”为参照系才是科学的,即德育价值评价和德育目的设定必须以德育功能的科学定位为依据,对德育效果的考察也必须以德育功能的实现为基准,这才是符合逻辑的。
功能、功能主义和德育功能
(一)系统和功能
功能是表示系统与环境相互关系的范畴,它体现了系统与环境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的交换关系。按照现代系统论的观点,任何事物、过程都不是实物、个体和现象的简单堆积,而是系统的存在。系统是由若干相关要素组成的,有一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统一整体。系统是一种普遍的存在,在自然界,大至太阳系、银河系、总星系,小至原子和其他基本粒子都是系统。而整个社会,以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如经济、政治、文化等也都以系统的方式存在和发展。从总体上说,系统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整体性、相关性和动态性。整体性是系统的首要特征,系统是一种整体性的存在,整体不是组成它的要素和部分的机械组合,而是它们有机结合的整体;整体的功能不是组成整体各个部分功能的简单相加,而是取决于构成系统的各个要素的组织方式,即结构。合理的结构会增强系统整体的功能,使整体的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不合理的结构会削弱和破坏整体的功能,使整体功能小于各部分功能之和。所以,系统论认为,系统的整体在研究中始终处于优先的地位,研究必须以系统的整体性为出发点,目的是实现系统整体的结构与功能的优化。
功能则是由若干要素按照一定结构有机构成的系统在与特定的环境相互作用时所产生的结果。因此功能是表示系统与环境相互关系的范畴,它体现了系统与环境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的交换关系。系统的功能只有在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才能体现出来。离开了一定的环境及环境与系统的相互关系来抽象地谈论功能是没有意义的。每一个系统都有特定的功能,与结构相应,在复杂系统中,要素之间的活动关系和活动关系之间的活动关系不仅是多元的而且是多层次的。功能是系统各要素之间行为关系的总体或集合,是系统整体活动所表现出的能力,无序的或单个的要素活动不能形成系统的整体功能。各要素的活动既有相对独立性,又有一定的相互依赖性。一旦系统的整体功能形成,要素的活动就会受制于整个系统的功能。一般情况下,要素的行为从属于系统整体行为的需要。
(二)结构功能主义
现代西方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流派——结构功能主义认为,社会是具有一定结构的系统,社会的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并对社会整体发挥着必要的功能。现代社会学中的结构功能主义是在以往的功能主义的思想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社会科学中的功能主义由来已久。孔德和斯宾塞在其著作中都有所论述。迪尔克姆、拉德克利夫—布朗和马林诺夫斯基比较系统地阐述过功能主义。20世纪4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提出了结构功能主义这一名称。帕森斯的理论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著作中:《社会行动的结构》(1937)、《社会体系》(1951)、《行动的一般理论》(1951)、《经济与社会》(1956)、《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1960)、《社会:进化与比较的观点》(1966)、《现代社会体系》(1971)。
系统概念是帕森斯功能理论的核心。在帕森斯的概念体系中,社会结构与社会制度是等值的。结构不是具有实体性的具体的社会组织,而是制约着特定类型角色互动的抽象规范模式。行动系统的基本制度化结构是由这一系统必须满足的功能需求决定的。功能对维持社会均衡是适当的、有用的,是控制系统内结构与过程之运行的条件。相互关联的功能构成功能系统。帕森斯提出的“功能系统”包括四种功能子系统,即适应(A)、目标的达成(G)、整合(I)、模式维持(L)。“适应”,指的是指系统必须同环境发生一定关系,为了能够存在下去,系统必须拥有从外部环境中获取所需资源的手段。“目标的达成”指任何行动系统都具有目标导向,系统必须有能力确定自己的目标次序和调动系统内部的能量以集中实现系统的目标。“整合”,指任何行动系统都由各个部分组成,为了使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有效的发挥功能,必须将各个部分联系在一起,使各个部分之间协调一致。“模式维持”,指行动者之间的互动,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是按照一定的规范模式进行的,系统必须确保系统内行动者各子系统表现适当,并可以处理行动者内外部的紧张。这个子系统以价值为中心。[82]
学习以帕森斯为代表的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思想,对于理解德育功能,是有一定的帮助的。
(三)德育功能
以系统论的观点来看,德育也是一个系统;因此,德育功能[83] 是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时所产生的结果。
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可以称为德育的内部功能。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德育目的、德育内容和方法等等。这些要素相互作用的总和构成德育内部功能,其中主要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德育系统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所导致的结果,称为德育的外部功能。德育环境主要包括自然界、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德育外部功能包括系统对自然界、政治、经济、文化所产生的作用和自然界、政治、经济、文化等外在环境对德育系统所产生的作用。德育内部功能和外部功能实现的机制不同。德育内部功能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系统内部诸因素的相互作用。德育内部功能可以作为制定德育目的的依据。德育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德育内部功能的实现上。而德育的外部功能能否实现,不取决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主观愿望,而是受制于社会环境中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德育外部功能的实现,除了需要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努力之外,还依赖社会各方面的协同作用。
由系统论的观点,我们自然地会集中到这样的结论:德育的内部功能,集中于考察德育对于德育对象即受教育者所具有的作用,而德育的外部功能,集中于考察德育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以及通过受教育者从而具有的对于自然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所起到的作用。[84]
《控制与决策》
《麦类作物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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