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种情形仅仅是自由主义在一定发展时期呈现出来的特征,是自由简单化和一元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随着简单自由主义在实践中问题的暴露,自由主义本身也开始朝日渐复杂化的方向不断演化。实际上,随着人类基本权利的深化和扩展,现代自由主义已不再局限财产自由这一层次上,也不再把任何私有财产的获得都视为正义的,私有财产的保护也不再成为自由主义的核心;相反,现代自由主义更关注个体的平等生存权问题,这体现为对社会贫困的关注、对弱者的同情。例如,霍尔姆斯就指出,“当少数民族的投票权没有在法律上得以实施,或者贫穷的黑人婴儿由于社会歧视他们碰巧降生的群体而导致死亡率较高时,自由主义的观察家们就会提出抗议”。[5]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用单一的维度来判断是否是自由主义,而是要洞见它内涵上的不断发展性和日益复杂性。在某种程度上,在西方社会流行的几大思潮中,无论是保守主义、无政府主义还是社群主义、法团主义,其代表人物本质上都是自由主义者;试问:有谁能否定麦金太尔、德沃金、桑代尔是自由主义者吗?他们之所以对自由主义进行批判,很大程度上针对的是一种简单自由主义,试图对简单自由主义造成的人类社会“自我荒谬化”倾向进行拨乱反正。
就笔者而言,我对任何思潮都持开放的态度,并积极吸收其中的有益养分,因而显然不能贴上简单自由主义的标签。一般地,在政治领域,笔者主张个体间的平等、民主,主张对每个生命的尊重,强调思想、言论和新闻的自由,而反对任何少数的强权和专制,也反对任何得多数暴政,反对那种以“公意”的名义来损害个人自由的行为;但在经济领域,笔者承认国家干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强调对弱势者的经济关注,而不相信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存在自然的和谐一致,不相信无形的手能够有效地协调社会个体的互动行为,不相信完全竞争能够实现帕累托有效的社会福利改进;同时,在文化领域,笔者信奉儒家重视社会和谐和合作的理念,推崇“尽其在我”的社会责任文化,践行“为己利他”的行为方式,而反对西方社会中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反对盲目征服、扩张和竞争的倾向,反对因工具理性对交往理性的排斥。因此,如果非要贴上简单的标签的话,那么,笔者是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经济上的干预主义和文化上的保守主义。当然,如果仅仅从“精神之独立”和“思想之自由”的角度上看,笔者当然是自由主义者;而那些否定者只不过“是因为他们首先把权力等同于财产权和合同的自由,就是说,使等同于经济的自我利益,而不等同于知识的、宗教的活政治的自由”。[6]
不过,能够全面体现这种特征的更恰当的标签,不是一般性的自由主义概念而是复杂性的自由主义概念,正是基于这种复杂性,真正的自由主义并不把权利视为政府权威根本不敢侵入的私人领域;相反,正如霍尔姆斯所说,“经典自由主义者一贯认为,一旦个人发现他们受到了暴力或欺诈的损害,他们都能求助于法律——不管这损害来自于私人的住房、俱乐部、公司、大学,或教堂。”[7]显然,自由主义的复杂性特征无论是在王国维、陈寅恪、梁漱溟还是顾准、王元化等人身上都体现得非常明显,而与当前国内一些所谓的“自由主义者”或“社会民主主义者”乃至“马克思主义者”内在的简单化倾向存在根本性的区别。汪丁丁强调,“在现实问题面前,特别是在中国的现实问题面前,自由主义思想的复杂性,或具有复杂性的自由主义,往往表现出相对于其它类型的思想方法的优势”;相反,在20世纪末掀起的“自由主义与新左派”论战,只不过“是九十年代被再度解禁的市场狂潮冲击下我们中国人迅速西方化了的生活方式与我们内在的情感方式之间的严重冲突。在这一冲突内,中国知识分子,不论他的立场是自由主义的还是新左派的,或者,不论他是否有确定的立场,他不可能借助于西方的立场来解决这一冲突”。[8]
而且,尽管自由主义的一个主要特色就是对个人权利的强调,反对以“公意”的借口对个人权利的损害;无论是诺齐克、罗尔斯还是德沃金都是如此,只不过对个人权利的不同认知以及偏重而形成了不同价值主张。但现代自由主义者大多将个人权利与平等联系起来,强调自由与平等的一致性;同时,不仅关注私人领域的权利平等,而且关注公共领域的权利平等,这就是人本主义的自由主义者。显然,人本主义的自由主义关注的不是抽象的自然权利,而是把权利置于具体的社会历史背景中,特别关注弱势者的应得权利;事实上,无论是西方的 苏格拉底、马克思、卢梭还是中国的孔孟诸贤,他们都关注弱势者利益的保护。而笔者一直在致力于关注弱势者的应得权利,关注社会公权利和金钱权利对弱势者权利的现实侵害;因此,人本主义可以且应该成为笔者更好的标识,是人本主义的自由主义者。特别是,作为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尽管他们对社会发展的方向特别是路径上存在不同的看法,但都不是那种从个人私利出发的经济人,而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正因如此,他们往往既不会谄媚于当局,也不容易屈服于当政者的淫威,在某种意义上,“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就是知识分子的真正本色。
正是基于强烈的社会责任和人道关怀精神,真正的知识分子往往用其毕生精力来对社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作深刻的剖析,而不是仅仅粉饰它,论证它的合理性;而且,那些知识越渊博、思想愈深邃的学者,人本主义精深就越强烈,越会全面地审视社会中的异化现象。事实上,从经济学说史的角度看,无论是斯密、西斯蒙第、马克思、穆勒、马歇尔、凡勃伦还是加尔布雷思或森,他们都不会对简单地采取自由放任或国家干预的政策;如斯密充分认识到企业主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不一致性,而马克思则把人的全面自由视为其根本的学术思考。而且,从经济学说史的角度看,那些对人类影响愈大的学者,其思想的复杂性往往也越明显;马克思思想的复杂性实际上已经在历史、哲学、宗教、法律、政治学、社会学乃至心理学等领域得到充分的挖掘,斯密思想的复杂性也充斥在各个领域,笔者在探究斯密在人性上的认知时也充分揭示了这一点。所以,加尔布雷思强调:“马克思是非常宝贵的社会调查力源泉,因而不可能作为共产党人的专有资产流传下来,斯密实在是太博学风趣,因而不可能沦落到与几乎没有真正读过他的著作的保守分子们同流合污”。[9]
二、经济自由主义中的简单化倾向
尽管自由主义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复杂,但当前社会中却流行着两种极端化思潮:市场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而且,由于两者所体现了利益要求是不同的,因而分别受到不同群体的支持和倡导。一般地,市场自由主义受到广大工商业主以及保守(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支持:一方面,市场自由主义承认了金钱实力在社会博弈中的合法性而排除了其他力量的要求,这显然对那些在市场交易上处于优势地位的工商业主是有利的;另一方面,这种社会不大会出现大的振荡而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这显然比较适合信奉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保守(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之口味。相反,国家干预主义往往受到上层官僚集团以及激进(自由)理想知识分子的支持:一方面,国家干预主义提高了政治权力、地位以及其他特权在社会博弈中的合法性而抑制了金钱权势的要求,这显然对那些在政治交易上处于优势地位的官僚集团是有利的;另一方面,这种社会的发展方向往往由那些拥有影响力的精英来引领,这些社会精英往往可以根据自己的理想来对社会进行规划和建构乃至激进的变革,这显然比较适合那些信奉社会改造和具有强烈建构理性的激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之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