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藏书室、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建设标准
2.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藏书量标准
体音美 教室
1.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体育、音乐、美术活动室设置及建设标准
2.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体音美教室和器材室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食堂、 宿舍
食堂
1.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建筑面积标准
宿舍
1.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标准
卫生室
1.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卫生室及相关配备设施设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标准
经费
公用经费
1.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财政性教育经费标准
2.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
师资 队伍
数量
1.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师比标准
质量
2.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历标准
(二)完善一种制度:义务教育教师交流制度
相对于缩小办学条件差距而言,缩小校际间教师水平差距更为不易。教师不仅是政策配置中的客体更是自身选择的主体。因此建立合理的交流模式,为教师交流制度的实施提供平台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供选择的模式有:
第一,划分“学区”式交流模式。该模式依托现有的优质学校,按照就近原则,划分出若干个由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组成的“学区”。教师、校长任职在“学区”的范围内进行。同一个“学区”内统一安排教学人员,统一组织备课,统一组织教学,统一开展质量监测,统一组织校本培训;学区内所有学生共享学区内学校的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等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该模式下,教师不再固定地属于某个学校,而是在学区内“走教”,实现教师资源共享。
第二,对口“捆绑”式交流模式。该模式将城市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进行“捆绑”,建立合作关系。捆绑学校可以通过建立教研网络,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小组研讨、校长论坛、专题调研等形式开展交流活动,使农村薄弱学校教师、校长可以吸取相对先进的教育理念、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技能;也可以采取互派方式开展交流活动。定期从优质学校中选派骨干教师到对口薄弱学校进行不少于一定时期的任教,同时农村薄弱学校安排教师到对口优质学校进行听课、观摩、参加教研等学习活动。对口学校间也可以开展双方的校长、副校长间的交叉任职来实现相互交流学习。
第三,“教育集团式”交流模式。该模式依托优质学校、名校,以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以名校输出品牌、师资、办学理念、管理方式等为手段,依靠名校和新建学校、薄弱学校、民办学校、农村学校等组成教育集团,带动其共同发展,迅速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满足人民平等地享受优质教育需求的一种交流方式。该模式下,集团内学校的教师、校长自由流动,优质师资资源集团内共享,有效的缩小了校际间资源配置不平衡。
(三)解决一个难题: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对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采取的是“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流入地政府要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如此以来,就产生了对流入地政府来说财权和事权不相匹配的问题。对流动人口义务教育的投入存在着收益和成本的外部性问题,因此不能仅仅依靠流入地政府来解决。由此我们建议探索实行义务教育的“教育券”制度。教育券由人口流出地政府负责签发,由流动人口交给就近入学的学校,学校汇总到县级政府,再由县政府负责向省财政申请调整在校生基数,实现教育经费随人口的流动而转移。这样一来,既保证了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机会和权利的实现,又使得流入地学校有了充足的财力保证,从而有助于真正实现义务教育的均等发展。明确规范流入地政府、流出地政府在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中的财政责任,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是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根本。
(四)加大一种力度:财政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
中央的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是一种一次性的或短期的“补血”性财政支持,要切实提高湖北省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实现教师工资能够足额发放,办学条件能够达到基本标准,贫困学生能得到必要的资助,教育差距能够逐步缩小,必须完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造血”性支持。省以下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以县为单位进行义务教育经费供求测算。“县级及以上政府都应建立独立的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以方便义务教育支出最低标准的确定及与各地实际支出的比较,建立县级政府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模型,确定转移支付需求。通过测算县级义务教育支出缺口,进而确定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规模。最后明确各级政府弥补缺口的责任”。[7]
为了提高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必不可少。对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可以有以下模式:第一,专款专用模式。该模式必须指定专门用途,如用于危房改造,用于义务设施达标,用于现代信息技术设备购买,用于师资培训等具体项目。第二,零基预算模式。该模式前提是多个出资主体共同出资用于某个项目,项目完成,资金结束。第三,绩效管理模式。该模式依据资金使用绩效的指标,在政府拨款的同时,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于达不到指标要求的,作相应的扣减处理。我们应根据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达到转移支付资金的有效运转,切实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五)建立一个体系: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完善政府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为地方政府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提供持续的动力。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表明,制度而非技术,是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技术进步是制度作用的外化结果或表象,受制度制约和导向,制度的核心作用在于提供确定性预期、激励生产性努力和节约交易成本。因此,完善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能够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8]我国的政绩考核激励体制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实行的官员目标责任制以后开始逐步走向制度化。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激励主要来自中央政府以GDP为主的考核,而对公共服务的问责和考核机制不健全,缺少必要的监督,致使地方政府有激励集中供给那些能带来任期内经济增长的义务设施,而忽视本地民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因此,建立对县、市(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绩效考核机制,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纳入县、市(区)政府的政绩考核范围,在考核GDP指标的同时,逐步把各地的义务教育均衡水平指标列入考核范围,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服务的公众满意度进行测评,从制度上激励各级政府从唯GDP论中解放出来,不断提高湖北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