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6 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教师比例城乡分布图
数据来源:《湖北教育统计年鉴2009》计算所得
4.城乡义务教育可及性差异
湖北省2008年学龄人口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分别为99.69%和97.93%,其中农村的学龄人口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分别为99.63%和97.51%,[5]农村学龄人口入学率与全省平均水平仍有差距。考虑到城市学龄人口数量少,但净入学率高,而农村学龄人口数量是城市学龄儿童数量的数倍,但净入学率低于城市水平,从而可以间接反映出农村未入学学龄儿童的绝对数量大大超过城市的未入学学儿童绝对数量。湖北省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升学率和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分别为45.7%和108.7%,由于统计资料的欠缺,本研究无法直接对比湖北省义务教育升学率的差距。从2010年,课题组的对湖北省鄂州市、洪湖市和崇阳县三地的调研结果来看,由于各地政府均对义务教育给予了充分重视,样本地区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城乡差距较小,但是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升学率方面,样本地区的城市则远高于农村。
二、城乡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的制度性根源
(一)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衍生出城乡二元教育结构
在资源配置的“财政中立性”缺失的条件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差异决定了城乡教育资源配置的总量、结构和规模的不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渗透到教育领域,衍生出城乡二元教育结构。首先,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一方面使得大量富余农村人口长期滞留于农村,农村家庭承受的经济负担加重,多数农民家庭在承担子女教育费用时表现出相当的困难,另一方面,流入城市的农民因没有城市户籍而无法获得与城市人同样的权利和福利,大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被远远超过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的入学赞助费、借读费、建校费等花样不断翻新的各种费用挡在城市学校之外,无法接受到与城市儿童平等的义务教育,从而使他们的发展从一开始就与城市儿童拉开了距离;其次,现有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使国内外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可以以交易成本较低的方式获取廉价的农村土地资源,转为非农用地,获取超额利润,而农民利益的流失越来越严重,大量失地和无地农民成为新的社会贫困阶层;同时,差别巨大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使得“城市公益事业国家办,农村公益事业农民办”,更相对加重了农民的负担。[6]在这种格局中,不仅对城乡教育资源的配备标准截然不同,就连城乡教师的待遇也等级森严。同时城乡二元教育结构的形成又进一步促进了城乡经济差距的扩大,形成恶性循环。
(二)地方政府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动力机制缺失
义务教育投入对经济发展的效应不是立即见效的,使得教育财政分权体制并不能保证地方政府有足够的激励来增加教育支出。相反,当增加财政收入与提高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公平两个目标争夺财政资源时,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会降低对教育投入的努力程度。同时,义务教育的外溢性使得地方政府也不会拥有较强的意愿来提高义务教育的供给水平,推动义务教育的城乡均衡发展。同时,监督监察机制不健全、监督效力不够使得地方政府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等的动力缺失,使得某些政策的实施流于形式,造成了“口头重视,行动不落实”的问题。
(三)缺乏统一的义务教育均等化标准
至今,湖北省未能出台义务教育的均等化标准,甚至亦没有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建设标准。基本是县、市(区)政府各自为政,根据各自的财力和投入多寡以及当地民众呼声,来确定各自的标准。我们仅从鄂州、洪湖和崇阳三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差距就可看出,越是经济条件好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标准就越高,反之,越是经济条件较弱的地区,义务教育的标准越低。湖北省没有给义务教育划定一个最低的标准,而是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自身能够承受的财力状况不间断的提高自身的水平,也不断的加大了义务教育的不均等状况。
(四)公共财政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政府依旧是经济建设型政府,经济建设投资在整个社会投资中依旧占据主导地位,公共服务支出依旧处于政策目标选择的第二位。历年来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投入比重在各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并不是很大。这归结于我国当前没有建立起科学的公共财政制度和制度化的转移支付制度。目前我国非对称性财政结构不利于实现义务教育均等化,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比重缺乏合理的制度安排。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领域的事权和责任划分不清,中央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在涉及政府间关系问题上过于模糊,不利于政策实施。此外,业已形成的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具有财政能力均等化意义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不合理,作用不明显;建立在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不清义务上的专项转移支付缺乏科学分配依据,申报方式随意,分配方式不规范,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落后等。
三、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创新
(一)建立一个标准体系: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体系
教育公平的核心理念表现为入学机会的平等、受教育条件的平等以及教育结果的平等。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巨大差别违背了教育应该平等面向所有受教育者的基本要求,并且在事实上影响了受教育者在入学机会、受教育条件以及最后教育结果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因此,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按照一个相对统一和一致的标准符合义务教育本质特征的要求。我们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推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均衡发展、适度超前、实用便利、环境文明”为原则,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体系,以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均等。
表6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体系
校园用地 和 教学用房
校园用地
1.校园选址、布局标准
2.城乡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标准
校舍面积
1.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与办学规模相应的校舍建筑面积标准
2.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室面积标准
3.与办学规模相应的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的间数和使用面积标准
4.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厕所建设标准
活动场地
1.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体育运动用地标准
2.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绿化科技用地小学标准
实验室、 图书馆(室) 及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
实验室
1.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验室、仪器室以及仪器设备标准
信息
1.城乡小学远程教育卫星教学收视点设备或计算机网络教育及教学资源标准
2.城乡初中计算机网络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及教学资源库标准
图书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