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
目的:为了全面了解江西省目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状况,为江西政府制定特殊教育方针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从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数据库中,检索6-14岁残疾儿童少年的有关信息数据,用SPSS社会科学统计软件统计分析其接受义务教育现状;
结果:江西残疾儿童少年在同龄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1.42%,其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率为65.56%,明显低于全省同龄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率(98.08%),辍学者中以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者为多,在接受学校教育者中有81.36%是进入普通教育学校普通班学习;
结论:目前江西6-14岁残疾儿童少年(除肢体残疾外)至少有85363人需接受特殊教育,但现有特教师资紧缺,特教学校也只能接纳其中20.0%的特教生,特殊教育资源远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
关键词:残疾儿童,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基础教育,教育需求。
关心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为了帮助政府摸清江西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为制定特殊教育方针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江西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发展,根据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对江西省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需求进行了分析研究,现将分析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研究对象与资料来源
此次研究的对象
(1)为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对象中,在小区常住的6-14岁、其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除肢体残疾外)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凡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残疾的儿童少年视为多重残疾;残疾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残疾。本文研究的资料来源于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库。
2. 研究内容与方法
2.1 研究内容
分析6-14岁不同年龄、性别、残疾等级、残疾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的情况,用数理统计方法推算江西省目前残疾儿童少年中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的预期人数,其接受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的情况,同时预测江西省“十一五”期间残疾儿童少年对特殊教育的需求。

* 陈和利,男,学士,卫生管理学教授,江西省重点学科带头人, E-mail:ncheli@163.com。
2.2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构建能为本次研究分析所用的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的数据结构 |
从省级残疾人数据库中搜取6-14岁残疾人有关数据资料,同时从internet 网、校园网查询相关资料 |
建立江西6-14岁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研究所需的SPSS数据文档 |
统计分析被调查样本6-14岁残疾儿童少年人口学特征,不同年龄、性别、地区、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 |
根据被调查样本统计分析结果,用统计学理论推论江西全省6-14岁残疾儿童少年已接受特殊教育的现状 |
调研与查询资料,江西全省目前6-14岁各年龄人口数及其人口构成情况 |
找出差距,提出满足江西残疾儿童少年 特殊教育需求建议 |
2.3 分析方法
从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省级残疾人数据库中,用计算机查找6-14岁的儿童少年有关数据资料,建立SPSS(Statistical Package for the Social Science)数据文档,用数理统计理论和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15.0分析不同地区、不同残疾级别、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分布和对特殊教育的需求,因肢体残疾儿童少年可进普通教育学校普通班学习,本文未列入统计分析。
3. 分析结果
3.1 城乡残疾儿童少年占同龄人口比例
在调查的样本资料中被调查的6-14岁儿童少年共12689人,发现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共180人,农村158人中智力残疾75人(占47.47%),多重残疾42人(26.58%),其他4种残疾41人,城市22人中智力残疾11人(50.0%),多重残疾6人(27.27%),其他残疾5人。残疾儿童少年人数在被调查同龄人口中所占比例见表1。
表1 6-14岁残疾儿童少年城乡分布

区 域 调查人数 残疾人数 比例%

城市儿童少年 1661 22 1.32
农村儿童少年 11028 158 1.43


合 计 12689 180 1.42
3.2 不同性别残疾儿童少年占同龄人人口比例
在6-14岁的180名残疾儿童少年中男性112人,其中智力残疾50人,多重残疾30人,其他残疾32人;女性残疾儿童少年68人,其中智力残疾36人,多重残疾18人,其他残疾14人;不同性别残疾儿童少年人数占被调查同龄人口比例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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