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的合法性危机包含输入和输出两个方面。主要关注政治体制的程序的输入合法性取决于体制决策的方式,即决策是否公平。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这一观点要求提升安理会的代表性,以及改革机构工作方式,使之更具包容性、更加透明化。输出合法性主要通过政治体制的成绩进行衡量,即这一体制有没有达到它的目标,或者解决相关问题。在安理会改革提案中,这种诉求主要表现为要求加强机构的有效性,并使之更负责任。
两个争论的焦点
总体而言,关于安理会改革的两个争论焦点围绕着扩大和工作方式改这两个方面展开:第一个焦点是输入合法性和输出合法性之间的关系。其核心的问题是扩大等加强安理会民主特性的改革是否必将削弱该机制的有效性或效率?
争论的第二个焦点是如何将提升输入合法性的抽象原则实施到具体的实践中去。两次世界大战的历史教训使得联合国的建立兼顾了大国责任与大国协调和国际社会广泛团结、共同抵御安全威胁着两种思路。那么是否需要增加常任席位来提高机构代表性呢?扩常是否和增强国际机制民主特性的诉求冲突呢?
欧盟与中国的安理会改革政策
分裂中的“欧洲安理会改革政策”
高举“有效多边主义”旗帜的欧盟是联合国改革进程中的重要行为体,但在安理会改革上却是个显著的例外。[xiv]主要围绕着改革的第二个争论焦点,即如何加强安理会代表性的问题,欧盟内部基本上分裂为由德国各意大利领导的两个阵营。[xv]德国向来认为凭借对联合国的政治、物质、财政以及人力贡献,自身是安理会常任席位理所当然的候选国。[xvi]冷战一结束,它就联合日本在美国的支持下追求安理会的快修方案。但是这不仅在欧盟内部遭到意大利等国的坚决反对,再国际上也很难得到广泛支持。2005年7月德国联合日本、印度、巴西向联大提出了四国方案:要求增加6个常任席位和4个非常任席位;在美国的压力下同意新常暂不行使否决权,而留待15年后重新审议解决;联大应尽快就该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意大利的害怕德国入常将损害自身地位,因此它对权力政治的考量并不比后者要少。[xvii]但它的立场体现了欧洲一体化的深刻烙印。1990年其外长Gianni de Micheli曾提议在安理会中设立共同的欧洲席位,取代英法的常任理事国席位。这一激进观点受到欧盟高级代表索拉纳的支持,在各种场合多次重申,[xviii]并为大多数欧盟机构工作人员所赞同。[xix]2005年6月9日欧洲议会对安南关于联合国改革的决议作出了回应,表示一旦法律上允许,欧盟应当努力争取在安理会中设立单一的欧盟席位,同时,作为欧盟代表的欧盟国家应当获得安南秘书长所提议的其他分配给欧洲地区的席位。[xx]随着欧洲一体化深入发展,对于许多欧盟小国,以及德国和意大利而言,欧盟单一席位都是一个更加有利的方案,[xxi]它不仅使一个更紧密联合的欧盟在安理会中更具影响力,也增大了除英法外的欧盟成员国对安理会的参与。但是这一设想面临着难以克服的法律和政治上的困难:联合国宪章第四条规定只有主权国家能够成为该组织的成员;更重要的是,英法两国很难放弃作为它们大国地位标志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因此,德国力图谋求独立的常任理事国席位,而意大利则针锋相对,转而反对扩常,为主权平等和地区轮值席位而战。90年代中期以来它活跃在拥有70多个成员的“咖啡馆俱乐部”,反对安理会改革导致发展中国家边缘化。2005年面对四国集团的猛烈攻势,包括意大利在内的四国在各自地区的主要竞争对手发起了“团结谋共识”会议,参与者多达119国,反对为改革设定时限,并提出自己的方案:反对任何新增特权,增加10个非常任理事国席位。
表 2: 欧盟成员国关于安理会改革立场[xxii] “四国集团” (15) “团结谋共识” (3) 采取灵活立场 (3) 沉默(6) 德国,
法国,英国,
丹麦,芬兰,瑞典,
葡萄牙,比利时,奥地利,希腊,
拉脱维亚,波兰
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意大利,
西班牙,
马耳他 荷兰,
塞浦路斯,
罗马尼亚 爱尔兰,
卢森堡,
爱沙尼亚,
匈牙利,
立陶宛,
保加利亚
尽管欧盟内部深刻的分裂是导致安理会改革举步维艰的主因之一,但是比较德国和意大利各自作为集团核心所提出的两个改革方案文本,不难发现欧盟各国对改革存在着不少的共识:
首先,欧盟国家基本上都认为安理会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是改革的行动者而非旁观者。德意虽然分属不同的改革阵营,却深深地影响着各自阵营的主张。
第二,欧盟国家都意识到安理会的合法性危机包含着输入和输出两个方面,也都认为提高安理会代表性、包容性和透明度可以提升输入合法性,也不必然会对机构的有效性,即输出合法性造成损害。
第三,德意方案都要求将安理会扩大至25席规模,且将之视为发展中国家和美国利益诉求的折中调和之道。[xxiii]但美国而言25席仍然是无法接受的,因为这将使“安理会任何决议若要通过都必须得到一至两个亚洲或非洲国家的支持”。[xxiv]显然,相较于美国欧盟国家更加愿意同发展中世界打交道。
第四,欧盟基本上在不增加新的否决权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并同意对五常的否决权使用进行一定的限制。早在1998年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捷克、爱沙尼亚 、匈牙利、爱尔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等欧盟成员国或准成员国就联合澳大利亚组成了“十国集团”,它们意识到完全废除否决权不现实,而要求在不修改宪章的情况下对否决权进行限制和改革。[xxv]德国在制定自己的改革提案时,将它们较为务实的方案考虑在了其中。[xxvi]
最后,德意方案都意在维持欧盟在安理会中的被“超额代表”的现状,它在安理会中拥有的席位比例大大超出它在联大中的比重(表三)。这就是为什么两个方案都没有提出调整安理会席位的地区分配方式。当欧盟国家在联合国各大机构内加强了协调和合作时,它们却并不打算将西欧和东欧合作一处,“分散在三个地区集团之中将有可能使得欧盟协调获取更多的信息,也使更多的欧盟成员有可能被选入联合国各机构之中。”[xxvii]
表3: 欧盟在联大和安理会中的席位比重 欧盟在联大中的席位比重 EU在安理会中的席位比重 现状
14% 26.7% - 33.3% 四国提案 24%- 28% 团结谋共识提案 24%- 28%
逐步成熟的中国安理会改革立场
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中国向来兼顾有效性和代表性的提升,但对后者更为强调。虽然多重身份和历史记忆使它的改革原则立场比较明确,但也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
1994年49届联大上钱其琛副外长就较为系统地提出了中国关于安理会改革的主张:“安理会的扩大应充分顾及公平地域分配原则,使之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为了使安理会的行动更好地体现联合国会员国的集体意志和共同愿望,增加安理会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安理会通联合国大会以及联合国其它机构的沟通是必要的”。[xxviii]可见中国当时主要关注输入合法性的提高,提出了按地域公平原则增强安理会代表性和改进工作方式两个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