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三、从教育均等到机会均等的制度路径选择实现教育均等值得重视的是影响教育公平的制度性原因。我国教育制度的不公主要表现在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政策和规则不公等方面,它们来自于管理系统的不同价值和利益集团。政府公共政策的不同取向或偏差,不仅加剧了现实中的教育不公,而且是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形成主因。相对于缩小历史形成的发展差距来说,通过制度变革和政策的调整实现教育均等,增进社会公平。从教育均等到机会均等的制度路径可遵循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假设,西蒙用“满意原则”刻画人们的实际选择行为,即经济当事人不是想得到最大报酬,而是想获得满意。也就是说经济当事人的行为原则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多种方案中找到一个满意解。在不可能达到或实现最优选择的前提下,或者在通过思考后考虑成本太高情形下,经济当事人寻找一个满意的而不是最优选择。现实社会中的人们无法实现绝对均等机会,即使获得了机会均等也没法实现结果公平的前提下,选择相对较优策略应当是不错的选择。
(一)实现教育均等化,教育体制改革与保障有力是关键
制度路径选择中,如果一项活动能够提供较高回报,则这项活动就会被更多地采用,最先选中的活动在以后就有更多机会被选中。
首先,由于受教育投资影响,地方出资较多者,提供给当地户口的上学人群机会理所当然地相应增加,而这项制度的实施政府在教育投入的财政支出方面也确实能减轻财政负担。由于政策制定者选择了这样的教育政策制度,且随着这一工具的长时间实施,在发展过程中尽管有诸多缺陷,但总比改变这项制度带来的问题要少。于是,政策制定者不管这项教育政策最终会带来何种问题,还是更偏好于使用它。即使其他教育制度或许能带来更高效率,现行教育政策也会占据主导地位。为此,不仅需要降低转换制度成本和承担因转换带来的风险,直到转换到更好的、更满意的制度,并且这项制度是可观察到的收益超过转换成本,更需要看到因转换的制度带来的绝对效率。这对作为准公共产品的教育显然不妥当。政府当前应考虑的教育制度改革所带来的是长期收益而不是责任推卸。
其次,教育投资问题的解决对教育机会均等的获取有着举足轻重作用。政府对教育资金投入的目的不是要全揽教育费用开支,重点要解决教育不均等问题。总体教育水平和效率提高的任务,可以在政府尽快增加教育费用投入情况下,尽可能地依靠私人教育资源投入和市场资源调配功能来共同完成。不过在义务教育阶段是不可能实现市场化的,只能由财政全额支付,否则又将出现高额择校费的收取导致教育非均等化。
比如异地高考制度建设就是稳步实现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在暂时不能满足进城务工子女都能在随迁城市参加高考的现实状况下,城市至少应接纳稳定就业者子女在城市入学,否则既满足不了孩子随父母一起生活与学习的愿望,也可能导致城市招工用工的困难,出现长期的而不是季节性的民工慌,这将阻碍经济发展,对实现教育机会均等的实现更是遥遥无期。其次让随迁子女与父母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学习,政策与制度上就得保障孩子学习的机会与教育资源享受的均等。政府可以用倾向性对策办一些对当前高考制度触动不是特别大的举措来满足孩子的学习,比如开办符合孩子户籍地学习的班级,这种小班的设置需要政府的财政与师资等支持。最后,慢慢放开随迁子女的高考升学,给予百姓希望。先把“教育方向先明确下来,其次才是制度设计改革”。人民网在2011年的民情监测中显示,48%的网友认可并支持实现异地高考。对户籍不在学习生活地的学生不允许孩子参加高考或不能在本地参加高考的不公平,中央及地方政府应考虑在制度改革范围与工作日程内。
最后,教育历来被看作是最有效增进社会福利,提高个人素质与增加人力资本的有效手段,因为它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缩小分配差距。促使教育真正能产生公平和效率共存效果,必须制定合理、动态的教育资源分配政策,否则教育有可能变成扩大贫富差距的工具。“教育资源分配不公问题,其实是我国制度变迁过程中制度供给不足在教育领域的折射。由制度变迁所导致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的扭曲与相关制度的供给不足是这一现象形成的主要原因”。从教育经费投入看,2000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3849.08亿元,占当年GDP99214.6亿元的3.88%,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为2562.61亿元,占GDP的2.58%,占教育总经费的66.58%;2005年,教育经费总投入8418.84亿元,占GDP183217.4亿元的4.60%,财政性教育经费5161.08亿元,占GDP的2.82%,占总投入的61.3%。财政性经费投入5年里仅增长了0.24个百分点,财政投入占总投入甚至减少了5.28个百分点。可见,我国教育投入不足就是政府投入的不足。财政性经费在国家教育总费比重1991-2005年间一直呈下降趋势,从1991年84.4%下降到2005年的61.3%,2006年略有回升,但增幅不明显。民间教育经费的增多及其在教育总费用中所占比重提高,体现我国教育投入主体逐渐趋于多元化。
早在1993年,我国政府就设定公共财政在教育事业中的投入应达到GDP的4%。2002年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教育总费用占GDP比重平均在5.2%上下,同年我国仅为4.6%。2006年,无论是发展中还是发达国家,教育总费用占GDP比重都上升到了5.7%,我国依然是4.6%。2008年,我国与2006年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近1%的差距。因此从国际看,我国教育总费用占GDP比重偏低,公共教育经费在教育总费用中的比重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大约88%)相比也有较大差距,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大约72%)相比也尚有不足(见下表)。
主要发达国家与“金砖四国”教育投入情况
国家 |
人均公共教育支出(美元) |
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百分比(%) |
美国 |
2684.00 |
6.20 |
法国 |
2161.00 |
6.11 |
英国 |
2100.00 |
5.61 |
德国 |
1422.00 |
4.00 |
日本 |
1396.00 |
3.91 |
韩国 |
726.00 |
4.41 |
俄罗斯 |
267.00 |
3.90 |
巴西 |
216.00 |
4.51 |
印度 |
24.00 |
2.90 |
中国大陆 |
42.00 |
2.41 |
资料来源:中央教科所,《中国教育竞争力报告》,数据以2006年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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