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xv],是社会工作督导与学生,志愿服务与课程学习的有机结合,具有较高教育意义。当前中国的服务学习课程仅限于大学。往后,我们应合理地将服务学习应用于隐性辍学的防控救助中,开展一些适合初中年龄段学生的服务学习课程(如在敬老院照顾老人、福利院陪伴孤儿等),并定期记录活动,自主设计互动内容,自我评价、与辅导员心得交流等等,以帮助初中生以全新视角认识学校、社会,发现人生价值和未来发展目标。
3、法律角度——增强执法力度、完善相关法律: 大部分中辍生辍学后都有去过网吧的经历,网吧为了利益只要求带有合法身份证既可进入,忽视了身份证与其携带者是否吻合,因此“未成年人不准进网吧”就是形同虚设,暗中滋长了隐性辍学的行为。“2002年上海网吧总数仍在1500 家以上。保守估计网吧每天违规接纳的未成年学生不下10 万人次。”
[xvi]触目惊醒的数字提醒我们——政府应大大加强处罚力度和检查密度,严厉打击网吧的非法行为,使网吧不再成为中辍生的密集场所。
另外,中国城市社区与学校联系尚不紧密,无法发挥社区应有优势和作用。放眼西方发达国家,美国社区与学校已达到高度配合,将辍学真正视为“教育法”的违反,并将辍学问题上升至少年法院,没有按时参加学校的学生将会被地方法院告知参加辍学工作室(dropout workshop),表现优秀则免除其出庭的义务。对于未成年辍学生家长,将面临超过一个月的监禁或高额罚款。部分州政府甚至限制辍学生的驾驶执照、信用卡,敦促其回校就读。英国内政部还曾向议会提出一项提案,“未能有效阻止学生逃学的家长将被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从原来的1000英镑提高到2500英镑;拒不出庭应诉的家长将被关进监狱,最高刑期为3个月。”
较之国外严格的辍学法律规定,中国《义务教育法》就隐性辍学上几乎得不到执行。若仅采取说教的方式规劝学生入学效果不大。由此可见,若我们可利用法律的为威慑力约束辍学行为的发生。在这,我们可以参照美国社区、少年法庭、学校三者结合的方式,巩固社会与学校的配合,拓展现有的防辍模式,在掌握好法律管制力度的情况下建立法院辍学工作室。在出现一段时间辍学情况后,学校可通知社区和基层执法机构,分派社区民警上门督促,并保留法庭传讯家长、辍学生的权力,对于放任自流但有管理能力的家长,法院应大大加强处罚力度,同时也可处以中辍生一定服务学习时间加以警示,从而减少辍学行为的发生。
[1] 源于日语Otaku,指整日待在家中、逃避现实生活的人群
注:
①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义务教育效益研究》[G],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2
②③⑤董小苹、魏莉莉,《上海初中辍学生———个案调查与发现》[J],《青年研究》2007(5)
④李青俊,《流失生犯罪分析及对策》[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1(5)
⑥兰靖、张念蒙,《异化与危机———隐性辍学论》[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
⑦刘翠萍,《转变家庭职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J],《理论导刊》,2005(8)
⑨乔治·里茨尔( George Ritzer),《社会的麦当劳化》[M],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
⑩杨雄,《防止众多城市青少年“被网瘾"》,《上海教育》2010(3)B
12 16徐坤英、郑涌《中学生学校归属感的培育途径探讨》[J]《教育探索》2008,第1期
13汤林春、吕星宇,《2009年上海市基础教育满意度调查报告》[J],《上海教育科研》2010(4)
14王敏勤、赵丽霞、翟艳,《课改后我国与部分发达国家中小学课程设置的比较分析》[J]《上海教育科研》2007(12)
15 赵丽霞,《法、日、中三国初中课程设置的比较和借鉴》[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8(10)
17彭华民,《论志愿服务的社会工作督导模式》[J],《中国青年研究》2010(4)
18陆斌,张欣. 透视上海网吧http://news.xinhuanet.com/misc/2002-06/07/content_429013.htm, 200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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