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观念陈旧,价值评价体系过时,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现在部分体育教学、训练的教练员、运动员,包括一些政府主管人员,对体育的认识还停留在竞技成绩的攀比上,缺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体育产业意识。认识跟不上社会发展要求。在成绩的评价体系上,以奖牌多少论英雄,把体育行业变成竞技运动的奖牌生产工厂。在如此价值评判体系引导下,造成部分运动项目,把争夺奖牌作为唯一价值取向。造成了一些体育项目不计投入成本,不讲产出效益,唯“金牌是举”。当项目取得奖牌,获得社会短暂的“呦喝”后,便把这些奖牌封存在历史的典集中,其商业开发价值根本无人问津[10]。
同时,政策法规是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条件。体育产业在湖南省还属于一个新兴的行业,必须要有相应的政策来扶持,要有一定的法规制度来规范其管理。比如,美国政府在制定体育产业政策时给予了一定优惠,规定“凡投资体育业,赞助体育的企业,均获得国家免税”,可见,体育产业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同体育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其对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湖南省体育产业的发展从现状来看,首先,缺乏相关政策的大力扶持:一方面,缺乏财政政策的扶持,湖南省目前除了国家的彩票政策外,对体育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基本上没有。另一方面,在金融政策上,体育产业的发展得到的帮助也较少。现在我国有两个金融市场,即银行借贷市场和股票证券市场,这两个市场对体育产业的扶持政策几乎没有。其次,相关法规制度还不健全,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湖南省出台的有关体育产业的法规制度较少,另一方面,相关的管理制度、办法混乱,相关部门权责不清,为此出台了各自的制度、办法,这样不利于体育产业市场管理的规范化、统一化制约了体育产业的发展[4]。
(3)现行的管理体制不适应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体育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管理体制还不成熟,还存在许多问题,制约着体育产业的发展。管理体制问题主要存在于健身娱乐产业体制和竞技体育产业体制两个方面,在健身娱乐产业方面,主要表现为政府的直接经营阻碍了体育产业的发展。湖南省的健身娱乐产业绝大多数都是由政府来经营,政府部门的体育设施基本上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修建的,目的大多不是为了经营、赢利,在体育产业化、社会化之后,一些政府投资的体育健身设施也参与赢利性的经营活动。由于政府原来投资的目的并不是赢利,在制订服务价格的时候价格高低的标准自然和经营性健身娱乐场所不同,这样就和一些私营的大众体育健身场所存在着不平等的竞争[4]。体育健身娱乐产业的发展主要应该依靠社会,依靠民间资本,这样,实际上就阻碍了体育健身娱乐产业的发展。竞技体育产业方面,最具产业化特点的是竞技体育俱乐部,湖南省本身竞技体育俱乐部发展规模小,数量少且俱乐部的经营管理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行为的干预,没能实现政企分开,本身还没有成为真正能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因而,竞技体育产业化、社会化得不到快速的发展。
(4)湖南省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人才匾乏。与其他经济产业相比,我国体育产业起步晚,体育产业界的专业经营管理队伍较弱,决策管理人才、经营人才、科技人才和专业服务人才匮乏[11]。湖南省现有的体育产业经营与体育管理者中,许多人是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其他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他们虽然熟悉体育工作,但缺乏对市场运作和经济规律的了解,缺乏商品和服务的营销知识和技能,因而不能将体育产品或服务有力地推向市场,不能促进体育与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与此相反,一些生产商和经营商虽然熟悉经营之道,却又缺乏对体育产业的足够了解,对体育产品及其市场的特点、规律等认识不足,无法将体育与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体育产业经营人才匮乏,导致了体育产业经营意识落后,缺乏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不能以市场需求为依据,不能随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因此,不能根据体育市场的需求来提供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
3 湖南省体育产业发展的对策
第一,大力发展经济,刺激体育消费需求,夯实体育产业基础。
体育产业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第三产业,经济是基础,湖南要想发展体育产业,其中加快经济发展、刺激体育消费是关键。因此必须加快我省 “工业化、城市化、农村产业化”进程;加快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加快“3+ 5”城市群建设,擦亮湖南经济版图,激活各地经济发展的潜在优势。主动承接珠三角、长三角经济的递度转移,实现“互补效应”和“规模效应”,加快以城市为中心,逐步向农村辐射来发展体育消费,大力发展体育中介市场, 提高体育营销水平,促进消费观念转变,促进湖南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同时,利用湖南现有的特色体育资源,将湖南打造成为世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旅游、体育、休闲相结合的新型省份,以此构建“体育与经济强省”,实现“和谐湖南”的目标。
第二,要转变观念,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扶持体育产业的发展。
我省体育管理者不能沉溺于“湖南体育现象”之中,要转变“以奖牌论英雄”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体育产业意识,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湖南体育产业的发展作好短期和中长期规划,建立大体育、大产业的整体观念,同时制定相关政策扶持体育产业的发展。首先,我省目前的税制等财政政策没有起到鼓励体育产业发展的作用,体育健身娱乐经营单位要上缴营业平均超过10%,在有些地区甚至与其歌厅、舞厅等休闲娱乐场所实行同一税率,最高达20%。此外,体育赞助、体育广告等收入要征收33%的所得税[12]。其次,要建立鼓励社会和个体经营者兴办体育事业的投资政策,提供相应的低息贷款或贴息政策。另外,职能部门应制定地方体育经营市场管理办法,对体育产业实行有效的规范化管理,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明确划分体育市场的管理权限,完善和统一管理程序,体育行政部门要对其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履行体育法规给予的职能。
第三,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管理体制,为体育产业发展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根据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实行政企分开,进一步盘活我省有限的国有体育资产,达到资源配置的优化,健全管理体制形成良性治理结构。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凡市场能为的政府要减少行政干预,不能以隶属关系、既得利益,违背市场规律来进行干预[13]。如目前我省体育场馆经营与职业俱乐部,它们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遵循的是市场经济规范,提供的是体育商品与服务,是完全的企业行为,政府部门不宜过多干预俱乐部的具体经营事务,要真正尊重价格、竞争、供求规律的要求,鼓励资源向能够产生更多效率和更大投资效益的环节流动。当前市场培育的重点,是要进一步活跃体育产品的交易,把我省诸如长株潭地区发展成为体育产品的交易中心,使其集聚和辐射作用能得到充分发挥。活跃体育产品的交易,一个重要的渠道是结合区域特点,举办大型的运动会和体育赛事,并使其动作逐步市场化、科学化。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防务视点》
《延安大学学报(医学科学版)》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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