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2、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规定,我们不妨考虑制定以下几种应急预案:
(1)建立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高校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校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建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高校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3)建立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高校下属各个部门和单位根据学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
(4)学校、各院(系)、各部门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3、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公众沟通系统和制度目前,国内大多数高等院校已正式启动和着手实施应急公众沟通系统和制度建设。它能通过网络及时、有效地向广大师生宣传应急政策、应急常识,并发布学校应急公告,令各部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我们还应该建立和健全能将事发地的视频情况即时传送给指挥中心、实现异地视频的应急指挥会商系统以及包括预案库、专家库、资源库、地理信息库在内的应急数据库。
4、应急管理的资源保障、紧急状态下在法律和金融方面的求助程序学校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制定所负责领域与学校各类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须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主要是对法律专业和金融知识的紧急求助),切实做好相关保障等工作。同时,“国家及省市政府在建立应灾专项基金过程中,应把高校危机应对资金作为一个重要的子项进行科学测算并纳入其中;各级政府在应急资源储备库建设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高校的应急需求,为其编制好相关的应急资源子目录;同时还应加强高校相关应急人员的培养和训练,为学校应急管理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等。”[4]
5、预警机制的构建原则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的构建必须遵守及时、全面、高效和创新的原则。
(1)及时性。高校突发事件是要求学校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处理的公共事件。因为突发事件具有“影响性”的特点,所以任何一套预警机制都必须保证及时性原则。一旦突发事件影响扩散就很难挽回。特别是面对恐怖袭击等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
(2)全面性。高校预警机制就是对高校及易发生突发事件的领域进行全面的监测,及时发现情况,尽最大的努力保护高校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预警机制就必须包括监测、识别、判断、评价和对策等各个方面。为了实现监测、识别、判断、评价和对策就必然涉及到预警机制的各个子系统。
(3)高效性。检验预警机制是否合格就要看机制是否是高效的。设立高校公共事件预警机制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的缓解和阻止危机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区。因此将损失降低到最小是预警机制内在的要求。因此一套预警机制必须具有高效性。
(4)创新性。高校突发事件具有偶然性和不可逆性,因此预警机制必须考虑到创新性。要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来应对。万不可抱有一劳永逸的思想。比如互联网的出现就要求我们在制定预警机制的过程中,必须考虑信息传播途经的变化和传播的特点。因此预警机制必须时刻与时俱进。
6、应急处理机制当突发事件在高等院校发生后,其破坏性和负面影响就会很大。事发地的高校应急系统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7、恢复和发展计划“应急恢复扮演着善后角色,职责履行得好,不仅可以把应急可能造成的损害性后果降至最低,还可能为学校的新一轮发展提供契机。”
[5]因此,高校在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中,要根据事件本身情况及时制定恢复和发展计划,尽可能地弥补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尽快地恢复全校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学习、教学、科研、生产秩序。
8、应急预案管理的评估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后,我们往往仅对当事人、闹事者以及主管领导给予处理或处分,“秋后算帐”。而对事件本身却忽视评估和分析,对事件处理过程中表现不力的不忍心处理,而对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也不予表彰奖励。“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危机事件处理完毕后,一定要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评估处理过程程序以及造成危害等,并要编成案例,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宣传,以改进工作,奖优罚劣,把危机化为机遇,把坏事变为好事。
9、指定发言人突发事件发生后,高校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加强与各种新闻媒体的沟通和交流,并指定发言人及时、统一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在应急预案中应明确规定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媒体应对运作流程。制定信息公开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能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引导舆论,掌握舆论的主动权。”[6]
(二)构建应急预案管理系统一般来说,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决策系统、咨询参谋系统、实施系统、其他辅助系统及报告人制度组成。
1、决策系统。高校应急预案管理的决策中枢系统应由学校领导层组成,一般以五到九人为宜,其职责主要是针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制定应急预警方案、应急管理计划及应急处理程序,建立善后恢复与转化机制,指定合适的对外发言人等。具体来说,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和部署学校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学校处置权限和能力时,依程序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应急管理工作。
2、咨询系统。学校组建法律、卫生、心理、信息与宣传等专门机构作为应急决策的咨询参谋系统,使之为应急决策及其实施发挥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如,保卫处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及时掌握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情报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意见与建议,为应急指挥部决策当好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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