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流动人口的住房面积要低于常住城市人口
《北京市流动人口最新状况分析》是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于2006年9月至10月组织的一次社会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流动人口的人均居住面积为5.6平方米,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05年北京市人居住宅使用面积为19.5平方米,这意味着流动人口的居住面积不到全市人均居住面积的三分之一”。以深圳为例,目前流动人口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6.8平方米,低于城市人口人均20.9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面积。
(三)城市流动人口的住房质量普遍较差
由于城市流动人口主要选择租住偏远的城市居民私房及失地农民的自建房,如《北京市流动人口最新状况分析》显示:“居住条件是衡量居民居住质量的主要内容,从流动人口所居住房屋的类型看,居住在农民原建房和农民专门搭建的待租房的流动人口占全部流动人口的64.1%。另外,17.1%的流动人口居住在地下室、工棚、自建窝棚或工作场所。这些住房大多建筑密度大、容积率高、通风采光条件不理想、户型设计落后。在居住环境方面,配套设施少,绿化面积小,公共卫生状况令人担忧,“脏、乱、差”现象突出,并存在消防隐患。比如,北京市流动人口家庭住房内无厨房的占59.4%,炊事燃料使用煤炭的占38.1%,无洗澡设备的占82.3%,无厕所的占66.8%②;深圳有300多万城市流动人口居住在“城中村”及其它各种违章建筑中;长沙市35%的农民工的住房是违章建筑和危房,18%农民工的住房则是简易的临时工棚。
(四)城市流动人口的居住区域集中在城市边缘
城市中大量的流动人口居住在城郊和城郊结合部,从而形成了各种形式的“城中村”。由于这个区域的居住价格相对较低,交通成本也比较低。因此在这些地区流动人口的居住量已经超过了本地人。而这些原来的农民居住区,农民已经搬走了,成为了典型的流动人口聚集处。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组织了专门的流动人口调查。根据这一最新数据,流动人口的居住形式在过去10年内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居住状况有所改善。但同时又必须指出,时至2007年,北京市流动人口的总体居住状况仍然比较差。比如居住在各种工棚中的流动人口仍占7.1%;居住在由农民私搭乱建以专门出租给流动人口的房屋中者所占比例仍高达14.5%;居住在各种地下室、作场所、废旧仓库厂房中的流动人口合计仍占9.1%;甚至还有2.1%的流动人口居住在自己搭建的简易窝棚中。上述居住在极端不利环境中的流动人口在全市流动人口中所占份额超过了1/3。
(五)城市流动人口的居住方式紧密与职业相连
中国的城市流动人口在居住方式上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集中租住在城市边缘区,形成聚居区;第二种类型表现为集中居住在单位宿舍或工棚;第三种类型是分散居住在城市家庭中或分散于城中租房居住。
城市流动人口的居住方式与其职业紧密相连:建筑工人和装修工人,一般多暂居于施工现场并随着施工项目的变换频繁迁徙于各处工地之间;进入其它生产性企业的打工者,大多居住于工厂提供的集体宿舍;而那些在商业、服务业就业的城市流动人口其住房类型比较复杂,有的居住于雇主家中,有的居住于亲友提供的住房中,还有的租赁房屋居住。总之,绝大多数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是与就业相联系的,一旦失业,居住就会成为他们在城市生存的最大问题。
并且,由于城市流动人口的职业变动非常频繁,也使他们居住行为呈现明显的流动特性和不稳定性。这既包括城市内部各个区的小范围流动,也包括城市之间大范围流动。对于城市流动人口来说,搬家成了家常便饭的事情。
三、城市流动人口的住房供需分析
(一)城市流动人口的住房供给分析
前面提到,城市流动人口的住房来源主要有:自有、租住、单位或雇主提供、寄住。并且主要通过租房和购房解决住房问题。
1.单位或雇主提供
未婚的城市流动人口其住房多由雇用单位提供,这类宿舍往往居住环境差,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共居一室,只提供基本的床位和公共厕所。住房的采光通风条件常常无法保证。
2.房地产买卖市场
城市流动人口不构成房地产市场开发的目标群体,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小城市,几乎都没有针对城市流动人口需求特点的商品房。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普遍偏爱市场利润丰厚的高端市场,他们提供的商品房对于流动人口而言,过于昂贵。另一方面,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将流动人口落空。目前,政府对住房市场的直接影响主要体现在解决城市居民住房的公平问题,对于城市买不起商品房的阶层,政府牵头开发了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然而,这两种住房保障制度只针对本地居民,城市流动人口并不享受优惠政策。
3.房地产租赁市场
在租赁市场上,对于最低收入人群,政府制定了廉租住房制度。但是也限定在本市户口。所以,城市流动人口不能组织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只能租住商品房、上市房改房、城市居民私房和失地农民的自建房等。如前所说,价格较高的商品房、上市房改房和地段不错的城市居民私房是城市流动人口租不起的,因此,城市流动人口只能选择租住偏远的城市居民私房及失地农民的自建房。
(二)城市流动人口的住房需求分析
城市流动人口的内在特质及其所处的制度背景决定了其在住房选择时有着不同于城市居民的偏好。在住房问题上,城市流动人口的经济收入比较低,需求能力不强,这不仅是他们的收入水平决定的,他们进入城市后的心理状态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一方面,城市流动人口非定居的目的决定了他们只是暂住于城市,在住房消费上,城市流动人口普遍存在改善老家住房的消费心理,城市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具有很浓的临时性色彩。
其次工作不稳定、收入低,这使城市流动人口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他们在住房上的需求仅仅局限于遮风避雨。缺乏归属的心理决定了他们多以聚居的形式居住,因此,对于城乡结合部的住房需求较大。找到相似背景的人们可以减轻新移民面临的负担。尽管“聚集在一起”将阻碍新移民适应新环境,但聚居可以减轻他们在城市的漂泊感。因此,租住城乡结合部的住房便成了城市流动人口主要的居住需求。
四、解决城市流动人口住房问题的必要性分析
1.解决住房问题是城市流动人口从农民向市民转变,最终融入城市的先决条件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据国家统计局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调查,改善住房条件是当前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民工最迫切的愿望,而对改善衣、食、行条件大多农民工表示还顾不上。安居才能乐业,居住问题不解决,其他问题如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业余精神文化生活等都无从谈起。住房也是城市归属感的主要来源之一,农民工住房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工的留城意愿。在城市拥有或租用比较固定并可以满足一定生活标准的住房,农民工才有可能摆脱“过客”心态、产生在城市长期生活的预期,进而更努力工作,从长计议生活其他方面如带眷属迁移、子女教育等,并不断学习城市文明和行为方式,最终真正融入城市。因此,可以说住房问题是城市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遇到的最基本、最严峻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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