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规范金融机构中,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但其在服务农户经济发展方面还面临诸多制度约束和环境瓶颈。
3.民间借贷活跃,但借贷行为不规范
如前面所述,民间借贷是满足农户借贷资金需求的主要渠道。但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民间借贷行为很不规范,其中最主要的表现是借贷双方之间缺乏规范的合同(借据)约束、利息率约定、期限约定(表.6)。根据本调研组调查结果,其中的主要原因为: 表.6 样本农户借贷约束比较分析(%) 借贷来源 有借据 有利息 有期限 有担保 有抵押 农村信用社 100.00 100.00 100.00 82.50% 9.50% 民间借贷 8.64 12.01 13.53 9.92 0.870 表.7 民间借贷利息率与借据、担保之间的关系 约束类型
利息水平 借据(%) 担保(%) 抵押(%) 无利息 3.49 0.79 0.00 有利息 79.19 72.13 8.48 其中:低利息率 61.57 43.95 _ 高利息率 88.46 87.21 _ (1)通常而言,民间借贷建立在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情缘关系基础上,因而借贷双方的信息是对称的,如果信息不透明、互相之间不了解,借贷行为一般不会发生。
(2)借贷双方中绝大多数没有将借贷资金当作“资本”,也没有将资金借贷当作“投资”和获利的工具来经营,就本调研组调查的结果而言,87.99%的民间借贷资金属于无息借款。
(3)在民间借贷博弈过程中,利息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借贷条件、约束关系等,主要表现是利息率高低与有无借据、有无担保之间存在很强的相关关系,即利息率越高,借贷关系中必须通过借据、担保等约束的比例越高(表.7)。
(4)从监管角度看,各级政府及金融监管当局对防范、打击、清理高利贷、地下钱庄等比较重视,但对如何组织与培育民间借贷规范发展,引导民间借贷为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服务重视不够。
4. 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培育滞后
就本质而言,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者的借贷行为倾向、行为模式和行为效果,主要受制于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根据本调研组调查结果,改革开放以来,陕西典型农业区域一直面临的是一种不利于金融资本与农业产业资本结合、金融机构与农户经营结合的金融环境。具体表现为:
(1)农村公共金融服务缺位。自2006年开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以来,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中西部地区84家),其中村镇银行100家、贷款公司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1家,已经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户贷款55亿元,试点地区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得到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得到改善。但据本调研组掌握的信息,陕西省目前仅增设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缓解全省农村金融问题的作用有限。
(2)农户贷款抵押和担保机制不健全。受土地权属关系制约,农户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房产在借贷抵押方面实际上是无效资产,农户拥有的其他资产要么依附于地产,要么抵押价值太低。农户信用担保等中介服务缺位。
(3)农业保险服务业落后,农业投资项目缺乏高效的风险转移机制和分散渠道。陕西典型农业区域的农村金融业务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农业保险严重滞后,针对农户经济层次的保险结算、咨询服务很少开展。一遇到自然灾害,就有大批农户遭受严重损失,无力归还贷款。
(4)信贷资金价格形成机制扭曲,农村小贷款的运行成本和监管成本都很高。根据课题组在渭北地区25个县的调查结果,一个拥有五位工作人员(一位主任,四位职员)的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机构,在政府政策性干预的情况下,其年均存贷款业务为200万元时,其经营的小额信贷的年利息率必须在12.83%以上时,该机构才能维持“零利润”运行。可见,农村资金的使用价格压得太低导致“农村信贷不赚钱”,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经营农村信贷的积极性。
四、政策建议
陕西典型农业区域是全省最重要的农业区域,但以林果业、蔬菜业、畜牧业为主的农业发展依然存在生产周期长、经营波动及风险大、资金回收期长、投资回报低等突出问题。以洛川县苹果生产为例,本调研组对该县15个乡镇9个自然村的186个苹果种植户的持续调研表明,2006-2008年间占全县苹果面积70%左右的红富士苹果的单位面积产量基本稳定,但单位面积总费用持续增加,2008年同2006年相比净增加549.68元,增幅达到24.09%;单位面积销售收入年际波动非常强烈,最高的2007年达到5427.20元,最低的2008年只有3708.60元,年际极差为1718.60元;单位面积纯收入年际波动也非常强烈,最高的2007年达到2817.59元,最低的2008年只有876.79元,年际极差为1940.80元(表.8)。诸如嘎啦、秦蒄、红星等非主栽苹果品种,其生产过程中的投入-产出波动幅度更大。另一方面,在陕西典型农业区域,农户依然是最重要、最近本经营单元,但经营性资产薄弱,创业能力及经营管理能力不强,乡村就业机会及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这种状况就决定了在未来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中,作为依托弱质产业和经营分散的农户,将始终处于弱势和不利地位。
表.8 洛川县单位面积红富士苹果成本收入分析 单位:公斤/亩、元/亩 年 度 单位面积产量 单位面积总费用 单位面积销售收入 单位面积纯收入 2006 1914 2282.13 3923.70 1641.57 2007 2120 2609.61 5427.20 2817.59 2008 1866 2831.81 3708.60 876.79 所以,要想真正促进陕西典型农业区域的持续发展,调动农户从事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经营活动的积极性,必须以完善农村信贷机制为主线,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和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切实发挥中国农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导向效应,强化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规范民间信贷等非正规金融活动行为,创新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在新的农业发展阶段,建议政府从改善典型农业区域农户的融投资环境角度,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提升借款人的信用
同全国一样,作为借贷需求的主体的农户的先天劣势性是我省农户融资困境的主要原因。课题组认为,从我省农村的实际出发,只要信用机制设计得当,把信用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结合起来,提升农户的信用,是解决其融资难问题的关键。
(1)构建清晰、稳定的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信用法规。
信用的自我完善首先需要独立的财产权。因为只有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才意味着拥有完全的责任能力,能对自已的决策和行为后果负责任,从而才真正有资格和权利进入市场,通过签订契约进行借贷活动。
由于农户的土地和银行都属于同一个所有者-国家,因此,建立在这种产权制度上的借贷关系是一种虚拟性的债权债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农户缺乏内在的压力和自我约束机制去履行契约、清偿债务。我们认为,要提高农户的履约能力,首先是要使农户具有土地所有权,农户才有可能建立比较有效的信用保障机制。
在制度建设方面,应设立针对农户的监督系统:如建立村级或乡级个人信用档案,使之公开接受居住环境的监督,这也有利于培养个人诚信意识和信用责任感,维护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另外,要在制度和法规上将贷款、利息与诚信挂钩,如对诚信者可给予高额低息甚至无息贷款,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而对失信者不仅要对其予以舆论谴责,更要使之付出经济上的代价,甚至给予刑事上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