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文章认为不同类型、特色的高等学校其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而且也应当有各自不同的特色,纺织类高校法学专业结合自身特色实施法学专业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培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多学科综合培养”的创新模式,包括:培养目标,将法学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多学科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创新型人才;课程设置,以法学为主,兼修纺织专业课程、经济贸易课程,强化外语教学,国际法等课程中采用双语教学;教学实践,开展深入了解纺织服装行业专业知识及其法律问题的实践活动。
关键词:本科教学 大学特色 法学教育
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法学人才的需求与高校单一的法学学生培养模式是当前面临的矛盾,需要各类院校进行卓有成效的探索。本文通过本科特色教育理论研究和专业教学培养实践的探索,依据纺织类高校的实际,提出"多学科综合培养"的创新模式,围绕“一纵三维”(法律+纺织+国际贸易+外语)的专业培养目标,实施法学专业复合型拔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即通过多学科课堂教学、司法训练、行业实习调研,培养熟悉纺织行业、懂国际贸易、会外语的法学专业人才。
一、培养模式的缘起与目的
不同类型、特色的高等学校其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而且也应当有各自不同的特色,法学专业也不例外。在办法学专业的高校,因为办学条件不同、生源层次不同、学校定位不同、专业资源不同、教师学源不同,客观上存在着差异性,存在着自己的专业特点。纺织类院校如何开展法学教育、设计合宜的法学教育模式,直接关系到纺织类院校举办法学教育的成败。正确把握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尝试有自己特色的法学专业建设方式和发展模式,是高校法学专业追求差异化定位的基础与前提,也是各个学校法学专业教育创新的原动力。
特色总是围绕着它的任务来完成的,我国纺织类高等学校具有为纺织行业发展服务的天然优势和任务。纺织类高校的法学专业教育,从其任务来讲,必须承担起为行业服务的任务,而目前纺织企业急需懂纺织的法学专业人才。因此,在纺织类高校发展法学学科有其内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问题是如何办好。
纺织产业一直是我国重要的民族支柱产业之一,是我国实现工业化的先导产业,也是我国出口创汇的首要产业,拉动经济作用十分明显,对于我国积累资金、解决就业的贡献非常大。纺织产业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目前是世界纺织品第四大出口国,第三大进口国,同时也是纺织品的世界最大制造中心,主要纺织品和服装、化纤的生产量,均稳居世界首位。但是,随着纺织业的高速发展,纺织品知识产权问题、对外贸易纠纷一直不断,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急需大批经过多学科课堂教学、司法训练、行业实习调研,熟悉纺织行业、懂国际贸易、会外语的法学专业人才。因而,纺织类高校应当结合自己的校情,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职业教育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进行差异化培养,使纺织类院校获得一个新的独具特色的具有发展前途的人才培养模式。这是一种务实和新型的法学教育模式,使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
二、创新模式的理论构建
《高等教育法》第5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法学是一门具有很强实践性并日益发展和不断更新的学科,为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在法学教育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极为必要。针对法学专业学生的特点,通过更新教育观念,优化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丰富实践内容,在保证学生牢固掌握必需的基本理论的同时,加强对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的要求。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院校普遍开设了法学本科专业。全国的许多高等院校中的人文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院、政法学院、法政学院等院系中都设有法学专业。高等院校开办法学专业教育,为我国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拓宽了新的渠道,增添了新的亮点,培养了一大批毕业生,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做出了重要贡献。一些理工科大学开办法学专业,也为所在高校优化学科结构,由单一的理工科高校向多科性乃至综合性大学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与传统政法院校、综合性大学相比,理工院校在法学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经验、学术传统等方面都严重不足,也缺乏法学学科所需的相关人文、社会科学资源。理工院校法学专业除办学历史短、经验少之外,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也是比较模糊的,基本上与综合性大学和政法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这样,新办法学专业的高校因没有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形成特色,其人才培养优势也就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毕业生就业以所学法学专业从事工作者甚少,从事法律工作的比率过低,多数毕业生因不具备所学专业的择业竞争力而改行。究其原因,是学生的知识面有限,往往局限于法律知识,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是既有法律专长又了解行业知识的人。
高等教育应当是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统一。市场经济对人才的要求已从过去的专业对口向更深层次注重人的能力和素质方面转变。在未来的人才市场上,高校要应对买方市场、适销对路,就要使自己的专业体系具有多样性、灵活性。高等教育界也提出了“知识、能力、素质”的培养模式,要求学生有扎实宽广的基础知识,先进而现代化的专业知识,大跨度复合的交叉知识。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人才不再是专业面过于狭窄的专家,而是掌握多学科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在目前中国办学资源依然十分紧缺的状况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要积极充分地利用现有的条件(如教学设施和生源好),重点培养出一批“科技——法律”、“外语——法律”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不失为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一种较好选择。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研究过纺织类高校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问题。但是关于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尤其是理工科大学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有很多深入的研究,将会给我们的课题研究提供有益的启示。
围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如何举办法学专业的问题,国内外法学界和教育学界的学者们开展了比较初步的研究,一般地总结了我国非政法院校创办法学专业的历史发展过程和现状,比较客观地肯定了这种办学模式取得的成绩,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方案。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前校长田长霖教授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强调,理工院校往往更能够发展好社会科学、人文科学,麻省理工学院(MIT)就是成功的例子。素有“中国工程师摇篮”之称的清华大学近年花大力气办法学院,发挥理工为主的多学科优势,培养国家急需的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就是国内外公认的一次成功尝试。高等教育界也提出了“知识、能力、素质”(KAQ)的培养模式,要求学生有扎实宽广的基础知识,先进而现代化的专业知识,大跨度复合的交叉知识。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人才不再是专业面过于狭窄的专家,而是掌握多学科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以理工科为传统优势学科的大学比独立设置的政法学院和综合性大学更具有培养上述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先天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