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且偏低,税率级次过多,边际税率偏高,既不利于简便征纳,更不符合鼓励投资,引进人才,引进技术的要求。另外,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原享受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因改征个人所得税后,就不再享受,制约了企业发展。
三是税收征管上存在着问题和误区。如:税务部门重征收、轻管理现象较为普遍;现
行的税收征管模式使管理滞后;对中小企业的检查力度不够;改制的中小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空白;定额定率征收办法中部分条款已不适应目前的经济环境等。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征管是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的突破难关。历经驻厂专管制和征、管、查相分离的税收征管改革,赋予了税收管理新的内涵和领域。《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不设置账簿或账目混乱或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核定征收”的办法,但有些基层税务机关往往对中小企业不管是否设置账簿,不管财务核算是否健全,都采用“核定征收”的办法,扩大了“核定征收”的范围。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改革建议
针对现有政策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建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应在保持其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方面的改革与完善。
(一)调整税收政策,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扶持,要建立在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作用的前提下,按照国民
待遇原则的规定,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取向,坚持税负从轻、便于征管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统一的税收待遇,以维护其经济上的平等地位,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在平等竞争中逐步成长。因此,当前对现有的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要进行清理,取消税收政策中对小企业的税收歧视和不规范的税收减免优惠,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完善,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目标明确、系统规范、统一的税收政策体系。
(二)改革税收制度,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
中小企业税收负担较重是阻碍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改革税收制度,降低中
小企业税负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最有效措施。我们在税收制度上提出以下建议:
1.改革与完善增值税制。完善现行增值税制,改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规定
和管理办法,是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健全增值税运行机制的重要措施。
2.改革与完善所得税制。现阶段,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我们主张在内外资企业税
制并轨包括税基的统一、税率的统一和税收减免政策的统一的过程中作相应的调整。
(三)完善税收征管,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小企业的情况,改进和完善税收的征管制度和征收方式方法,切实维护中小企业纳税人合法权益。具体要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认真执行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的按全部数额征税,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二是积极扩大查账征收的范围,尽量缩小核定征收的比重。三是简化纳税申报和办理纳税事宜的程序。在调整中小企业征税方式的基础上,简化纳税申报和办理纳税事宜的程序,延长纳税期限,对部分规模小,会计核算不规范的中小企业可以实行简易申报和合并申报的办法。四是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建议在出口退税政策上,应不分企业类型,采用统一方法退税,对企业出口不分自产还是收购出口,全部实行出口退税。取消对中小企业和新发生业务的出口企业限制性规定,对不同规模的出口企业采取一视同仁的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
1.《中小企业与技术创新》浙江工业大学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所著科学出版社2004年
2.《企业纳税筹划》清华大学出版社编著2006年
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陈伟旭武军《财政研究》2004年第1期
4.《中小企业改制与税收政策的适时调整》易伯明黄静芬《税务研究》2004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