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在系统梳理国内外金融生态研究的相关文献基础上,从主体、环境、调节三个方面对金融生态理论进行了剖析。金融生态主体包括金融中介体、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三部分。金融生态环境从理论和实证方面进行了分析。理论部分涉及法律、经济、市场和信用环境等。实证部分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分析金融生态环境与金融生态的关系,从而得出相关的结论。金融生态调节从内部和外部调节方面进行了论述,进而提出了如何进行调节的措施。本文结构如下:第一部分是引言。第二部分对金融生态的相关概念和理论体系进行阐述。第三部分对金融生态的相关综述进行了梳理。第四部分对金融生态理论进行了简要的述评及展望。
关键词:金融生态;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
一、引言
自“金融生态”概念被提出来以后,金融生态理论成为学术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尽管其还存在着诸多争议,但是它却能较好地解释当前金融领域的一些现实状况,因而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其进行思考和研究。学者们在研究过程中从不同的方面对金融生态理论进行了阐述。本文通过梳理现有的金融生态理论,结合当前金融领域的客观情况,对这些研究进行总结,对其做了简要的评述并对研究进行了展望。
二、金融生态的基础概念与理论体系
(一)金融生态的基础概念
金融生态理论被提出以后,大量的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但是目前学术界对金融生态的界定却存在争议:一是金融生态是否等同于金融生态环境;二是金融生态主体的范围如何界定。目前有代表性的说法有以下两种。
金融生态是指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法律制度环境是金融生态的主要构成要素,其次还包括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中介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企业改革也是改善金融生态的重要方面(周小川,2004)[①]。
徐诺金(2005)将金融生态概括为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这一阐述将金融生态升华到系统的本义,遗憾的是将金融主体只局限于金融组织[②]。
本文认为金融生态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及其相互调节过程中,通过一定的作用机制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这里的金融生态主体既包括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又包括个人、企业、机构和政府,还包括金融监管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
(二)金融生态理论体系
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学者关于金融生态理论的研究基础上,从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三个方面对金融生态理论进行了剖析。第一,金融生态主体研究方面:包括金融中介体、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三个部分。金融中介体介绍了金融中介的意义、存在的必要性及在实际运行中的优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功能观点”的新的金融中介理论。金融机构部分从非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产权和信用担保、金融机构的存差问题等方面论述了金融机构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及该如何优化农村金融组织结构;金融产权的制度性缺陷和信用担保机制的存在的危害;存差形成的原因及其对金融与经济的影响;金融中心的聚集效应和外部规模经济效应对金融机构选址决策的影响。金融监管部分从金融安全、金融效率以及金融监管的理论体系进行了阐述。第二,金融生态环境方面:从理论和实证两部分进行了分析。理论研究部分涉及法律、经济、市场和信用环境等方面。实证部分主要是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分析金融生态环境与金融生态的关系,从而得出相关的结论。第三,金融生态调节研究方面:从金融生态的内部和外部调节方面进行了论述,进而提出了如何进行调节的措施。
三、金融生态理论研究的综述
(一)金融生态主体研究
目前,对金融生态主体理论研究大致有以下三方向:一是沿着影响中介形成及发展的主要因素,探讨金融中介体如何运作才能更好地适应金融系统的发展;二是金融机构在其发展过程中如何才能做到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而不至于恶化金融生态体系;三是沿着金融监管机构发展的不同观点,探讨究竟何种监管模式才能维持金融系统的安全,提高金融效率。
1.金融中介体研究。金融中介由融资、投资、保险和信息等中介组成。这些是金融系统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是一个螺旋式动态发展的过程,追求着金融系统整体的效率和动态均衡。大量的学者对金融中介理论进行了研究。通过对这些研究进行整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金融中介演化的客观要求是要正确处理好风险、不确定性、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之间的关系,其现实的条件是要处理好制度、法律和技术的关系。
Chant(1989)认为真正的金融中介机构既拥有对借款人的债权,也向贷款人发行债权,从而成为金融活动中的一方当事人。特定的市场与特定的机构的统一才能完成资金的系统转移,实现从富裕者到需求者的转移,实现金融系统的功能。随着金融中介理论的发展,其研究领域不断扩大。但他并没有对金融中介存在的一些必要条件进行阐述。究竟为什么会出现金融中介?金融中介该如何发展?这些问题却没有能够得到解答。
为了弥补上述的缺陷,Klein(1973)从金融中介存在的必要条件方面进行了阐述。认为多样化成本是出现金融中介的必要条件,并且注意到这“提供了一种聚合资财的经济刺激,而中介机构则是如此聚合资财的合乎逻辑的工具”。Kane & Buser(1979)研究了美国商业银行持有证券的多样化程度。金融中介的规模经济还表现在它能更好地开发专门技术来降低交易成本。Diamond & Dybvig(1983,1985)模型(简称DD模型)认为在投资者面对独立流动性冲击的经济中,金融中介提供的存款合同可改进市场配置。而市场不能为防范流动性提供完全保险,因而不能导致有效的资源配置。投资者可以利用金融中介来提高自己在孤立状态下备用投资的可能性。一方面,他可以避免投资机会中固有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消费需要中固有的风险。在DD模型中,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投资者之间可直接订立合约,以获得与利用金融中介相同的投资结果。但是,由于道德风险的原因,这样的私人合约会最终走向解体[③]。
上述的这些理论都从一定的角度解释了为什么金融中介能够存在,以及金融中介在实际的运行中的一些优势,如可以较好地降低成本,实现资源配置等。但与传统的金融机构相比,那个更稳定,那种组织结构更好,却不能较好地进行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