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作为判断教育质量高低的重要依据,是有效发现教育问题,改善教育质量的“利器”。而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关键环节,更影响着未来人才培养的质量,为此各个省市都不遗余力制定新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辽宁省也不例外。随着2013年6月9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试行),也为各省市制定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提供了方向,本文旨在对教育部最新颁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进行解析,为辽宁省提供参考借鉴。本文系辽宁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研究”(JG11ZD03)的部分研究成果。
关键词:教育质量;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辽宁省
2013年6月19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国标”),这一标准的出台将逐步扭转我国中小学只以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校的升学率作为标准对学校教育质量进行评价的方式,并且学生的学业水平,不再仅仅强调考试成绩,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将被纳入考察范围,此外学生的学习负担也成为该标准的内容之一。与辽宁省现有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的内容不同的是,该标准的内容只针对学生层面,对其他层面未有涉及,因此,本文将结合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标准与辽宁省已经制定出的标准进行比较分析,以获得启示借鉴。
一、《国标》的主要评估框架解析
该指标共包含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和学业负担状况5项一级指标,其中“品德发展水平”又下设行为习惯、人格品质、公民素养、理想信念4项二级指标;“学业发展水平”下设知识技能、学科思想方法、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4项二级指标;“身心发展水平”下设身体形态机能、健康生活方式、审美修养、情绪行为控制和人际沟通5项二级指标;“兴趣特长养成”下设好奇心求知欲、爱好特长和潜能发展3项二级指标;“学业负担状况”下设学习时间、课业质量、课业难度和学习压力4项二级指标,共计20项二级指标。现将《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试行)的主要内容按照一、二级指标进行汇总,如表1所示。
表1:《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试行)[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点
品德发展水平
行为习惯
学生在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爱护环境等方面的认知和表现情况
人格品质
学生在珍爱生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乐于助人等方面的认知和表现情况
公民素养
学生在自尊自信、自律自强、尊重他人、乐观向上等方面的认知和表现情况
理想信念
学生的爱国情感、民族认同、社会责任、集体意识、人生理想等方面的情况
学业发展水平
知识技能
学生对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学科思想方法
学生对各学科思想和方法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实践能力
学生关注现实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解决实际问题、进行职业准备等方面的情况。
创新意识
学生独立思考、批判质疑、钻研探究,解决问题的思路、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情况。
身心发展水平
身体形态机能
学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和身体运动能力等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的情况以及视力状况等。
健康生活方式
学生对健康知识与技能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生活与卫生习惯、参加课外文娱体育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审美修养
学生在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情绪行为调控
学生对自己情绪的觉察与排解、对行为的自我约束情况,应对和克服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的态度和表现情况。
人际沟通
师生关系、同伴关系、亲子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兴趣特长养成
好奇心求知欲
学生对某些知识、事物和现象的专注、思考和探求情况。
爱好特长
学生课余生活的丰富性,在文学、科学、体育、艺术等领域表现出的喜好、付出的努力和表现的结果。
潜能发展
学生在某些方面表现出的突出素质和进一步发展的能力。
学业
负担
状况
学习时间
学生上课时间、作业时间、补课时间、睡眠时间等。
课业质量
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测验)的有效程度以及学生的感受和看法。
课业难度
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测验)的难易程度以及学生的感受和看法。
学习压力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的快乐、疲倦、焦虑、厌学等状态。
《国标》的5大维度中排名第一位的是关于学生的道德品质,而过去用于评价学生的学业发展水平的相关水平排在了学生的道德品质之后,可见道德品质已经成为评价学生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只有道德高尚、品格健全,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的人才是国家和社会认可的合格公民,在此基础之上才能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学业上的培养使学生成为今后能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才。在“品德发展水平”的“人格品质”中提到了“珍爱生命”,学生在面临升学和就业等一系列压力下,学会面对压力和化解压力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也是引导学生学会珍爱生命,避免悲剧发生的重要途径。为了解决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和学习压力过大的问题,《国标》特别将“学业负担状况”作为一个维度单独列出,把学业负担问题纳入到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中,是中小学“减负”行动顺利进行的一个巨大推动力,使真正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成为可能,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学业发展水平”中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也不再仅仅以学生对课本上的知识掌握为基准,而是增加了对学生的学习方法、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要求,强调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在实践的基础上注重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实质上是将学生的学业成绩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上,这种学业水平是学生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探究能力的综合能力的体现,不仅将推动学生评价方式的改变,也会改变以往教师对学生“满堂灌”的教学方式,促进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更具全面性和科学性。此外,在品德和学业的基础上《国标》还增加了对学生“身心发展”和“兴趣特长”方面的要求,“身心发展”不仅强调学生体质的改善,更注重对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特别是情绪控制能力对学生的性格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兴趣特长”的方面并不是为了让学生学习特长而学习,而是对学生其他方面潜质的开发的过程,更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过程,这些指标可以为各省市完善已有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