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2.高职院校。第一要成立校企合作联盟委员会。联盟委员会成员主要由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高层管理者、高职院校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院系负责人等组成。该联盟委员会的基本职能是调控校企合作的发展,统一协调校企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二要成立校企合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基本职能是做好校企合作规划与资源优化,指导和管理高职院校各专业与企业的合作,统一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三要成立专业建设指导联盟分委员会。该联盟分委员会成员主要由企业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人员和二级院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组成。基本职能是根据企业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岗位或岗位群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分析,合理开发课程,确定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供就业指导及职业继续教育发展方案等。
3.企业。第一要成立企校合作联盟委员会。联盟委员会成员主要由行业主管部门、高职院校领导、企业高层管理者与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等组成。基本职能是调控企校合作的发展,统一协调企校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二要成立实训工作联盟分委员会。该联盟分委员会成员主要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企业高级技术、经营、管理人员、高职院校实训部门负责人与二级院系分管实训工作的负责人等组成。基本职能是根据企业及市场需求的变化,提出学生实习实训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为企业员工开发培训项目及其课程。
四、优势互补的共享机制
校企合作的基础是共同利益的诉求和利益共享机制的建立。在校企合作中,政府利益是以教育与产业相联合的途径,促进地区经济发展;高职院校利益是通过与企业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毕业生就业;企业利益则表现为利用高职院校的科技成果、优秀人才等,促进自身的壮大。这就要求学校在吸引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时,使企业看到学校在分享企业资源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利益,从而愿意参与校企合作。一是根据企业的人才需求,开设订单班,实现校企共育人才;二是邀请企业专家共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实现校企共建专业;三是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岗位能力为基础,构建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四是引入企业生产(经营)设备,在校内共建共享生产(经营)性实训基地;五是构建校企人才互通渠道,实现校企共享人才资源;六是共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共同开展新产品、新工艺与技术服务等。
五、共同发展的动力机制
只有激发政府、行业、学校、企业四方共同发展的的动力,校企合作才会更有生命力。建立动力机制必须做到:一是转变观念,强化宣传。建立崇尚技术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技能的氛围,努力营造良好的合作环境,共同推进校企合作。二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政府要努力增加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拨款,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
化。三是制定法规,强化推进。建立有利于推动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使校企合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鼓励和保护参与各方的合法利益。四是规范资格,强化准入。完善就业准入法规,加大监察力度。认真执行企业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六、信息发布的平台机制
建成集校企合作门户网站、合作项目管理、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教学资源库建设、网络教学实施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平台。为校企合作开展项目建设、顶岗实习学生管理、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提供网络支持,满足学生边工作边学习、校企共同管理、学业成绩评定的信息化需求;为行业企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支持提供及时快捷的途经,实现校企、校校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提升学院支持行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校企合作管理信息平台,主要包括网络硬件系统、校企合作门户网站、共享型教学资源库管理系统、顶岗实习管理系统、合作项目管理系统等。
七、保证运行的制度机制
高职院校要重点做好与企业合作的制度建设,构建完整的校企合作制度体系,确保校企合作长效运行。
1.合作育人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合作招生就业、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引入行业标准建设课程、合作实施专业课程教学、共同负责顶岗实习管理、合作评价人才培养质量。
2.合作培训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完善专任教师双师素质培养机制、提高企业员工文化技能水平、校企联合对外开展培训服务。
3.合作开发制度建设。一是制定校企合作开发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校企合作开发项目研讨会,找准研究、开发项目,并依托现有平台,专兼职教师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开发符合企业需求的项目并及时转化。二是积极吸纳学生参加校企合作开展的技术攻关和项目开发。以高年级学生参加为主,逐步形成一支稳定的师生研发与开发团队,在为企业解决生产中技术难题和创意能力的同时,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八、培养人才的领域机制
一是校企市场合作,推进学生就业与企业用工一体化。二是校企资金合作,依托社会资本发展高职教育。三是校企教学合作,推进理论与实践、教育与生产相结合。四是校企研发合作,推进生产、教学和研究相结合。五是校企师资合作,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人才质量。
九、合作有效的保障机制
1.机构保障机制。成立校企合作管理机构,规划校级层面的校企合作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经费保障机制。设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支持校企合作活动的开展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
- 政策保障机制。包括:制订优惠政策,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鼓励与行业企业开展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鼓励教师参与技能、学历学位培训,鼓励系部与企业开展广泛的校企合作,并将校企合作纳入二级院系和教师的年度考核中。
4.制度保障机制。建立校企合作制度,如《联合办学协议》、《联合办学规划》、《校企联合共建实践基地计划》、《“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联合办学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企业技术骨干教师聘任考核办法》、 《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实施管理办法》、《校企联合科研开发管理办法》、《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生产(经营)性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生产(经营)性实训规程》、《企业教学各环节基本要求》、《企业教育学生管理 办法》等。
5.评估保障机制。建立校企合作项目评估体系,吸纳学生及家长、用人单位、行业专家、政府部门及新闻媒体等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评估,不断提高校企合作的质量。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