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本文在阐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科学内涵以及发展阶段的基础上,论述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督导评估中的几个关系问题,并以秦皇岛市海港区为例,对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督导评估的建议。希望能从多个角度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透视,以澄清认识,为各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督导评估的实践提供参考。
关键词:县域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 海港区 特色发展 长效机制
教育部今年一月二十日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的通知,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那么各地该如何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体的实施办法怎样才算科学合理,督导评估中应该注意哪些实际问题?本文在阐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科学内涵以及发展阶段的基础上,试着对关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督导评估中的若干重要关系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秦皇岛市海港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分析,给出了建议。希望能澄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督导评估认识上的错误和偏差,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督导评估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科学内涵
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们国家有两个重要文件,分析其中的相关表述,再结合相关专家的研究,可以看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科学内涵。一个文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它强调的是投入,包括人财物各方面的投入。另一个文件,《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指出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式发展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里面更多强调的是质量的均衡。这两个文件并不矛盾,教育投入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而高质量的均衡则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依法、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缩小差别,使师资水平、硬件设施、教育质量、学校文化趋于公平合理,以便为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的教育,这是两个文件所要表达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含义。
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路径,有关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均衡发展就是将提高义务教育的均衡水平和发展水平有机地结合起来。均衡是义务教育系统中诸因素矛盾运动的阶段性状态,发展是打破均衡再实现新的均衡的反复的动态的过程。均衡是相对的,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教育事业永恒的主题,真正意义上的均衡是在发展中实现的,没有发展,就谈不上均衡。均衡发展不是‘削峰填谷’,必须是辖区内义务
教育学校都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县,才有资格申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评估认定,是通过提高办学门槛,实现义务教育水平的全面整体提高,包括办学条件、教育投入、师资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
[1][2]。均衡不是否定差异和特色,而是要视差异为资源,要彰显差异和特色,学校要有特色发展,教师要有风格,学生要有个性,并注意寻求校际差异合作
[3][4]。均衡应是可持续的,而不是短期的
[5] [6]。因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路径又是建立在差异和特色基础之上的全面的可持续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三个阶段
理解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涵,还要科学把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阶段性,这有助于我们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状况做出科学的清醒的认识,以便采取适宜的措施,科学稳健地实现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少走弯路。第一,初步均衡阶段。受教育群体依法得到基本的教育保障,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解决“有学上”的需求,实现受教育权益的均衡发展。第二,基本均衡阶段。受教育群体享受相对均等的教育条件保障,解决“上好学”的问题,实现受教育水平的均衡发展。第三,优质均衡阶段。受教育群体在教育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关心和指导,个性差异受到关注并获得发展空间,呈现“人人不同,人人精彩”的局面
[4][7]。这三个阶段具有整体不可逾越性,也具有连续性,基于差异和特色的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追求的目标,也是实现的基本途径,这需要从现在做起,并需要长期的努力和坚持。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与评估中的几个关系问题
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和评估中,除了理解其科学内涵,把握三个发展阶段之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具体关系。
(一)统一要求和因地制宜的关系
统一要求是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一个门槛,即基本办学标准评估,达到本省基本办学标准的县,才有资格接受均衡督导评估认定。两项内容,包括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的评估和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两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个参考,是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一个县是否实现基本均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因地制宜是指要发现本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优势和短板,做到扬长避短。这次的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除了统一科学的要求外,还强调开放性、公众参与性。也就是在强调最终用数据说话,以科学的方法进行评估,保证督导评估的客观性、严肃性的前提下,各地可以根据经济和教育发展的不同背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不同工作策略,在执行国家的统一指标的前提下,也允许地方根据实际,适量增加指标,确定更高的评估标准,并将公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评估就是导向,在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因地制宜,唯有如此,才能更适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群众也才能认可评估的结果。
(二)政府责任与学校努力的关系
政府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战略中负有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责任。孩子学不学好有两个影响因素,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家庭这个方面政府是管不了的。政府主要责任是三个方面,第一是制定规则。改变目前教育发展不合理的状态的运行规则,给参与游戏的各方新的激励,从而形成一种学校之间差距比较小的新的稳定状态,也就是要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第二是,监测义务教育发展状态,切实缩小资源分配的差别,生均经费也好,办学条件也好,教师的基本的条件也好,政府对这些投入是不是均衡,这是政府的责任。第三,政府有责任向社会提供比较系统全面的质量信息,以有效地防止非理性的择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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