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应建立起以下的认识:
1、要以“以活动促进学生发展”的指导思想设计与组织活动,使活动真正具有教育价值并适合于学生,使活动真正为学生的发展服务。
2、在活动的设计上,不应该只是注意其外在表现方式,更多的应是注重其内在品质,要根据学科特点与学生年龄特点,设计真正处于学生“最近发展区”的活动,设计具挑战性、激励性的活动,激发学生复杂的思维和高水平的认知。
3、提高活动的内向化水平。有价值的活动应是能够在较高的水平上完成内向化过程的活动,即应使外部实践活动经过不断的概括化、言语化、简缩化而逐步向思维的抽象化转化,以达成学生认识和思维水平的深化,真正实现对知识的掌握。否则,只是追求活动表面的热闹和形式,而忽视对活动内在过程的有效转化和品质的提升,将使活动流于形式而难以收到实效。
九、处理好接受式学习和探究式学习的关系
现在,可以说探究活动遍及各个学科,从数学到语文、英语、音乐,不问教育对象、知识内容,盲目探究,过度探究,重探究的形式却无视探究的成效……课堂评价硬性规定讲解不得超过多少分钟,以至于教师不敢讲解。
就知识的分类来看,现代认知心理学把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两种。陈述性知识是有关“是什么”的知识,如事物的名称、概念、事实等,这类知识通过教师的讲授就可以掌握和记忆;程序性知识是有关“为什么”和“怎么办”的知识,主要涉及概念、规则、原理的理解和应用、解决问题的技能、方法与策略的形成,以及情感的体验等,这类知识具有较强的特殊性、个体性和活动性,不能单靠讲授、告诉的方式为学生掌握,而需要学生通过自己的操作、运算、探究、体验等具体活动才能自主内化和占有,从而实现对知识的意义建构。
由此可见,接受学习、探究学习方式各有其适用的知识类型,各有其存在的必要,各种学习方法各有优长和局限:探究发现性学习通过对知识产生过程的重演、再现,更有利于获得对知识的意义建构、探索和占有知识中的人类智慧,但生动的、富有启发的讲授在某些知识类型的教学中仍然是十分有效的,接受性学习方式的高效,无论在现在和将来都有存在的价值。因此,有意义的接受学习与探究性学习并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取代的,而是优势互补,有机结合在一起的,需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和教学内容,在尊重学生、重视学生主体性的前提下各得其所、各显其能,以便协同配合实现最佳的整体教学效果。
我认为:本次课程改革,尽管凸显了对学生学习方式转变的重视,提倡自主的、合作的、探究的学习方式,但并未因此而否定接受学习的价值和意义。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既有创新也有继承,那种片面推崇自主探究学习,视学生的主动探索为学习的最为重要甚至是唯一的途径,从而将探究学习与接授式学习对立起来的做法是错误的。只有树立接受式学习与探究式学习相互融合的教学观,才能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真正落实新课程所倡导的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方式。
十、处理好多媒体和传统教学手段的关系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数学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应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要充分考虑计算器、计算机对数学学习内容和方式的影响,大力开发并向学生提供更为丰富的学习资源,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学生学习数学和解决问题的强有力工具,致力于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乐意并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现实的、探索性的数学活动中去。因此教学中恰当的应该多媒体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更是有好处的。问题是现在有的课成了一张张幻灯片的播放与讲解,一放到底;有的课堂俨然成了“网吧”学生各自为阵,乐与机器对话,疏与同伴交流、教师互动;明明是可以让学生动手操作、亲自实验完成的,结果却被课件的模拟演示所代替;明明是需要学生通过文本描述来实现自我想象、联想、体验与感悟的,却要被教师精心制作的多媒体画面同化到统一的认知与体验上去。
我认为:多媒体永远是教学的辅助工具,多媒体不能影响教学流程,不能中断学生思维、不能代替实物操作、不能本末倒置、不能代替教材、不能代替板书,整个课堂上教师不板书一个字、应该说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应该。多媒体永远是教学的辅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