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瑶山乡基础教育发展方向
社会变迁有各种不同的变迁形式:既有社会整体层面的又有局部层面的变迁;既有进步的又有倒退的变迁;既有有计划能控制的社会变迁,又有自发难以控制的社会变迁;既有结构性的变迁,又有具体因素的变迁。而影响社会变迁色原因主要有自然环境、人口因素、科学技术和文化等四个方面要素。[4]瑶山乡的民族基础教育在社会变迁中,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发展壮大到发展失衡的渐变过程中,瑶山乡的基础教育的发展应结合当地实情,才能发展为现代化的教育。
(一)教育的调整务必体现均衡
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教育发展的主题,每个学生都应该具有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教育布局调整的主要是以提高农村教育办学水平为目的,其均衡与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广泛集中资源进行布局调整,所以必须与教育的发展相协调。
教育的调整与发展应该使学校担负起周围地区教育服务的职责,并且应当遵循就近入学原则,以便学生上学。对于学校布局调整而言,从效率考虑,需要一定的规模,而学校规模取决于生源的数量、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等。从服务的范围而言,应覆盖到乡镇。[5]
目前,河口瑶族自县教育服务范围主要以乡为单位,即每个乡设立一所中学、一所中心小学、教学点若干。由于瑶族的计划生育工作都做的比较好,地广人稀,人口增长极其缓慢,许多学校的生源得不到保证。像瑶山乡这样边远贫困的地区,调整教育布局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调整。事物发展都具有两面性,教育布局调整对教育发展的正面作用很明显,既能够发挥教师资源的优化效益,又能够加强学生之间的竞争意识;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直接加重了山区学生家长的教育投资,间接造成瑶山乡失辍学率上升。
诚然,教育布局调整可以提高办学质量,但是前提是所有适龄儿童都能进学校读书,并且能适应远离家庭的寄宿制生活。瑶山乡目前的状况:虽然实行了“两免一补”,一部分学生家长因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把自己的孩子送进集中办学的学校就读,到山外就读的学生因为无法适应山外的生活习惯,无法适应生活自理方面的问题,难以适应寄宿学校的生活。布局调整在集中教育资源方面有优势,有利于学校的规范化和管理,但是不能忽视当地农村的地理特点、生源分布特点、生产生活特点等,不能忽视当地农村经济、社会、教育、人口的发展规律。教育资源不均衡现象突出,公平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针对瑶山乡民族基础教育的现状,在教育的调整与发展上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在集中资源办学、布局调整过程中,应以乡为单位设立完整的基础教育制度,2011年两会上,有关专家强调“教育布局现在是以实际行走的距离来核算,而不是以半径核算,来保留适当的教学点”,教育的调整与发展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需要保留的尽量保留,对撤销了的学校,有必要恢复的予以恢复。其次,调整师资力量的均衡。让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轮流到瑶山乡支教,培养有现代教学意识的师资队伍,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让更多的老师有外出参观、接受培训的机会。再次,在资源配置上均衡。应该更多地考虑瑶山乡基础教育薄弱的学校,适当地给予政策上的倾斜,把资源倾斜到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使生活在社会边缘的瑶山乡学生在政策倾斜的关照下,能得到更好更健康的教育。
(二)构建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教育
人是社会关系中生活的、良性互动的人际交往关系式促进人和谐发展的有力手段。人们借助于交往建立了人与人的共处关系,同时也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全面依存关系。[6]笔者两次在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瑶山乡村考察时,总是被那里的乡土民风、团结互助的人际关系所折服。在瑶山乡梁子村,近30年来从来没有发生过刑事案件,既没有无打架斗殴之事,更没有偷盗之事。晚上每家每户家门也只是虚掩,自家的摩托车为了方便出行都是放在家门口,均不上锁,白天黑夜都是如此。每当客人来村时,虽然有点好奇,但也是笑脸相迎,邀到其家中做客,其乐融融,人生活在此,似有处身于桃花源之境。因此,在边境瑶族地区发展基础教育,应当充分挖掘当地民族文化中的优秀资源,构建具有民族特色的民族基础教育类型,推进基础教育稳步发展,促进人与人的和谐发展。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作为人构成的存在物,人安身立命的生长家园,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构成了人类社会的现实存在状态。任何人都是生活在一定社会中的,任何人的发展都必须以社会发展为前提,任何社会的发展也必须以人自身的发展为基础,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交互作用的动态发展过程。如果个人与社会互不相容,则个人的和谐发展就无法得到保证,社会的和谐发展也不可能实现。因为人和社会只有在互为前提和基础的动态平衡中才能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人的和谐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相互耦合、不断提升的互动过程。只有二者同步推进、互为因果,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7]对于西南民族地区来讲,发展民族基础教育,应构建有促进个人与民族社区、个人与全社会和谐发展目标实现的类型体系,使之达成个人与民族社区促进本民族、本村寨的发展,又能融入到整个社会主义大家庭中推进整个社会、整个国家的发展,也就是发展每个民族成员既能融入民族社区有能融入民族国家的主体能力和主体意识。
(三)、保障少数民族学生的受教育权
要发展教育,就要使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权作为基本人权,已经成为现代教育的基础价值之一。教育权已经成为现代公民权的一部分,“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的目的充分在于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得到尊重。”[8]农村教育改革的发展,它的质量和效益怎么样,直接关系到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谐社会的构建,农村基础教育的阶段和其他阶段的教育不同,受教育权得到公平对待,社会弱势群体才有可能与社会其他阶层在同一起跑线上,才有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可能,社会各阶层才有正常流动、合理分层的可能,全社会才有活力、安定有序。[9]
瑶山乡教育改革布局调整,原本是一项近年的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由于在对这项政策缺乏完全理解的基础上推行的,盲目求多求快,出现了一些消极的效果。使许多原本能就近入学儿童陷入困境,遇到刮风下雨甚至自然灾害,孩子的人生安全得不到保障,出现了一些上学难和上学远的问题。而上学难和上学远,有一些孩子的住校,住校带来的交通问题、吃饭问题、日常用品问题等有加重了家长经济困难,有一些家长不得不让孩子退学,造成辍学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群众的利益和感情,不利于构建新农村和谐社会的发展。在教育制度改革中,国家对西部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填补边境瑶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真空”。在基础教育中,农村小学生均费都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为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经费需要,对有困难的地区,上级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与适当的补助。其次,因地制宜地调整农村小学布局,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资源的配置上,适当地采取政策倾斜,优先考虑基础薄弱的学校,改善办学环境,加强师资力量,使教育改革更好地为西南农村地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