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诗歌分层教学模式操作策略
(一)诵读解析,理解诗歌语言表层含义
诗歌是语言高度浓缩的产物,是对日常交际使用的语言加以改造后使之变形的产物。中国诗歌对语言的变形,在语音方面是建立格律以形成音乐的美;在用词造句方法表现为:改变词性、颠倒词序、省略句子成分等,各种变形都打破了人们所习惯的语言常规,取得新、巧、奇、警的效果;增强了语言的容量和弹性,取得了多义的效果;强化了语言的启示性,取得了写意传神的效果。②这种多义复杂的语言表征方式使得诗歌教学成为语言教学中的难点。有论者认为,“诗是语言的特别存在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你得通过语言深入到语言的核心中去,才能达到诗歌”,正因如此,把握语言可以说是诗歌教学的关键所在。
诗歌的“读”,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读”,而是以美读为主要目的的诵读。“所谓美读,就是把作者的情感在读的时候传达出来……美读得其所,不但了解作者说些什么,而且与作者的心灵相感通了,无论兴味方面,或受用方面都有莫大的收获。③吟诵诗歌的目的在于深入理解诗歌的内蕴,要达到此点,关键在于掌握吟诵之法,在吟诵中达成自身与诗人的心灵对话,产生物我两忘、心灵契合的效果。因此,在吟诵中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读准。朱熹说,”凡读书,需要读的字字响亮,不可误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牵强暗记……④阅读时要求学生不错字、不漏字、不添字,分行、隔断正确,平仄、押韵准确,以诗歌语言的本身再现诗歌内容,这是准确理解诗歌言语信息的基础。二是要读透,“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要在反复诵读中涵咏理解,在吟诵过程中心脑并用,在读的基础上自行领悟诗歌的情致风格。三是要读出风格,将诗作传达的感情与自己的感悟结合起来,力求用语言传达出诗歌打动人心的情感内蕴。
吟诵的目的在于将主观情思寓于具体诗歌中,赋予文字符号特定的情感象征,最终达到两者之间的完全融合。吟诵过程中要注意语感的把握,对诗歌中的“字眼”、“词眼”要细心揣摩、用心体会;要调动自身的生活经验,真正与诗人达成共鸣;要展开联想与想象,完成对文本的再创造。
(二)品味意境,感悟诗歌情意境界
王国维先生曾表示,“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意境,是诗歌唱之不尽的魅力的源头,更是优秀诗歌作品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根源。要品味意境,必须从理解诗歌表层的言语信息入手,用模糊思维的方式来进行意境的领悟,把握诗作内蕴,并将之物化为自我的理解,还原诗人的创作意图。
奥苏伯尔的“先行组织者”策略提醒我们,教学诗歌前,必须注意诗歌先行理论的介绍,以这些抽象的具有包摄性的知识引领具体诗歌的学习,通过对意境理论的介绍让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意境的内涵,帮助学生将新旧知识联系起来,为有意义学习提供一定的固着点。意境是中国古典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范畴,在中国古代传统的文艺理论中,意境指作者的主观情意与客观物境相互交融而形成的艺术境界。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对“意境”一词做了综合性探讨,意境有“写境”与“造境”两派;有“有我”与“无我”之别;有“优美”与“宏壮”之分……对于“意境”的解释,应结合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具体的诗歌作品进行,避免过分专业化,尽量将抽象的理论转化为可知可感的实例。品味意境之前,还要让学生明确诗歌中的种种意象,这是理解诗歌意境的一条捷径。意象是融入了主观情意的客观物象,或是借助客观物象表现出的主观情意,是构成意境的一些具体细小的基本单位。简单的说,意象就是诗歌中出现的带有诗人印记的具体景、事、物。古诗词中频繁出现的“梅兰竹菊”、“柳树”、“明月”等意象,虽为自然界真实存在的物象,但往往融入了诗人的人格情趣、美学理想,带有其特定的深刻内涵。了解和把握这类知识,有助于学生自主鉴赏和感悟。
感悟诗歌意境,强调的是一个“悟”字,因此,教学过程中要以模糊思维为主导,避免对诗歌进行固定解释,力求最大程度的还原诗人的创作意图,使学生能通过诵读、猜想、体验等方式达到对诗作的认识。具体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音画激趣的方式,将音乐与绘画元素融入诗歌赏析之中,在音乐的自然流淌中完成学生对诗歌语感的把握,在绘画的想象比喻中形成学生对诗歌意境的领悟,以模糊的感悟取代切实的语言描述,最终达到读者与诗人的心灵契合;可以采用以诗解诗的方式,采用与本诗意义相近的其他诗篇对之进行注解,通过比较感知,加深学生的领悟程度,提升其艺术鉴赏力;可以采用整体赏析的方式,将诗歌的整体架构“有形化”,跳出仅仅停留在品味“字眼”、“句眼”的窠臼,达到“借一斑以窥全豹”的效果。品味诗歌意境时,应注意让学生能“入乎其内”又能“出乎其外”,沉浸在诗歌绝妙意境的同时,又能感悟出其中的哲思理趣,并将之自觉内化到自身的性灵深处,在潜移默化中培养自己的美感,完善自身的人格,完成由学诗到学人角色的转换,达到诗歌鉴赏的最终目的。
(三)评价风格,鉴赏诗歌艺术特色
对诗歌进行艺术鉴赏,领悟意境只是基础性的步骤,从意境入手,归总其诗作风格及艺术特色才是鉴赏的根本所在。评价诗歌风格之前,要先帮助学生了解何谓“风格”。风格是最能体现某一典型人物情事或艺术品的精神气质的外在面目或方式等,在一定条件下是“最高级”和“最理想”的美的代名词。⑤诗歌与其他文学形式相比,其独特处在于她的诗意,而诗意又以一定存在形式中的意境为表征,因此,诗的风格便是最能体现某种意境的艺术方式。评价诗歌风格必须从意象出发,不仅要着眼于诗中所描写的客观物象,还要透过它们的外在,看出其中注入的意念和感情,注意主客观融合的程度。只有抓住诗歌的意象以及意象所包含的旨趣,意象所体现的情调,意象的社会意义和感染作用,才能真正鉴赏诗歌。诗歌风格与艺术特色密切相关,具体教学中,教师应指导学生从诗人的独特个性与生活情趣、诗作的景物描写与情感倾向、诗作的题材处理与主旨意趣三个方面入手,自行评价其艺术风格,总括其艺术特色。
鉴赏诗歌艺术风格时,应注意不同诗人诗作的独立性,注意同一诗人不同诗作的独特性,避免以偏概全,防止出现雷同概括甚至不正确的评价。诗歌是诗人不同阶段不同心情的真实写照,很自然的带有诗人的独特印记,每一位诗人的气质个性均不相同,因此他们的诗歌也自然带有各自不同的风格。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至……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故不同诗人,其诗歌作品风格往往大相径庭,正如莫泊桑所言,“艺术家独特的气质,会使他所描绘的事物带上某种符合他的思想的本质的特殊色彩和独特风格”。 要释清这其中的差别,必须不断提高学生评价与鉴赏诗歌的审美能力。狄德罗认为,艺术鉴赏是“由反复的经验而获得的敏捷性”,所谓“经验”,不仅指艺术鉴赏的经验,也应包括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生活阅历。教师应教育学生要不断加强理论修养,广泛涉猎一些音乐、绘画、书法等艺术理论;要联系生活经验,对诗歌作品中传达出的感情感同身受;要在不断摸索中积累经验,在具体的赏析过程中比较、鉴别,以提高审美能力和艺术鉴赏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