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在对“常常”和“不时”的语料进行考察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不时”后还可搭配动词的重叠形式、“V一下”式的带数量词的动补短语以及“V一V”这样的结构。例如:
(11)陈毅同志看着这一切,沉思着,苦笑着,不时地摇摇头。
(12)在一个半小时的讲话中,他用手撑住剧疼的胃部,不时擦一把脸上的虚汗。
(13)谈话间,她不时地挥一挥小毛巾,仿佛要把很多别的东西一同掸去。
动词的重叠形式、“V一下”式的带数量词的动补短语以及“V一V”这三种结构都带有短时性、次数少的意义,使句中动词所代表的动作、行为等有界化(沈家煊,1995),而本文在前面已经提到,“不时”表示动作、行为在短时间内的重复,且只有短暂的间歇。所以,“不时”后可加这样的动词性结构。而“常常”表达的是动作、行为、状态发生的次数多,继而形成了一种规律,更侧重表达惯常性。因此,“常常”没有这样的用法。
以上(11)、(12)、(13)三个例句中,“摇摇头”、“擦一把脸上的虚汗”以及“挥一挥小毛巾”这些动作分别是在“陈毅同志看着这一切”的这一段时间里、“一个半小时的讲话中”“谈话间”发生的,当这些情境结束,这三个动作也会随之结束。因此,如果把这里的“不时”换成“常常”,句子意义表达就会变得不合理。
1.1.3“不时”在句中充当状语时可以加“地”,并且加“地”或者不加“地”都不会影响句子的意义表达。“常常”后则不可以。例如:
(14)雄蛙先静静地守候在雌蛙旁边,不时地发出响亮的叫声。
(15)她的手不停地穿针引线,脚也在不时地移动着。
刘月华等(1983:304、310)根据状语的功能,把状语分为两大类:限制性的状语和描写性的状语,认为限制性的状语后一般不用“地”,描写性的状语大多数后边可以用“地”。根据邹海清(2006)“频率副词内部的分类系统”,“常常”和“不时”分别属于判断性的频率副词和描写性的频率副词。因此,作为非描写性的频率副词,“常常”在句中充当状语时,后面不能加“地”;而“不时”作为描写性的频率副词则可以。在我们选取的“不时”的真实语料中,这样的例子占4.53%。
但是,在有些时候,“常常”后面又加上了“地”,例如:
(16)常常地想,现在的你,就在我身边露出笑脸。
本文暂不考虑歌词、诗歌体的句子,因为这类句子往往会考虑字数、韵律、修辞等,所以我们认为该句中“常常”后加“地”只是在一种特定的语境中,考虑字数、韵律、修辞之后的结果,不能作为常例。
1.1.4、《现代汉语虚词词典》指出,“不时”只能用于肯定句,也就是说句中“不时”前后都没有否定词出现。例如:
(17)有关她的传说,不时还会传到我的耳朵里。
(18)黄棕色的陆地镶嵌在蔚蓝色的海洋中,还不时有几朵美丽的云彩在上面飘荡。
这是因为“不时”内部本身已有“不”这个否定词,受构词形式的影响,“不时”前不能受“不”否定。而“不时”作为描写性的频率副词,直接描写“还会传到我的耳朵里”、“有几朵美丽的云彩在上面飘荡”时,是对这两个情况出现的频率进行计量,所以此时这两种情况必须是已知信息、非焦点信息,也就是作为句子的背景信息,所以,这两句中的动词不能以否定形式出现,换句话说,“不时”后也不能有否定词。
而“常常”是可以用于否定句中的,并且“常常”前后都可以有否定词。当否定词在前时,“不常”比较多见,而否定词在后时,“常常不”比较多见。例如:
(19)像羽毛管削尖一样,是平板型的,只是笔尖比羽毛管耐用,但书写时常常不出水。
(20)这时期的高楼大厦常常不做传统的外墙面,而是用大片的厚玻璃围固在钢框架外面。
(21)触摸可以降低婴儿的死亡率,常被抚摸的小孩,其智商要高于不常被抚摸的小孩。
(22)日本脑炎在香港并不常见,尽管如此,卫生防护中心仍将继续调查是否还会有怀疑个案。
1.1.5、“不时”一般用于表示现在时间的句子中,而“常常”既可以用于表示现
在时间的句子中,也可以用于表示过去时间的句中,也就是说,二者用于表示的时态常为进行态或完成态,二者后都可加表示动作状态持续、进行的动态助词“着”。但是,“不时”和“常常”都不能与经历体的助词“过”连用。例如: 新闻发布会上,她的手一直放在膝间,孩子般地不时拨弄着自己的 小手指。
(24)夏天,走进大豆地里,可以见到绿色的豆萁上常常缠绕着金黄色的细丝,这就是有名的菟丝子。
陆俭明(1999:332)认为“着”的语法意义是“表示行为动作或状态的持续”。其中动作的持续有两种情况:(1)处于动作的过程中;(2)动作的反复进行。“不时”和“常常”在句中作状语时,表示的就是动作行为的重复发生或出现,与动作的持续中第二种情况吻合,所以,二者后可以加表动作、行为持续的动态助词“着”。
1.1.6、“常常”作为判断性频率副词(邹海清,2006)后面可以加指明焦点的语法标记“是”,或者判断词“是”。例如:
(27)彗星,在我国俗称“扫帚星”,它的形状很特别,头部尖尖的,尾部常常是散开的,像一把大扫帚。
(28)酒精可以使脑细胞受损,头脑不清,智力迟钝,记忆力明显减退,常常是“吃酒误事”。
(29)自然界存在的物质常常是混合物,即使比较纯净的物质也往往含有这样那样的杂质。
张谊生(2003)认为,“当‘是’充当焦点标记时,不论前面的‘F’是什么性质类别的副词,‘F是’的基本功能都是指明焦点的同时凸显强调”。他还认为,“由于前加副词作用的不同,‘强调性F是’可以分为两大类——评注性强调和限定性强调。”而“常常”是对动作行为的频率进行计量,是限定性强调的一种[①],所以“常常”后可以加指明焦点的语法标记“是”起限定性强调作用。
正如张谊生(2003)指出的,“在现代汉语中,由于内部的层次关系和性质类别的不同,从表达的角度看,‘F是’大致可以分为四种:判断性的、强调性的、限制性的、关联性的。”前面一种为限制性的。而当“常常”后面所加的“是”为判断词时,“F是”所表达的主要意义就是判断。张谊生(2003)将判断性“F是”分为两大类:评判性判断和限制性判断。后者又可分为两大类:“着眼于判断的时间关系——限制时间或频率等”和“着眼于判断的空间关系——限制程度或范围等”。“常常”作为判断性的频率副词,加上判断词“是”,即为“着眼于判断的时间关系”,例(29)中是用“常常是”来限制“自然界存在的物质”是“混合物”的频率、重复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