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由于汉语教师过于年轻,导致工龄普遍较短,教学经验不足,不能从整体上把握小学汉语教学基本规律。此外,职称偏低,不容易形成学科带头人和学术科研队伍。
- 缺乏职后学习
据调查,西藏农牧区县镇和乡村小学分别有41.18%和50.44%的汉语教师希望通过培训提高教学素养,有37.25%和42.48%的汉语教师希望通过观摩优秀教师上课提高教学素养。但是现实情况并不能满足教师的要求。
截止到2009年底,全区小学专任教师有18686人,如果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一年培训1000人,培训一遍至少需要18年,即使一年培训2000人,培训一遍也需要9年。而且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自治区教育厅统只能做到统一培训各地区县镇骨干教师。地区和县教育局开展二级、三级培训,也只能达到少数教师能够参加培训。因此,最现实可行的培训方式是进行校本培训。但是,当前由于人才和资金的缺乏,以及认识不足,大部分县镇和乡小学较少开展校本培训,部分学校开展的校本培训也形同虚设,仅当作了例行会议。
3、教学工作缺乏有效专业引领
西藏农牧区各县教育局均设置了教研室,专职负责对各县中小学教学进行研究指导。但是,多数县教育局并未专门设置汉语教研室。部分县教育局在未对当地情况进行细致考察的情况下,即对县镇和乡村小学汉语教学进行统一要求,而指导方面却仅限于出几套统一的考试题下发各小学,致使教师在教学中迷惘、困惑和不知所措。例如昌都地区洛隆县、察雅县和林芝地区墨脱县教育局要求县镇和乡村小学统一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义务教育新课程版《语文》教材,而乡村和部分县镇师生普遍认为该套教材文章太长,篇目过多,知识难度太大,难以完成教学任务;日喀则聂拉木县教育局对县镇和乡村小学下发统一的教学要求,而乡村小学教师认为学生根本无法达到这些要求,教学中并未执行,导致教师各行其是,随意教学。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 基本理论素养方面
当前西藏农牧区小学有很大一部分小学汉语教师专业知识薄弱,其中乡村较县镇严重;多数汉语教师不具备第二语言教学知识;有一半的汉语教师对汉语新课程标准仍不熟悉。
- 基本教学素养方面
- 西藏农牧区小学汉语教师的汉藏语言运用能力有待提高。具体来讲,县镇小学汉语教师普通话水平基本达到要求,乡村大部分小学汉语教师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要求;大部分教师均能用汉藏双语进行汉语教学,但是仍有一部分教师由于汉语或藏语水平低下而影响了汉藏双语教学;县镇小学汉语教师的课堂语言使用情况基本符合汉语教学要求,乡村只有一半以上的汉语教师符合要求,另有五分之二的汉语教师过多使用藏语。
(2)西藏农牧区小学汉语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未达到新课改要求。具体来讲,县镇和乡村只有三分之二和五分之二的汉语教师能够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设计教学目标;农牧区绝大部分小学汉语教师仍然以教材为纲,虽然认识到了教材内容需要调整,但仍未对教材内容进行有效调整;农牧区小学汉语教师仍采用讲解为主的教学方式,忽视了对学生汉语交际能力的培养;教学评价上,着注重以知识的掌握与运用为标准,忽视了对方法和过程关注。
(二)建议
1、建立组织,加强学习,提高汉语教师理论素养
教师个体学习由于缺乏组织、交流与监督,再加上工作量较大,学习效果较差,理论素养得不到有效提高。学校可以教研室为单位,将教师合理分组。各小组推选出责任心强的教师为组长,组织小组开展学习,并对组员进行考评,成绩计入教师年终考核成绩。每学期开学初,组长负责组织组员讨论上学期成绩与不足,确定本学期学习计划,购买相关理论书籍与材料;安排学习内容,并定期组织教师交流讨论,记录各位教师的发言情况。学期末要求各位教师写出学习心得并在组内交流,共同整理,形成一、两篇理论文章,在各教研室之间评比,并将此作为教研室考核指标之一。
2、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校本培训,提高教师教学素养
学校不一定要聘请名师专家来校专门对教师进行培训,因为名师专家的培训不一定适合西藏农牧区各校的实情。首先,学校可以让参加过县级以上新课程培训的教师对本校教师进行新课程培训,复印资料下发给本校教师学习;其次,学校可以与本地区或其他地区乡、县小学建立联系,邀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汉语教师来本校上教学观摩课,组织汉语教师观摩、交流;再次,可以要求汉语教研室教学相同学段的教师集体备课,教研室内定期开展集体听课、评课活动;最后,学校应该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探索多种教学方法,开发多种教学资源,积极调整教学内容,合作编写汉语补充教材。
3、县教育局切实加强对各小学的汉语教学指导
县教育局应设置汉语教研室,专职负责汉语研究。对于县小学和乡小学的教学指导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对于汉语环境较差、学生汉语学前水平较低的乡村小学和部分县镇小学,应该要求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专供藏族地区使用的《汉语》教材,制定专门的教学要求,并且加强对汉语教师的教学指导;对于汉语环境较好、学生汉语学前水平较高的乡村小学和县镇小学,应该要求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义务教育实验《语文》教材,但是需要制定专门的教学要求,并且对教材中的篇目、知识量做适当删减,同时切实指导教师的教学。
参考文献:
[1]课程教材研究所编.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试行)解读.北京:人民教社,2007:96.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中国少数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试行草案)》.内蒙古教育出版社.1999:4.
[3]新疆教育教学研究网http://www.jksedu.com/showcontent.asp?id=4768&Nclassid=912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试行).
[4]同[1],第100页.
[5]同[3].
[6]同[3].
[7]同[1],第87页.
[8]同[3].
[9]同[1],第36页.
[10]同[1],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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