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法规范管理是促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据报道,目前,一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成本可达800元左右,过千元的学校也有。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学校数量太多,良莠不齐、招生市场行为不规范,家长、学生无能力辨别造成的。这一环节既增加了中职学校的招生成本,也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既不利于中职学校之间的正常竞争和良性发展,也不利于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因此,在招生环节,必须规范招生市场行为,为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学环境。
具体措施:
1、适时举办几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投资者的培训班,主要是讲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的基本知识和要求,使他们不做办学的“科盲”,也便于他们与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同心协力把学校办好;二是现代民营办学体制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构成(股东大会、董事会、校委会等)、相互之间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使他们树立“合作共赢”的办学理念,摆脱传统的“家族式”办学观念的束缚,自愿、同心把学校做大做强。
2、大力做好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宣传工作。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要真正实现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民办中职在整个中等职业教育大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必须让受教育者对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有一个正确地认识。利用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公开具备办学资质条件的学校的名单,让学校能被学生了解、让学生能够了解学校创造条件。
3、规范办学行为,凡经举报、查证属实的与学校之间有恶意竞争行为、对学生、家长有不实引导甚至坑蒙拐骗等恶劣行为者,轻者在公开媒体曝光,重者取消办学资格,以维护、规范正常的办学秩序。
参考资料
[1] 《周济部长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6月17日
[2] 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04年3月3日
[3]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
[4] 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5]1号
[5] 山西省《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晋政发[2006]26号
[6] 刘惠民,《在2009年度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暨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2009年3月27日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鲁东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自动化技术与应用》
《现代临床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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