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流动女工是中国女性群体中的特殊子集,改革开放后随“民工潮”的风起云涌,批量流入城市寻求自身的职业发展。户籍屏蔽、自身技能的限制和空间阻隔的三重压力,直接导致女工在家庭角色和职业角色的高频转换中发生冲突,其对家庭、农村社会和女工个人的影响程度远高于普通城市职业女性。撰文旨在探讨流动女工家庭与职业角色冲突的表现形式,分析这种角色冲突对社会进步的积极意义,以及对现代女性理想结构模式的完整所起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流动女工,家庭角色,职业角色
中图分类号: C93-0 文献标识码:A 角色是社会学从戏剧舞台中借用过来的一个概念,指的是个体在社会交往中所处的位置,并由社会需要规范其行为模式。按照广义的社会角色分类,从社会成员所处群体及其范围来看,社会角色主要包括四种类型:家庭角色、职业角色、学校角色和社会中的角色,这些角色的存在并不是绝对孤立的,社会地位的特点和社会生活的多元性,决定了个体必须承担多种多样的丛杂的社会角色,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角色的交叉和重叠。要了解流动女工的职业角色冲突,首先有必要对女工的角色类型进行宏观梳理。
1、流动女工的角色分类
(1)家庭角色
家庭角色包含着家庭成员之间的角色和家庭外具有姻缘血缘关系的亲戚角色,每个人在家庭中都有一组角色丛,如女儿、姐妹、妻子、媳妇、妯娌、母亲等等。流动女工的家庭角色主要指妻子、母亲、女儿和媳妇角色。建立在血缘、遗传基础上的女儿角色是一种先赋角色,与生俱来,与生命周期相伴随,个人无法选择,无法改变。其余三种角色则是通过两性结合和生育而产生的姻缘血缘关系,是个人可以选择、可以改变的。流动女工的家庭角色透过对应角色功能的发挥,即女工在家庭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以及所起的作用,得以成功扮演,主要有婚姻功能、生活功能和养老育幼功能。
婚姻功能是家庭角色对婚姻关系和质量的作用与影响。流动女工的家庭角色扮演直接影响到其婚姻的存续与质量,继而影响到整个家庭的存续与发展。流动女工由于其职业性质的特殊性,在进城谋求自身的职业角色发展的同时,更应该重视家庭角色的调适和完善,否则很可能会带来家庭生活婚姻关系危机。但也应该明确,家庭是男女双方结合而形成的婚姻关系的产物,婚姻质量与家庭关系取决于男女双方,而非女性一方。家庭幸福的维系和发展,必须依靠夫妻双方共同作好角色认同和角色建设。
生活功能主要是通过相应的家务劳动来实现的,家务劳动是保证家庭成员生活能够正常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国社会深受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传统文化中的“男主外,女主内”、“男耕女织”等封建思想至今仍有市场,在农村妇女进城就业之前,家务劳动主要都是由她们来承担。随着“民工潮”的风起云涌,越来越多的农村女青年开始走向就业岗位,家务劳动逐渐由家庭其他成员来承担(主要转嫁到婆婆身上),但是,由女性为主承担家务劳动的格局仍未改变。
女性历来被看作天然的“照顾者”,养老育幼是女性家庭角色的重要功能。生育孩子,自古以来[1]都是母亲责无旁贷的天职,农村妇女更是长期成为家族“香火传递”的工具,农村夫妻之间的结合在很大程度上仍以生育为目的,抚育教育儿童的职责也主要由母亲承担。大量农村女性流入城市成为女工后,教育双亲化日益普遍,但生活中照料孩子、抚养孩子仍主要由母亲承担。当老人需要照料时,儿媳仍作为主要承担者,这也成为相当一部分女工回流的重要原因之一。
(2)职业角色
相关文献把职业角色称为自致角色,即通过个人努力而获得的进取角色、获得角色或成就角色。自致角色分自我成就型自致角色和社会分配型自致角色。对流动女工而言,不管其职业选择的盲目性或自发性哪个占主导,从其职业角色获得的途径和方式来看,当属于自我成就型自致角色,具有竞争性特点。角色实际扮演者的能力与角色要求相一致的特点,决定了女工必须通过更多的个人奋斗,才能担当得起相关的角色。职业角色应有的功能是在工作岗位上,协调工作流程中的多方关系,遵守职业结构所规定的职业规范,胜任本职工作。
与职业女性一样,女工的职业角色与家庭角色是互动的。扮演好家庭角色,有家人支持、家庭幸福,女工才能心情舒畅、工作有劲;扮演好职业角色,眼界开阔、生活充实、自我价值实现,还能为家庭提供重要的经济支撑。可见,只有平衡好家庭角色和职业角色,女工才能既不丧失自我,又不怠懈照顾家庭的职责。但是,流动女工想要平衡好这两种角色又是困难的,因为它们存在着激烈的冲突。
2、流动女工职业角色与家庭角色冲突
流动女工职业角色与家庭角色冲突是指女工在扮演职业角色和家庭角色的过程中,由于时间、空间、身心、能力和行为等方面的不同步、不协调,造成两种角色无法确立满意的、互补的相互关系时所出现的矛盾状态。角色冲突有两种情况:一是角色间冲突,指一个人作为两个角色的承担者时所产生的冲突;二是角色内冲突,指一个人作为一种角色不能同时实现两个或更高的自我期望而产生矛盾,还包括就是角色期望可能与现任角色的个性需要发生冲突。流动女工在职业生涯发展中很不幸地同时面临着这两种冲突困境。
(1)家庭角色与职业角色冲突的表现形式
①外显性冲突
外显性冲突是显性的,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第一,角色期望上的冲突。流动女工承担着双重角色(家庭角色和职业角色)四重责任(工作人员、女儿、妻子和母亲)。不同角色的角色规范不同。社会学把自我意识强、以事业成就为中心的角色称为“工具性角色”;把感受性强,支配欲低,以柔顺和情感的付出为中心的角色成为情感性角色。流动女工所扮演的角色恰好介于二者之间。一方面,在浓厚的乡土文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女工十分注重亲缘、地缘和血缘关系,她们的职业选择主要依靠亲朋好友的帮助,遇到职业歧视,遭遇就业困境时,首先想到的也是找亲友帮忙。因此在女工身上,带有浓厚的情感性色彩。而另一方面,在经历了城市文化的洗礼,尤其是在与城市职业女性进行“标杆比较”之后,年轻流动女工对自己的职业角色有了另一种期待,她们的事业成就意识开始萌发并逐渐加强,但是,农民的身份和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阻碍着女工“工具性角色”的成功扮演,尽管如此女工仍努力尝试。
家庭用情感性角色的行为规范对女工提出期待,社会则用工具性角色的行为规范对女工提出诱惑似的期待,一个主体同时承担着两种不同规范类型的角色,在实现不同的、矛盾的行为规范过程中,女工的内心就会产生矛盾和冲突。无法摒弃的家庭角色和困难重重的职业角色把女工推向了两难的境地:如果留在城市,全力以赴发展自己的事业,觉得愧对家庭,而且户籍在农村,根也在农村;如果把家庭摆在第一位,全身心奉献给父母、丈夫和孩子,又往往耽误了自己的前程。这种基于冲突的期望对女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深刻影响。一方面,女工通过自己的努力(职业追求或是婚姻关系),在城市定居,成为城市独身职业女性,或成为家庭主妇;或者是与丈夫把孩子接到城市,成为城市暂住居民;另一方面,女工放弃自己的职业追求,回流到农村地区,成为农村妇女;或者继续在城乡之间“候鸟式”地循环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