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学校有些专业很难找到合适的合作企业,为了达到培养学生适应本专业岗位需求的目的,学校走向社会,积极联系,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某一时段内急需完成的一个项目任务同学校专业对口或相近,学校则与他们认真研究,通过半工半读等参与方式,达到培训学生的目的。老河口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计算机和财会专业2005级学生参与了老河口市政设施的平面图测绘工作,2010级学生参与了老河口市公安局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的社会实践活动。幼师专业的学生还参与了几届老河口市梨花节的相关活动。
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初期开展的校企合作,对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我们对这一问题认识不深、理解不透、办法不多、创新不足,校企双方是单纯的劳务供需关系,是浅层次的合作。随着工作的延续,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主要有:一是合作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模糊,有时出现一些扯皮纠纷,闹得双方都不愉快;二是双方对对方的“兴奋点”不甚了解,合作往往是“学校热、企业冷”,双方“合”多“作”少,在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的互动匮乏,彼此的影响有限;三是学生实习、就业的单位与学生所学专业无法保证完全对口,影响对口率就业,学生、家长有看法,企业有想法;四是即使学生实习、就业的单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但由于学生在学校学习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操作与企业需求缝隙较大,因此学生进企业后,需要不短的适应期,才能慢慢融入用人单位的文化。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了目前我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校企合作都还大多停留在以学校为主导的浅层次的校企合作形式上,学校很积极,作为校企合作的骨干力量的企业却没有积极性,主要原因见表1。
表1 影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企合作的主要因素
| 问 题 |
肯定的企业数 |
排序 |
| 缺乏落实相关政策的具体措施 |
94 |
1 |
| 企业难以承担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风险 |
88 |
2 |
| 职业学校目前的人才培养水平达不到企业用人要求 |
69 |
3 |
| 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贡献缺乏社会认可 |
66 |
4 |
| 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付出得不到经济补偿 |
62 |
5 |
| 企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纳税减免得不到落实 |
62 |
5 |
| 校企合作缺乏第三方的协调服务 |
61 |
6 |
| 顶岗实习的时间与企业工作安排相冲突 |
59 |
7 |
| 校方对顶岗实习疏于管理 |
24 |
8 |
| 其它 |
6 |
9 |
注:调查报告采样企业共135家
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思考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校企合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不仅仅需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企业的参与,还需要政府各部门如教育、劳动、工商、新闻宣传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与保障。结合我市及我校的实际,笔者认为要搞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校企合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第一、整顿职业技术教育市场,打击黑中介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运作。这些年由于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一些无师资、无设备、无场地,靠租赁场地办学的“三无”职业技术学校也纷纷出现。这些“三无”职业技术学校为了抢夺生源,利用黑中介大肆进行有偿招生、违法招生,严重影响了当地职业技术教育市场的公平竞争,一方面造成了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源的大量流失,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企业对所招学生的表现不满,最后学生也没有学到什么技术,只能沦落为廉价的劳动力,学生家长也很不满,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所以,笔者建议,首先要整顿职业技术教育市场,打击黑中介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运作。由教育、劳动部门组成专门机构对市区所有职业学校进行办学评估,取缔那些无师资、无设备、无场地,靠租赁场地办学的“三无”学校,挽回这些学校在社会上对职业技术教育造成的负面影响。对那些办学条件尚待改善的学校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确保那些办学条件好,社会知名度高的学校具有充足的生源,发挥资源优势,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第二、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当地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国务院校企合作政策,需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制订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以形成促进发展、保障发展并逐步制度化的机制。
首先,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对于企业投入的调动机制,调动企业积极性。目前,国内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现实中,一直存在着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有学者称之为“剃头挑子一头热”。究其原因,还是存在着政策层面对于企业积极性调动不足的问题,因为从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来看,企业与学校合作进行人才培养,会承担一定的风险与付出。企业自身利益缺乏保障,合作积极性当然不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过程中确实有付出,国家要考虑到企业的利益要求,加大相关优惠政策的倾斜力度,支持企业更多的为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服务。只有基于经济利益平台上的考虑,学校与企业在合作的形式上进行创新和改革,在双方共同的利益基础上构建多元的合作平台,才可能实现校企合作的可能性和持续性。
其次,政府要加强对校企合作的管理与协调。对校企合作的管理不仅成为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管理职能,还涉及经济部门、劳动部门和财政税收部门,需要有专门的政策指导、专门的机构协调服务、专项的资金支持和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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