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二)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绩效考核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考评主体的主观因素的影响,所以在考核过程中应选择合适的考评主体,并加强对考评主体的引导和培训,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主体选择时,领导和同事必需是对这些教师的课比较熟悉和了解的,最好是专门组成评课小组,统一听课,统一评价,或者选择学校的教学督导团成员,因为他们对每个教师比较熟悉,这样才具有可比性,结果才可能相对公平;学生主体选择时,并不是班上的每位同学都能参与评价,而是由辅导员负责,组织那些上课认真,学习态度端正,遵守纪律,该门课的缺勤不超过10节课的同学集中评价,那些缺课在10节以上的学生,不得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以免一些学习不认真、旷课次数较多的学生参评时不负责任的言行对教师可能造成的伤害;同时,学生在评价过程中,应对学生评价的等级分数进行统一规范,比如得优的老师要在90分以上,良的是80——90分之间,这样可以尽可能避免不同学生主体的标准不同,因为在该校教师考核中,有些班级最优的老师也就70多分,有些班级最差的也有90几分,这样哪有可比性呢?所以之前对辅导员统一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当然教师本人的自评也要客观,既不能言过其实,抬高自己,也不必过分谦虚,以免影响最终的结果。最后结果出来后,对那些评优的教师,主管领导还要组织随堂听课,这样才更加真实,公平。另外,学生、教师本人、领导、督导的各方面的评价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权重。评课小组和督导所占比重应该最大40%左右,学生其次30%左右,同事第三20%左右,自评最后10%左右,这样才会公平合理。
在实施绩效考核的过程中,为了更好的提高绩效考核结果的公平性,还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制度,在绩效考核之前应对考核主体和相关教师代表(包括辅导员)进行培训,让双方对考核程序、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及考核目的和要求等有充分了解,以引起参与考评人员的重视,消除考核过程中的误解,培养双方的责任感。
(三)建立约束与监督机制 建立有效的考核约束与监督机制,加强对考核过程中主体的行为和教师日常工作行为的监控,以利于考核主体客观公正的对教师进行评价,同时学校也可以及时纠正教师工作中的失误,培养教师的职业道德感和责任感,引导教师健康、稳步发展。还可以将考核结果进行校内公示,接受全校教师监督,允许教师可以根据反馈结果通过合理渠道进行申诉。这样既可以及时纠正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又可以消除教师对考核结果的迷惑与不满。校内公示的实行还有助于增加绩效考核的透明度,减少教师绩效考核过程舞弊的可能性。从而增强教师绩效考核的公平性。
执行绩效考核机制时,应遵循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不仅是期中考,这样可以及时修订教学过程出现的问题,促进学生和教师之间的相互适应和了解,而且要期末考,这样不仅可以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而且可以帮助教师进行总结,扬长避短,为下学期更好的组织教学提供反思。并以此为依据,做出相应的奖惩决策,以实现绩效考核的公平性。
(四)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结果,更重要的是为了更好的改进绩效。所以为了更好地实现绩效考核的目的,体现绩效考核的真正价值,学校管理者在执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应重视绩效考核的反馈作用。具体操作办法可以采用书面反馈和面谈两种形式,书面形式可以对各主体的考评详细描述进行归纳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地方加以肯定和表扬,对一些不足的地方提出一些建议和要求,以帮助其改进并引起重视,这种方法简单、快捷,并且可以避免面对面交流的尴尬。面谈法是绩效反馈的一种主要形式,它可以突出学校管理者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视,可体现学校管理者对一线教师关注和关心,同时还可以倾听教师的心声,提供学校管理者与教师之间沟通和交流的机会,运用得体的话,激励作用更强。只是对一些考评结果并不十分理想的教师应在面谈时注意方法和艺术,以提高面谈的效果。
另外,根据考核结果,可以做出相应的管理决策。业绩和工资的有效结合,具有很好的激励作用,只是应做到大贡献大大奖,小贡献要小小奖,无功不受禄,有过必需受罚;同时奖励时应制定合理的规范和统一的标准;对一些考核不理想的员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员工自身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其更好的提高绩效,这样才能更好的激励员工。
总之,高校教师是陪养人才的重要人力资源,是科学技术和创造性灵魂的载体,是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知识传播的主体,民办高校教师更是促进民办高校发展的中间力量,所以做好教师的绩效考评工作,如何公平、公正、公开地评价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质量,对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特长,并留住优秀教师,促进民办高校的持续、稳定、长期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资料[1]程正方,《管理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
[2]张德,《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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