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三)考核过程中考评主体的主观性太强在绩效考核的过程中会用到各种绩效考核的方法,这些方法通常不是单一使用的,而是会根据工作岗位来选择,一般是两种或是两种以上结合起来使用。在对教师的考核中,该民办高校采用的是量表考核法,360度考核法和强制分布法三种方法相结合是可行的,但通过分析发现在使用360度考核法的过程中,有些评价主体带有很强的主观性,缺乏课观性,所以导致评价结果缺乏公平性。360度考核法是使用泛围广、实用性强的一种比较现代的绩效考评方法,该方法也叫全方位考核法,多视角考评法,一般可从上司、同事、下属、自己、顾客等五个主体来考核,每个主体所评分在总评中占有一定的权重,最后加权评分,获得最后的得分。这种方法使用时应该是一种比较公平的方法,但是在该高校的教师考评时,主体包括领导(学部主任,系主任、教研组长),同事(所有教研室成员),自己,学生四大主体,这看起来是非常合理的,但是调查发现,该校领导和同事没有对所有教师随堂听课,考核过程也没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到任务后,领导、同事、教师本人都是利用休息或会议时完成的,难免存在主观偏见;学生评价主要是由班主任发放评价表,利用课间休息或晚自习来完成的,有些学生由于很少上课,连老师都不熟悉,全凭感觉走;有些学生仅仅是因为老师长的漂亮或是和老师关系好而给老师100分;有些就凭课程本身的趣位性或案例、故事多而打高分,所以往往高数、会计等课程分数较低,外语、经济、管理等课程的分数较高。
另外这些主体在评价过程中不仅带有主观倾向性,而且没有进行相应的培训,各负责的考评人员对考核的目的不明确,对考核指标理解不透,对考核的注意事项不太清楚。他们只是把考评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并没有明白其真正的意义,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考评时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不专业性和随机性等特点。
(四)缺乏有力的激励机制 结果出来后,考评人员会按照最后的总评分将各教师强制性的列入优、良、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所占比重为18%,以此作为年终加薪的唯一依据,在这个环节上,由于没有遵循绩效考核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结果缺乏有力的激励机制,。
调查发现,该校的绩效考评只是在期中进行的,期末并没有考核机制,教师往往在开学那段时间比较认真,考核结束后,由于没有了监督机制,有些教师就会变得越来越松散,所以教学效果就可想而知了。最终评优者的工资并非每年都有提高,今年可能有加,明年又没有变化了,而没有统一的标准,可能提高200元,也可能是150元或100元,其实这样对教师的情绪影响较大,激励作用不强。加上教师职业本身具有动态性,过程难以监控性、主体复杂性、成果难以衡量性等特点,使得运气好的老师工资提高较快,运气差的增加相应较慢,其实这也是不公平的。而且该校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考核检查教师的工作情况,并以此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提高其业务能力,并通过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的加薪来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其出发点本身是好的,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很多人只是为了获得那个结果而忽视了考核本身的意义,考评负责人将结果弄出来后直接交到相应的主管部门,上层确实知道了教师的一些考核结果,但缺乏有效反馈,上层对具体的情况并不知情,无法有针对性的实施管理。同样,很多教师只是知道自己评价的等级和工资上的变化,而对自己教学过程的优点和缺点浑然不知,每个班的学生是怎么评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领导和老师是怎么看自己的,一切都不清楚。所以对老师来说,没办法扬长避短,更好的完善自己;对学校来说,并不能很好的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反而为教师之间拉关系,勾心斗角提供了机会。
三、民办高校教师绩效考核公平性的对策(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标准量表考核法中所设置的指标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可测性、全面性、可行性、可比性等特点,所以在量表设置之前应对教师的工作岗位进行科学的分析,才能合理的确定评价指标。通过前面的分析发现该校教师评价过程中考核指标设置不全面,权重也没用有重要程度之分。为了避免过份重视学历、职称所导致的不公平,可以将学识水平和科研水平等要素考虑进去。对高校教师来说,学历和职称是相当重要的,这无疑是一个人知识水平、研究水平的象征。但这只是一个凭证,不能作为衡量一个人全部知识水平、研究水平、特别是教学能力等其他综合素质的依据。而且每一个岗位都应进行科学的工作分析,不同教学岗位,比如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层次的岗位对教师的要求是不同的,如果一个研究型的博导来给应用型的专科层次的学生上课,效果不一定理想。在对该校的调查中发现,该校只有本科、专科、自考、技工等几种类型的学生,所以很多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的教师给专科生或自考生上课,这样不仅是大材小用,浪费了资源,而且还发现这类教师中有些教师的听课率及效果比较差,学生普遍反应没兴趣或听不懂,这样反而不利于成本的节约和效率的提高。当然,像该校这种发展较好,前景乐观的民办高校,适当引进一些高质量的人才是有必要的,但高薪不是吸引人才的唯一途径,学校自身魅力和声誉的提升本身就是一种吸引力。另外,学校还可培养自己本身的资源,那些和学校建校之初一同成长的年轻教师是最有潜力,也是最忠诚的,与其花高薪吸引一些并不能全身心为本校服务的人才,还不如花一部分成本在这些年轻教师的身上,去培训和培养他们,这样既能节约成本,为学校未来发展储备后备力量,同时可以避免这些人因为不公平感而消极怠工或一心多用。另外,应设置合理的权重,不能一视同仁,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这两大块是衡量教师贡献的重要指标,要慎重考虑,至于学历、仪表、有无教案等问题不是教学质量的决定性的因素,所占的比重相对要小才会合理。所以在工资体系设置时,如果采用绩效工资制,必需将学历和职称列入绩效指标中,但应设置一个合理的权重,这样公平性才能得到体现;当然,也可以采用结构工资制,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按学历、职称的不同划分等级)、职务工资(按职务高低划分等级)、工龄工资(应按为本校服务年限来算)、绩效工资(严格按绩效等级来算),再根据每一部分的轻重程度确定合理的比例,这样才有可能做到既考虑了由于在学历等方面的成本补偿,又考虑了在工作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和为学校所做的贡献。教师在拿自己的付出和所得进行比较时,才会感觉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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