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阿尔都塞的结构马克思主义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思潮最后盛开的一朵奇葩,他的很多著述,都是建立在对马克思著作的解读上。从方法论上看,他继承并发扬了马克思的整体观,他认为马克思分析的推进不是靠抛出关于人性本质的预设,而是通过概括经济现象的基本概念,而其中的核心概念就是“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推动了社会的变迁和发展(马尔科姆.沃特斯.2000)。阿尔都塞坚信,世界存在着真实的结构,而且这个结构也限制了行动者的所思所为,但他关注的依然是资本主义社会之隐藏的、基础的结构(马尔科姆.沃特斯.2000)。
阿尔都塞对马克思国家观作出了发展,他将国家视为政治阶级斗争的目标,将国家拥有的某些保证资本主义有序动作的代理机构(如警察、法庭、军队)称为“压迫性的国家机器”(repressive state apparatuses,RSAs);而与RSAs并行的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ISAs),它穿越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边界,包括教会、学校、家庭、政党、大众传媒,以及各种文化和娱乐制度(马尔科姆.沃特斯.2000)。而矛盾变迁是马克思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阿尔都塞认为矛盾不仅仅存在于经济生产的层面,而且通常情况下,矛盾被置换到相对自主的上层建筑元素中,人们可以在政治领域或意识形态领域中解决其对抗状态,而不必非得争夺生产资料所有权。
从上述观点可以看出阿尔都塞是坚定的整体论者,因而在他的结构观中,所有的这些观点都独立于参与者的个人意志,他通过将能动作用从解释图景中彻底清除,“解决”了行动的问题,引用阿尔都塞的话就是“生产关系的结构决定了从事生产的行动者所占据和采取的位置与功能,鉴于这些生产行动者只是这些功能的‘支撑者’,他们永远不过是这些位置的占据者而已” (马尔科姆.沃特斯.2000)。
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人类学的研究中运用和发展了结构主义观点,但他与上述两位理论家的结构观有点偏离,斯特劳斯的观点是偏向个体论的。
他深受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的影响,从结构主义出发,认为一切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都隐藏着一种内在的、支配表面现象的东西,这种结构就像语言中的深层结构一样,无意识地发挥着作用,认为社会结构不过是基本精神过程的表象,完全颠倒了涂尔干的整体主义结构观。在斯特劳斯的分析中,他把心理形态视为文化和物质形态的潜在原因,将涂尔干视为“真实的”、“一个事物”和“社会事实”转变为不现实的,由此将涂尔干视为不真实的变成根本的现实,从而虽保留了法国学术传统的基质,但这些却都被颠倒了(乔纳森.特纳.2001)。而到了后期,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变成主要根据人脑的生化结构为基础的普遍心智过程来理解文化和社会模式。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结构主义是唯灵论和还原论的,具有很强的个体论倾向。
三、当代社会结构理论的个体化走向 社会学理论到当代后,方法论上有走向整合和消解二元对立的趋势,各种理论之间相互借鉴、相互引用、相互批评。就结构理论而言,其一直是以整体论为主导,在理论发展上处于强势,而这一时期结构理论的方法论走向也发生了变化,虽然说是对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整体和个体二元对立的超越,但总的说来是个体论得到加强。这一变化的主要理论代表是布迪厄和吉登斯。
1、布迪厄的建构结构主义皮埃尔.布迪厄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他的社会学不承认任何一种分类,因为它跨越了各种学科界限――社会学、人类学、教育、艺术、语言学等,并在经验与概念的领域中游刃有余。然而,布迪厄将其著作的特征概括为建构性结构主义(乔纳森.特纳.2001)。下面从布迪厄的理论中来讨论他的结构观点。
布迪厄认为:通过结构主义或结构,在社会世界本身以及符号系统内(语言、神话等)存在独立于意识和行动者意愿的客观结构。而这些意识和意愿又能够引导和限制他们的实践和表现(乔纳森.特纳.2001)。从这段话中我们能分析出,布迪厄的这种结构制约和限制了意志,但同时,人们利用其思考、反思以及行动的能力来建构社会和文化现象,他们在现存结构的限制中进行建构。这些结构不是刻板的约束,但确实是相当广泛的社会与文化建构的物质条件。而用于文化与社会的结构,它们独立于行动者并引导着其行动,然而它们也创造选择、可能性以及为富有创造性的行动与新颖、独特的文化和社会现象提供方法(乔纳森.特纳.2001)。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布迪厄的结构已经强调行动者意识和意愿对结构的建构、引导作用。他认为结构主义忽略了情境的非决定性与行动者的实践本性,行动者可以用他们的“实践意识”来适应“客观限制”所导致的“结构性强制”下的情境偶发性,强调行动者实践的重要性,然而,布迪厄并不完全排斥那些在涂尔干看来为了探求外在的与强制的“社会事实”的结构主义及其他“具体化”的理论,他也用类似“社会事实”的分类来研究社会阶级和小集团。而同时,布迪厄也批评了互动论、现象学等主观理论。他相信社会生活不仅仅是互动,互动也不仅仅是符号互动论中的“情境定义”与常人方法学中的“实践的解释”。符号互动论中的“行动者”与常人方法学中的“成员”是失败的抽象,他们没有意识到成员常常是属于特殊的群体和阶级,互动总是情境中的互动,而最为重要的情境就是阶级的分化(乔纳森.特纳.2001)。
布迪厄的结构观突出了行动者个体的重要性。认为结构制约了行动者的意志,但同时,人们又能利用思考、反思以及行动能力来建构社会和文化结构。
2、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被认为是建构主义的、个体论的。他认为人类具有作为行动者的能力,他们可以改变社会组织的性质,因此可消除任何被认为具有普遍性的法则;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不必再依靠提示“永恒的法则”来评价我们的成功,在根本意义上,社会学家与普通人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必须重新致力于发展“敏感概念”,以便理解多个个体的指导下生产和再生产社会结构时,他们之间互动的过程(乔纳森.特纳.2001)。
吉登斯认为结构是潜在于社会系统不断再造过程中的规则和资源,正是使用这些规则和资源,行动者在空间和时间中维持和再生产了结构,即行动者利用结构,并且在利用结构的特质时改变或再生产了这个结构。而结构的现实性存在只有两种形式:作为记忆的轨迹,这是人类知识的有机前提;作为具体的社会行动(张静,1993)。在这里,规则是行动者所知的方法和技术,属于行动者的知识与理解部分,它是行动的内在因素,结构不是具体实践的外显模式,而是一些记忆中的原则,结构也不是具体的存在,它没有时间和空间的边界,它必须以知识的延续或实践的延续形式才能存在,因而规则就构成了结构的重要部分。而资源是指行动者用来处理事务的工具或材料,是行动的外在条件。吉登斯区分了两种作为结构要素的资源:权威性资源和分配性资源。前者指在权力的实施中的非物质资源,其源于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支配,是强加于人的指挥能力;后者指在权力实施中所用的物质性资源,是强加于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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