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摘要:社会结构是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不同时期的社会学家对该概念都有发展。本文从理论的方法论立场出发,即整体或个体论,探讨不同时期结构范式的方法论立场情况,从这一角度对结构这一重要概念的发展脉络做简要的分析。
关键字:社会结构;个体论;整体论;网络结构观
社会结构是社会学家经常使用重要概念,从社会学的奠基人到当代的一些重要理论家,都对这一概念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不同时期的社会学家对社会结构也有不同理解从而有着不同的理论发展。按照马尔科姆.沃特斯的说法,要把结构观念融入社会学理论中,一般经由三条途径:一是建构主义社会学,认为结构是人类有意或无意创造出来的。它被视为一种作为人类行动后果的突生规律性;思想着、行动着的主体被看成结构安排及其内在约束的创造者。二是把结构看成是个方法论范畴或分析性范畴,它不是一个实在现象,不一定非得出自人类的建构,而是看作一个观察者的范畴。第三种思路是实在论或称为本质主义,把结构当成潜藏于外在表象之下的决定因素(马尔科姆.沃特斯,2000)。而这三条途径正是从方法论的立场出发来归纳结构概念的,从个体论来定义、从温和的整体论定义、从激进的整体论定义,正由于不同的方法论立场而使得结构这一重要概念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涵义。
社会学研究中的方法论主要是指社会研究过程的逻辑和研究的哲学基础,或者说,是规范一门科学学科的原理、原则和方法的体系(风笑天,2005)。而本文所用的方法论是指研究某种社会现象时所采取的立场:个体论指从个人的主体性出发,主张社会现象最终只能通过个人以及有关个人的事实来解释;整体论是指把社会看成一个实体,是客观存在的,有其自身的存在规律,主张从社会整体来分析和解释社会现象。即所谓的方法论个体主义或方法论整体主义(郇建立,2001)。本文正是从这个角度入手,揭示不同时期结构理论的状况,从方法论变化上理清结构范式的发展脉络。
一、早期社会结构的整体观 早期社会学理论关于结构的论述是以整体观为主导的。社会学创始人孔德认为,社会学范畴的社会有机体与生物学范畴中的单一有机体二者之间具有一致性,只有通过研究社会整体的本身才能理解社会整体的部分,只有研究历史的全部变化才能理解某个时期的变化,将“整体先于局部”的思想移植到了社会学方面(侯均生,2005)。而斯宾塞认为对应于生物有机体,社会是由支持、分配和调节三大系统组成的整体结构,社会也与有机体一样具有结构性、功能性和相互依赖性,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由单一结构变成多元结构,由同质性结构转化成异质性结构,而同时功能也开始分化,最后形成更具有整体性的社会有机体(侯均生,2005)。
到涂尔干时,他充分发展了斯宾塞的社会结构观念,这主要表现在他的三个基本假设上:(1)社会是一个实体,是不可化约的;(2)社会的各个部分可以满足社会实体的基本需求;(3)功能需求是社会需求(周怡,2000)。同时,他还强调社会整体的优先位置――结构的自主存在问题。与其倡导的整体主义方法论一致,他指出社会事实并非个人意愿能左右,社会对个人具有制约性,人们的思想结构反映着社会结构的秩序,而且在反映的过程中加强和再现了这些秩序。涂尔干关于社会分工的研究命题,对现代社会结构分析也影响极大。他把社会结构分成两种不同的类型,“机械团结”类型和“有机团结”类型。在这里,涂尔干显然是把社会结构看作社会关系的组合形式,而且他认为,对社会结构的分析是理解一切社会现象的出发点。可以说,涂尔干率先开拓了结构分析的各个方面;当代社会结构概念的许多论证,常常仅是从不同的方面延续了涂尔干的见解(周怡,2000)。
上述几位社会学大师都论述了对社会结构的理解,如社会有机体、社会事实、社会团结、经济结构等,虽然没有提出明确的概念,但都从整体论的立场提出了社会结构思想,不论是从方法论意义上还是从理论发展上,都为后续的社会学理论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近代结构整体观的发展社会学进入近代后,理论流派发展繁多,对于方法论的争议也越来越大。但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结构这一概念得到了澄清和界定,并确定了在社会学理论中重要地位。
20世纪中叶,在西方社会学界,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一直处于主导地位,至今也仍有很大影响。他的结构功能分析模型,从功能分化的角度,将社会结构概念发展成一种庞大的旨在解释一切人类行动的系统理论。帕森斯认为, 社会结构是具有不同基本功能的、多层面的次系统所形成的一种“总体社会系统”,包含执行“目的达成”、“适应”、“整合”和“模式维护”四项基本功能的完整体系(周怡,2000)。
其思想早期受韦伯影响较大,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他提了一种“唯意志行动理论”,具有个体论倾向,强调行动者选择的重要性。后来以《社会系统》为代表,形成了具有系统论特征的功能主义观点,从而系统论代替了行动论,社会行动系统的概念代替了单元行动,整体观取代了个体观。
帕森斯把整个社会结构看成行动系统,这个行动系统由社会系统;人格系统;文化系统;有机体系统。社会系统是行动系统主要部分,它是指在一定情景下相互互动的个体所构成的一类系统,是相对稳定的互动模式。为解释这一稳定模式,帕森斯用地位-角色作为最基本的分析单位,地位-角色在帕森斯这里是社会体系之“结构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其他。“地位”是行动者所处的结构位置,“角色”表达社会对这一位置的行为期望。行动理论解释的目标就是角色互动模式(即社会系统)是如何被价值观、信仰、规范及其他观念的联合体(即文化系统)和动机与角色扮演技巧的结构(即人格系统)所制约的(乔纳森.特纳,2005)。他用模式变量对社会系统进行分析,用它来说明行动者的行为取向特征。
行动系统内的子系统各自发挥着自己的功能,从而产生秩序和均衡,保持系统的稳定(AGIL模型)。帕森斯认为,社会系统中的系统要能发挥其功能,关键在于社会拥有将其成员整合在一起的共同价值体系。价值是构成社会秩序的条件,研究社会结构就是研究社会秩序问题,而社会秩序问题不仅涉及到人的社会行动,同时还会涉及到社会规范。
因而帕森斯的社会结构是由功能体现的,又是一种互动模式,也是一种社会规范,社会结构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共同价值体系是最抽象的规范层次,表示社会成员所向往的理想;下来是制度型式,不同的制度型式表明存在着功能不同的行动单位;再下来是各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型式;最后一个层次是不同的角色类型(郑杭生,赵文龙,2003)。这四个层次是同一个稳定的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帕森斯的贡献在于从整体论的角度把社会结构概念发展成一个更系统的见解。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