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摆脱传统社会主义观念束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实践中,形成了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社会主义本质论、改革开放论为主体内容的邓小平理论,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和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变化了的国情,提出了坚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时代课题,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着眼解决新问题、新矛盾,坚持以人为本、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揭示了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正确道路,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
总之,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解决的历史任务有所不同,但是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三大基本问题的探索和回答,都是围绕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展开,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新和发展上作出了各自的独特贡献,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三大理论形态既相互贯通又层层递进,体现了新时期以来我们党理论创新成果的内在统一,都是对这一主题的深化和发展。
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与发展的价值取向
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4](p283)毛泽东在领导我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5](p1094)。毛泽东思想说到底是反映和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思想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以不断满足人民利益需要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
首先,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是一以贯之、一脉相承的。邓小平强调,要时刻关注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1](p314)江泽民强调,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根本的是要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胡锦涛认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总之,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不同的阶段性特征,但都始终坚持不断人民利益需要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出发点和归宿。
其次,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不渝的政治诉求。在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适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要的产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适应人民群众外延不断拓展的需要,即不仅要满足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利益,而且要满足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的利益。二是适应人民群众利益不断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利益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的、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无限发展的。江泽民指出:“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6](p294)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人民群众利益更加具体化。
五、“三个有利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与发展的检验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一种理论建构,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有可能由于对社会发展实际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认识的失误,而使其发展受挫。我们过去的错误在于,不是用实践检验理论、发展理论,而是用本本裁剪现实,以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式的理解甚至是附加到马克思主义上的某些错误认识,来限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生动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从而为其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检验标准。
首先,“三个有利于”标准解决和化解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理论纷争和风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始终存在创造性思维和教条性思维的矛盾,这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否能健康发展。比如,改革开放以后,对办特区以及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存在的姓“资”姓“社”的纷争等问题。这些问题不是学院式的理论纷争能解决的,关键要看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只有遵循此实践标准,用丰富的实践结果解决种种理论纷争,才能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展。同时,“三个有利于”标准也化解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种种风险。邓小平指出,我们所做的事是有风险的,关键是要善于总结经验,哪一步走得不妥当,就赶快改,“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3](p373)而这里妥当不妥当的标准就是“三个有利于”。
其次,“三个有利于”标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三个有利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在这个过程中,要大胆地试,大胆地创,经过实践,违背“三个有利于”的理论、方针、政策就应该抛弃,基本符合的要进行修正和完善,完全符合的要坚持和推广。这不仅能克服“左”和右的干扰,而且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当然,“三个有利于”是一个统一体,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就必须根据实践发展需要坚持三者的辨证统一,而不能任意割裂。比如,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我国生产力得到很大发展,但人民利益矛盾增加,民生问题凸显,这就要求在坚持生产力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的基础上,高度关注民生问题,积极协调利益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