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闻交易行为将愈演愈烈:传媒的再结合
大众传媒身兼传播者和媒介的双重职能,只是传媒的第一次结合。觉醒的传播者从大众传媒中分离出来,成为能够独立掌控自身甚至可以控制大众传媒的一种力量。这是传媒的第一次分离。但是在这第一次分离中,隐藏着一种可能,就是传媒的“再结合”——从大众传媒中分离出来的传播者与大众传媒的结合,其结果是“合作”。这种结合的危险性在于新闻交易行为将产生甚至愈演愈烈。
第一次结合的结果是,政府成为大众传媒的唯一控制者,大众传媒代表的是国家意志。但是第二次结合,利益共同体可能成为继国家之后的大众传媒的第二控制者,大众传媒除了代表国家意志之外还可能代表利益共同体的意志。
大众传媒掌握的核心资源是受众的注意力,他们以出售受众的注意力来维持自身运转;利益共同体掌握的核心资源是资本,他们通过购买受众的注意力使资本升值。这就是新闻交易行为。这种看似正常的体制,实际上隐藏着巨大的陷阱。作为交易方的利益共同体,他们喜爱的“注意力”可能成为大众传媒追逐的对象。利益共同体以此引导着大众传媒在新闻内容上偏向利益共同体,而不是受众。最终的结果是,大众传媒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获取信息内容的主动性而成为“纯媒介”,大众传媒的舆论引导变为利益共同体的舆论引导。而作为所有权力的来源的大众,其权力进一步被消解。这种证据可由社会史提供。近代至现代社会史表明,受众的喜好往往是被培养出来的而非自发的。人们被培养成以身体和思想的“裸露”代表时尚和前卫,人们被培养成喜爱品牌的标签人,人们也被培养成喜爱呼吸肮脏的空气的环保者。
人类培植出的经济力量如此之大,以至于人类都要受到它的奴役了。经济力量正在以各种方式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精神力量正在面临消解,典型代表就是文化产业的提出。我们看到各国把文化提到产业战略的高度之后,繁荣的可能不是文化,而是资本。同样,属于文化产业的大众传媒业,是舆论监督繁荣了,还是资本繁荣了?
参考文献:
[1][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
[2]李友锋:“关于舆论话语权的思考”,《新闻爱好者》,2009年第11期。
[3]罗俊:“话语权——电视媒体的力量”,《新闻爱好者》,2009年第11期。
[4]尹博:“互联网:民意的集结与影响力的网状传播”,《新闻爱好者》,2009年第10期。
[5]胡雪梅 沈德威:“试论新闻传播者的自我意识与马克思哲学批判精神”,《活力》,2009年第08X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