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正选官
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家大族创建晋室,统治中国。再加上魏晋南北朝时期家族势力的过分发展,直接导致了清议的内容多集中于儒家的家庭伦常方面,而“孝”作为家族间的基本道德,更是成为当时清议的核心内容。所以,“孝行”的优劣受到时人特别的关注。
早在司马懿执政时,夏侯玄在论及中正选拔人才的标准时就说:“夫官材用人,国之柄也。故栓衡专于台阁,上之分也,孝行存乎闾巷,优劣任之乡人,下之序也。”他主张中正在“品度官才”时,要以儒家纲常为标准,推举“孝行著于家门”者。在他看来,人才的标准有三,即“孝行、仁恕、义断”,[⑦]而“孝行”更是居于三者之首
晋武帝在咸熙二年(265年)颁行的《诸郡中正六条举淹滞令》对官员的德行就有明确规定:“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尽礼,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洁身劳谦,五曰信义可复,六曰学以为己。”泰始四年(268年)六月,诏曰:“士庶有好学笃道,孝悌忠信,清白异行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敬于父母,不长悌与族党,悖礼弃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罪之。”[⑧]
(二)因孝罢官降品
两晋时期由于对“孝”的提倡与重视,若孝行有缺陷,不管职位和其他品德才能如何,都会遭到清议,影响仕途。
《世说新语·任诞篇·竹林七贤论》记载,魏晋之际,阮咸居母丧遭清议“沈沦闾巷”阮简居父丧遭清议“废顿几三十年”。
西晋陈寿于父丧中有疾,使脾女制丸药,“客往视之,乡党以为贬议。及蜀平,坐是沈滞者累年。”后又因葬母于洛阳,没有归丧于蜀,“竟被贬议”。正是由于在“孝道”上的缺憾,使得陈寿先后两次遭到清议,以致终身坎坷。[⑨]
“阎纉字伯,博览墳典,父卒,继母不慈,纉恭事弥谨,而母疾之愈甚;乃诬纉盗父时金宝,送于有司,遂被清议十余年,纉在无怨色,孝谨不怠,母后意解,更移中正,乃得复品为太傅,杨骏舍人。”[⑩]
《世说新语·尤毁篇》记载了温娇另一遭清议事,“温公初受刘司空使劝进,母崔氏固驻之,娇绝据而去。迄于崇贵,乡品犹不过也。每爵,皆发诏。”另据《晋书》卷六十七《温娇传》称:“(娇)后举秀才,灼然二品。”由于九品中正制实际上并不设一品,二品即是高门大族所能获得的最高品第了。既然这样,后来温娇为什么“乡品犹不过”呢?据唐长儒先生解释说:温娇违母命“绝据南行之后,中正认为他的行为有违“孝义”,故曾对他实行降品。
《晋书》卷七十《卞壶传》载,东晋元帝时,壶为御史中丛,“时淮南小中正王式继母前夫终,更适式父。式父终,丧服讫,议还前夫家,前夫家亦有继子,奉养至终,遂合葬于前夫。式自云:‘父临终,母求去,父许诺。’于是式制出母齐衰脊。”卞壶上奏曰:“‘……式为国士,闺门之内犯礼违义,开辟未有,于父则无追亡之善,于母则无孝敬之道,存则去留自由,亡则合葬路人,可谓生事不以礼,死葬不以礼者也。”,王式遂交付乡邑清议,废弃终身。
三、以孝施教 以孝化民
“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为大务”[11],以孝道化民,此举于家国天下的和谐稳定均有相当积极的作用。晋代一方面通过孝道教育、孝道故事、表彰孝悌,将德行固执于“孝”德;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尚老,引导社会舆论,教化民众。
(一)孝道教育
1、《孝经》教育
《孝经》是实施孝道的行为规范。在晋代,《孝经》是官学教育的教材,不仅皇室要学习《孝经》,地方官学、私学都非常重视《孝经》教育。
两晋门阀士族为维护其门第长盛不衰,重视家族的孝梯妇德文化教育。如琅娜王氏,王氏门户兴盛的开端是曹魏时期出仕的王祥,王祥以孝著称,也是王氏家风的奠墓者。死前以遗令训诸子:“夫言行可覆,信之至也;推美引过,德之至也;扬名显亲,孝之至也;兄弟怡怡,宗族欣欣,悌之至也;临财莫过乎让,此五者立身之本。”[12]儒家的孝梯信德成为王氏家族信奉的圣经,不仅使王氏在动荡不安的年代始终保持士族第一高门,也使得王氏家族孝子辈出。
2、孝感故事。魏晋时出现大量至孝带来报应的故事。例如“(孟)宗母嗜笋。冬节将至,时笋尚未生,宗入竹林哀叹。而笋为之出,得以供母。皆以为至孝之所致感”。[13] “(王祥)母常欲生鱼,时天寒水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之而归。母又思黄雀炙,复有黄雀数十飞入其幕,复以供母。乡里惊叹,以为孝感所致焉”[14]。“(何琦)及丁母忧、居丧泣血,杖而后起。停框在殡,为邻火所逼,烟焰以交,家乏童使,计无从出,乃甸旬抚棺号哭。俄而风止火息,堂屋一间免烧,‘其精诚所感如此’”][15]。郭巨为母埋儿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通过孝道故事,使得作为个人、家庭伦理的“孝”德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报应宣扬孝道,加速了中国伦理政治化、宗教化的进程。
(二)表彰孝悌
晋代统治者为了实施孝道,大力奖励孝行。不仅将一批“孝子”举荐为国家官吏,甚至对一些为了“孝”而公然违犯国家法律和君王诏令进行宽赦。孟宗“丧母奔赴,已而自拘于武昌以听刑”。庞娥主动提出:“父仇已报,请受戮”。孟宗虽暂时得了处分,以后却位居司空。庞娥杀人后,“凉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并其表上,称其烈义,刊石立碑,显其门周。太常弘农张负贵尚所履,以束帛二十端礼之。海内闻之者,莫不改容赞善,高大其义。‘故黄门待郎安定梁宽追述娥亲,为其作《传》。这足以说明令诏之薄弱及民心之所向。
晋废帝太和年间,吴兴人王谈的父亲被邻人窦度所杀。当时王谈年仅十五岁,待他长到十八岁就秘密买了插刃,假装耘耘。暗地守候在窦度的船经常出入的桥上,当窦度行于桥下不备之时,“以插斩之”。太守孔严“义其孝男,列上有之”。
王敦心腹沈充,兵败逃归吴兴,误入他的旧部下吴儒家。吴儒为封侯取赏,要杀沈充以报功。沈充说:“封侯不足贪也。尔以大义存我,我宗族必厚报汝,若必杀我,汝族灭矣。”吴儒最终还是经不起封侯的诱惑,杀死了沈充。沈充的儿子沈劲因系叛党之子,依法当连坐受诛,然而乡人钱举把他藏匿起来,一直到遇赦获释。后来沈劲“竟灭吴氏”。由于在洛阳抵御慕容悟的进犯而捐躯,沈劲还获得了忠义之名。(《晋书》卷九十八《桓温传》)
(三)尚老
1、老人待遇
孝道还体现在对老人的尊崇。西晋时,政府实施了一系列优待老人的措施。如晋武帝泰始元年,赐天下爵,五级,鳃寡孤独不能自存者谷,人五斛[16]。另外,在赋税方面,六十一至六十五为次丁,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六十六已上为老,不事;在老人退休待遇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