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孝治天下是古圣先贤的经验。晋代为了实施孝道教化,天子率先垂范,并以孝驭官、以孝化民、引孝入律,对当时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分析其实施途径,对当前的和谐社会建设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晋代 孝道 教化
《孝经》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在中国封建社会中,通过统治者对孝道的大力推行,“孝”成为了支撑中国古代政治的伦理精神支柱,对中国古代社会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孝”的观念也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人的内心世界,积淀成民族的文化心理,对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晋代公开标榜“以孝治天下”,运用政治、文化、教育、法律等手段,使以孝为核心的封建伦常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其孝道的实施,对当时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天,我们分析两晋孝道的实施,对当前的和谐社会建设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一、天子行孝 率先垂范
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即执政者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这样才能上行下效,达到社会的和谐 。晋朝既然公开标榜“以孝治天下”,其帝王自然深知率先行孝、垂范天下的重要。
(一)完善丧制 践行孝道
1、开创天子心丧三年之制。传统孝道不仅重视对生者的关爱和照顾,也十分讲究对死者的哀痛与悲戚。孟子说:“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唯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离娄下》)因此,对守丧制度的尊崇就成为孝行的主要表现。咸熙二年(265年)八月,文帝崩,“国内行服三日。武帝亦遵汉、魏之典,既葬除丧。”但除丧之后,他并未改服吉服,而是“深衣素冠,降席撤膳”,服心丧三年,“后居太后之丧亦如之”[①]。这种做法遭到朝中重臣的一致反对,太宰司马孚、太傅郑冲、太保王祥、太尉何曾、司徒领中领军司马望、司空荀顗、车骑将军贾充、尚书令裴秀、尚书仆射武陔、都护大将军郭建、侍中郭绥、中书监荀勖、中军将军羊祜等在奏章中说:“大晋绍承汉魏,有革有因,期于足以兴化而已,故未得皆返太素,同规上古也。陛下既以俯遵汉魏降丧之典,以济时务,而躬蹈大孝,情过乎哀,素冠深衣,降席撤膳,虽武丁行之于殷世,曾闵履之于布衣,未足以逾。方今荆蛮未夷,庶政未乂,万机事殷,动劳神虑,岂遑全遂圣旨,以从至情。臣等以为陛下宜割情以康时济俗,辄敕御府易服,内省改坐,太官复膳,诸所施行,皆如旧制。”希望武帝能遵从旧制,但均遭武帝反驳。最终,“帝遂以此礼终三年。”汉魏以来素无此制,这种服丧规格是相当高的,所以它就成为天子行孝的典范。从此以后,心丧逐渐发展成为守丧制度的一部分。
2、鼓励文武将士为父母守丧三年。两汉时期,官僚士大夫尚未受到守丧制度的约束。赵翼《廿二史剳记》指出:两汉“无服丧定例”,官吏为父母守丧,“行不行听人自便”(卷三两汉丧服无定制条)。及魏武临终,遗令“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百官当临中者,十五举音,葬毕便除。其将兵屯戍者,不得离部。”魏武以正月庚子崩,辛丑即殡,是月丁卯葬,是为不逾月也。至三国吴时,严格禁止大臣擅自奔丧,违者处以死刑。《三国志·吴书·吴主传》,吴大帝(孙权)嘉禾六年(237年)下诏:三年之丧是天下之达制,太平盛世是应该如此的,但天下有事,则应“杀礼以从宜”,遇父母丧不能回家守丧,只能穿着腰绖处理公务,这叫“以义断恩”。与两汉不同,晋朝公开鼓励文官甚至武将、士兵为父母守三年丧。泰始元年(265年)十二月丙寅,武帝即位,九日后的乙亥即下诏书,内容主要有三点:对王凌、邓艾“大赦其家,还使立后”;“除魏氏宗室禁锢”;“诸将吏遭三年丧者,遣宁终丧,百姓复其摇役。”三年(268年)三月又令:“二千石得终三年丧-----冬十月,听士卒遭父母丧者非在疆场皆得奔赴。”[②]为父母守丧三年,正是人们孝行的具体表现。
(二)宣讲《孝经》 传播孝道
晋朝为了达到以孝道治国的目的,有的帝王亲讲《孝经》,有的皇太子讲《孝经》。早在汉昭帝、宣帝时,《孝经》就已成为皇宫年幼皇帝、太子、王孙们及皇后宫妃学习孝道的教材,此后历代皆然。而对皇太子的要求比较高,不仅要能背诵,而且要通晓其意,以《孝经》理论律己处世。史书中对帝王、太子讲《孝经》多有记载:
晋武帝于宁康三年亲讲《孝经》;东晋孝武帝尝讲《孝经》,“仆射谢安侍坐,尚书陆纳侍讲,侍中卞耽执读,黄门侍郎谢石,吏部郎袁安执经,(车)胤与丹阳尹王混摘句,时论荣之”[③]。
晋武帝太始七年,皇太子讲《孝经》。晋惠帝元康元年,帝命皇太子讲《孝经》。晋恭帝元年,刘超受命给恭帝讲授《孝经》。
(三)以孝为谥 彰显孝道
两晋统治者在为自己的各种行动赋以孝的意义的同时,还为自己的祖辈———前代帝王定立谥号,加上“孝”字。尊司马衷为孝惠皇帝、司马炽为孝怀皇帝、司马业为孝愍皇帝、司马曜为孝武皇帝,以示对孝的尊崇。实际上,追悼死者的根本用意是为了昭示生者。通过对祖宗的孝敬,换取天下人对其统治的承认、支持和服从。
二、以孝品才 以孝驭官
治民先治吏,是历代王朝共同的政治经验,但帝王如何管理驾驭庞大的官僚系统,这是令历代帝王头痛的大问题。两晋采取了以孝驭官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一)以孝选官
察举孝廉
魏晋时期,尽管九品中正制已成选官的主导,但承自汉代的秀才孝廉察举制度依然存在。魏黄初二年定制郡国口满十万岁察孝廉一人,西晋未见变动。晋太康中口约1616万,则年举孝廉约160人左右。又太康中19州,年举秀才约19人,加上“八公”所举,年约20余人。合计秀孝年举约180人左右。[④]其数量不可谓小,史书中也有不少记载。
李密,父早亡母何氏醮,密时年数岁,感恋弥至,蒸蒸之性,遂以成疾。祖母刘氏,躬自抚养,密奉事以孝谨闻。刘氏有疾,则涕泣侧息,未尝解衣,饮膳汤药必先尝后进。先后察孝廉,举秀才。“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于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私情区区不敢弃远。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而报养刘之日短也。”后刘终,服阕,复以洗马征至洛。[⑤]
许孜,二亲没,柴毁骨立,杖而能起,建墓于县之东山,躬自负土,不受乡人之助。每一悲号,鸟兽翔集。元康中,郡察孝廉。邑人号其居为孝顺里。[⑥]
《世说新语·德行》载:王平北听说“祖光禄少孤贫,性至孝,常自为母炊爨作食”,便“以两婢饷之,因取为中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