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评估制度设计方面,充分体现高等学校的主体作用
“新一轮合格评估”是国家对新升本高校教学工作的合格鉴定,2009年10月15日下发“关于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186号)。新方案注重发挥高等学校的主体作用,从新建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需要出发,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对新建院校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反映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走势与发展方向;引导新建院校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调学校应主动适应和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视与区域经济社会及产业的合作育人,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一系列环节上突出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使得评估目标更有针对性,评估指标和内涵更有导向性。
3.在评估方案设计上,妥善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新方案继续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注重考察领导能力,注重建设一支符合新建院校办学定位的师资队伍,注重考察地方政府对学校的经费投入,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突出“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重视实践教学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等;适当调整部分指标,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评判性。新方案通过建立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重点的评估指标体系,使新建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导向性强,体现新一轮评估的分类指导思想。
4.在评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更加注重实效
新一轮评估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面反映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的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评估,改变过去单一的、机械地依靠进校考察形成评估结论的评估方式。试点合格评估使用“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各学校将所有信息录入到系统中,评估专家在网上查看,在进校前已基本了解学校的建设情况。在专家的接待方面,教育部对专家有“十不准”要求,本次试评估要求专家组成员分别确定考查重点,各有侧重,自主考察,加强引导。专家组共10个专家,进校前已通过数据对学校的情况有所了解,从而发现学校存在的问题,专家进校考察共四天时间,这期间要求专家提出诊断方案,通过考察判断学校是否以人才培养为教学工作的主线,尤其要考查学校定位是否准确,发展是否健康。相对于学校的合格评价与否而言,专家组更重视学校存在的问题。被评估学校以平常心对待评估,把功夫用在学校建设上,重视规范建设,抓常态,重视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环节,注意加强学校弱项的建设。通过试评估起到迎评促建的目的。
三、对大规模开展新一轮教学评估的几点思考
在高等教育评估中,评估主体和评估客体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能否处理好评估主体与评估客体的关系是搞好评估的关键。在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必须认真总结评估活动中主客体和谐活动的作用和经验,思考大规模启动本科教学评估后,这种和谐关系的持续推动,从而激活本科教学的新一轮评估工作。
1.评估主体要严格自律,保持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高等教育评估主体在评估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教育评价的组织与制度、所依据的原则和标准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产物。[2]高等教育评估主体对客体发挥作用是高等教育评估的功能和高等教育评估主客体评价关系、管理关系、服务关系所决定的,要求评估主体要严格自律,保持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客观性、公正性。其一,要求评估主体的表现是合理合法的;其二是要求评估项目的评估标准、方案和评估规范的科学性、可行性;其三,评估主体的工作是规范、有序和专业的;其四,要提高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增强社会和高校对评估结果的认同感。简而言之,在评估实践中,评估主体保持一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有力的制度约束和采用尽可能合理的认证和评估标准、指标体系、评估程序、评估方法是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必要手段。
2.评估主体要尊重、信任评估客体
高校评估主体功能通过服务提升评估的效能和水平。评估主体要尊重、信任评估客体,而评估客体应该支持、协助评估主体,这是评估活动能够在相互合作的条件下开展工作的前提条件,也是评估交互关系所需要的。单纯借助于行政手段进行评估工作,以管理者身份或“以我为中心”都会导致关系不协调,并可能出现应付和弄虚作假现象。任何评估主体都不应该强调唯一的主体地位,而是要有合作观念和接受监督的客体观念和姿态,评估主体要尊重、信任评估客体,一是要在评估中注意教育评价对个体需求的影响,如果离开了评估客体所处的背景、时间和条件,就容易犯片面的错误;二是要求评估主体要充分尊重评估客体的利益需求和发展,也就是说在实际运作中,评价标准既要反映评价主体的意志,又要与评价客体的属性相联系,符合其自身的客观发展规律;三是要尊重评估客体的现实需求和发展需求,要熟悉评估客体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规律;四是还要注意提高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和实效性。Guba和Lincoln提出的第四代评估模式开始运用定性研究的方法,认为评估不能仅注重技术精良和方法严谨,更要具有实用价值。因此评估工作要善于调查研究,能够对评估客体进行准确的评价,并提出适合的导向性意见,使评估客体通过评估受益明显,体现其实用价值。
3.要把握教育的发展性和动态性特点,处理好长远和眼前的关系
在一定意义上,高等教育评估的价值就体现在评估主体对评估客体的作用程度上。由于教育评估是对教育的社会价值进行判断的过程,它要解决的是评估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问题,评估标准与评估主体的价值观念、价值标准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评估标准既具有主体性,又具有客观性。[3]因此在评估过程中,必须注意到价值多元与价值导向关系,体现评估中的多元价值取向,有利于高校与社会的沟通,根据高校情况进行评价和判断,充分发挥教育评估的导向功能;还要注意评估客体的发展性和动态性,在评估活动中要用全面、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把握评价事物的整体及其发展过程;注意发挥评估客体主观能动性,处理好长远发展和眼前利益的关系。
4.重视评估客体的自觉性发挥
在评估实践中,评估客体并不是完全被动地接受评估,而是应该主动利用评估机会,通过参与评估活动,了解自己的成绩,发现自己的问题、缺点及原因,实现高等学校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自我检查和自我调节,增强其主动对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发展的适应能力,增强学校办学的动力和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以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巨大需求;通过评估,使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成为一种自觉行为,自觉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国际国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