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儒家伦理重新成为新加坡的共同价值观,新加坡政府正式发表的《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提出的五大共同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与儒家所倡导的以整体利益为重,“修、齐、治、平”的个人修养模式,以及“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文化观相吻合。新加坡政府教育其公民要团结、中庸、克己奉公、为国为民,给“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儒家伦理“八德”赋予了新的内涵,并作为新加坡人的具体行为准则,儒家伦理也是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的根据,在新加坡的高等学校都普遍开设《儒家伦理》课,将儒家理论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通过儒家伦理教育,增强了新加坡公民的道德认知和内在品性修养,使之更易于认同社会道德规范,利于提高道德自律能力。
2、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以法律促德育,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
新加坡的实践证明,公民道德建设的许多内容可以法制化,以法律促进德育,创造有利于公民道德进步的社会环境。新加坡借助法律来规范、引导人们的行为,把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相补充,有效提高了公民的道德素质,为公民道德教育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在新加坡,从上到下,人们已形成了强烈的法治意识,在车站候车,大家自觉排队;在车厢内,人们主动让座;公共场所,没有人大声喧哗、打架斗殴;墙上没有乱涂乱画等不良行为。先教而后罚,晓理与奖惩相结合,极大促进了公民道德行为的养成,公民道德素养的提高,促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为道德教育提供社会环境的支撑。因此,提高德育成效,不能仅仅看重和依赖说服、规劝等教育手段,还必须借助法律杠杆的作用,制定一套健全的处罚措施,对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予以惩戒,以法律来促德育。
3、构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一体化的德育网络
新加坡非常重视学校道德教育与家庭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政府通过强化家庭教育,营造一个以学校为中心、呈辐射状的全方位“道德教育”网络,为学校道德教育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大环境,巩固了学校的道德教育成果,使学校推行的道德教育与家庭倡导,社会弘扬的道德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新加坡政府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创造社会环境:1 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和文明礼貌周活动,如敬老周、睦邻周等;2在社会上推行一套与道德教育内容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奖惩标准,奖良行者,罚恶行者;3借助法律杠杆,对各种新闻机构和大众传媒进行严格管理,从而保证各种媒体在舆论引导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由于较好地实现了家庭、学校、社会三者的有机结合,因此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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