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三百闾”是我国历史上官妓的开端,也是颇具争议的邦国行为。在这一邦国行为的背后,是齐国管桓统治的开放主义法制思想。“女闾”的设立,事实上是管仲“王霸”之路上的重要一步,其政治、经济以及文化意义深远的影响了齐国的综合国力,对齐国“一匡天下”帮助是显著的。因此,作者对普世意义上有悖法理和法律伦理行为进行研究,以祈将管仲超越时代局限的开放主义思想解读,并以示当下。
关键词:临淄三百闾 管仲 法制思想 临淄
绪论
春秋时代,王室衰微,诸侯坐大,群雄逐鹿,而“有周以来,齐立国最早,灭国最晚,存国最久” ,“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1]齐国国都临淄城的繁荣也成为了一个时代的辉煌,“临淄三百闾,张袂成阴,挥汗成雨,比肩继踵而在”[2],又 “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3]
齐国的霸主地位是管仲为相时奠定的,其后辅臣晏婴等人均为管子学派门生,对管仲的法制理念得以继承和延伸,因此,齐之繁荣应归功于管仲,“桓公九合诸侯”又“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而《论语》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对管仲法制思想尤其是其开放思维的研读在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的理论点基于记录管仲言论与法令行为的古籍《管子》,宋代叶适“《管子》非一人之笔,非一时之书”,《管子》一书容纳了齐国姜齐与田齐两个时代管子学派的思想精华。《管子》的内涵是以管仲思想与其执政期间的法令为中心的,其执政期间的政令和法案都以春秋时期最为广泛的笔录形式成书,基于笔录形式,本文所言的法案,是指以一个集中的思想为核心,陈列诸多与之相关的具体法条,组成一个具有高度独立性的整体。以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法案为主体进行研究,笔者认为这是最符合《管子》当中每个章节或篇目所立的诸多法条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整体的概念的,也是最易于研究管仲思想所涉及的法制体系的各个方面的。最后是关于《管子》一书的可鉴性问题。《管子》首先是源自于齐国的史官,鉴于齐国史官制度是秉承了西周时期的史官体制“自古书契之作而有史官”,并已臻完善,“学在官府”的政治文化政策给私人著述设置了诸多的障碍的同时,保障了典籍的真实性;其次,管子学派学者和管仲弟子对其政令和法令的整理与记载成为了《管子》一书中诸多记录性文字的渊源。“王者之法,莫备于周公;而善变周公之法者,莫精于管子”,而《管子》正是“变周公之法”的立法典籍,是齐桓公霸业史策和春秋改革的缩影。这鉴于《论语》和同时期诸多典籍的证明,其言论观点通常真实可考。史官严谨的著作态度和管子学派对其记载的忠诚,使《管子》的成书更具有了可鉴性。
一 临淄三百闾
在春秋战国时期强烈的诸侯邦国的政治色彩下,基于同时代邦国与邦国之间自然资源共享程度低,各诸侯国之“王业”与“霸业”所争夺的实际是人文资源上的相对优势。在中国的先秦时代,基于政治权力高度集中性和军事统一性的“大中华”概念尚未形成,地理局限和邦国之间的政治关系,相对闭塞的各自为政是当时的主要格局。由于对资源进行分配的方式往往依赖实力和势力,战争,尤其是以周礼为传统名号所进行的战争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诸侯扩张势力的首选。孔子儒学推广之艰难从另一个侧面上反映出当时对现世功勋追逐的单一性。战争虽然从古到今都无法成为资源占有的最佳方式,但是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又显然不适合战国时代,儒家思想可以说是诸侯混战时的空中楼阁。因而在王业与霸业之间的平衡与取舍是管子从统治阶级层面上完成的时代的选择。
临淄三百闾,是设在临淄城内的色情公关机构。《临淄区地名志》中有记载:永顺庄,原为齐国故城内花柳巷,至宋代齐城废,渐成村落,仍沿用名花柳巷,讹呼“瓜里庄”。清咸丰年间因村名不雅改名永顺庄。[4]其佐证了“临淄三百闾”的历史存在。鲍彪为《战国策》做注中单独对闾进行了解释,“闾,里中门也,为门为市于宫中,使女子居之。”由此,可以佐证女闾并非寻常人家的门户概念,而是女子专门居住的地方。而1999年《辞海》对“女闾”的词条更为详细的解释为:“本谓宫中设市,使女子居之,以便行商”。一目了然,“女闾”设立的关键在于行商。同时,闾的本意是巷门,若是按照周礼,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对于女闾的数量,有三百之说也有七百之说,其原因就在于“比”“闾”等行政区划单位的概念在管仲时期已经打破了周礼的规制,具体数字众说纷纭,据史书记载“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也有“八家为邻,三邻而为闾,三闾而为里”,因此对每闾的户主容纳量也莫衷一是。但无论是“女闾三百”还是“女闾七百”都不能否认其为设在临淄城的大量带有妓院色彩的公关机构的性质和本文研究的载体,都澄明了“女闾”中的女子不仅具有街官闾的色彩,同时也是色情公关人员的性质。
临淄三百闾是“大政治家计划”,固有“非寻常人所能料者”, 齐国自“地泻卣,人民寡” [5]至一匡天下,所依赖的正式这种超越常规的开放性理念。而这种理念的集中体现是此时期的法制体系。当齐国的政治和经济被推演到空前的盛世,其政治经济思想以集合的表现方式表现在其法制当中,而其开放的对待各种经济模式的心态且以法律的形式维系经济体系也成为了“临淄三百闾”带给我们的一重要命题。
二 “临淄三百闾”的开放法制意义
(一)“女闾”的行政法制意义
1.维系国家稳定的行政目的
(1).解决媵制淡化的立法目的
相较于同时期前希腊罗马的妓女阶级和制度,管仲设立临淄三百闾对国家稳定维系的意义显而易见。同时期大西洋文化区的妓女大都是由战争获取的战俘奴隶组织而成,而“罗马高等娼妓与她们的女儿,大半都是被释的奴隶”[6]。相应的,西周为奴隶极盛的社会,“如女酒以下千人,非变相奴隶娼妓吗?不过改承众人色笑以事一人罢了”。西周是妓女制度雏形形成时期,也是以“官奴隶”为形式的“官妓”伊始,但是此时期设立以奴隶为妓女主要组成的目的是单一的,即在维系奴隶制稳定的同时,以满足统治阶层欲望为主要目的。伴随着周势力的衰弱与相应各种体制的瓦解,维系传统婚恋关系的媵制也逐步淡化。媵制是极为古老的一女出嫁,几个女子相随而嫁的制度,直到春秋时期仍然是合法的婚姻制度。“媵有二种,若诸侯有二媵,外别有侄娣,……诸侯夫人,自有侄娣,并二媵各有侄娣。是媵与侄娣别也。若大夫士无二媵,即以侄娣为媵也。”依贾氏说,则古代诸侯一娶九女,依此例推之,天子娶后,三国来敌,皆有侄娣。凡十二女,卿大夫一妻二妾,二妾即为侄娣,士一妻一妾,不备侄娣”,但是从春秋开始,这种需要稳定的奴隶制经济模式维系的婚姻制度逐步消亡殆尽,而原始媵制的受益者,也就是诸侯、大夫和士的阶层需要另觅纵欲途径,管仲最初以之为目的维系女闾,但实际上重心在于将对女闾的地位与齐国国家生活多角度的融合。毕竟管仲并不是激进的改革者,其对利益既得者采取的是给予和维护优先的策略,相应的,对于始自齐桓公的上层贵族的纵欲,桓公“好内多内宠,如夫人者六人”,管仲给予了机构上的支持。“昔桓公之伯也,内事属鲍督,外事属管仲,被发而御妇人,日游于市。”[7]而管仲设置“女闾”,不仅扩大的宫中女市,关键是将女奴隶的受众范畴扩大化,事实上是资源的有效优化配置, “桓公宫中有女市女闾七百,管仲故为三归之家,以掩桓公,非自伤于民” [8],“昔桓公之伯也,内事属鲍督,外事属管仲,被发而御妇人,日游于市”。[9]《韩非子》所说的“市”,一定就是宫中女市女。因此女闾中的资源,本身是诸侯王专利,这也是管仲解决媵制淡化后社会问题的直接出发点,间接的受益是以此稳定士大夫乃至平民阶层的婚姻,由此管仲巧妙的利用立法行为,使之专权平民化。从宫中禁锢到“女闾”,其受众扩大到了士大夫和平民,事实上完成了一种合法的人文关怀。在管子概念中淫欲并不是邪恶的,其对之定位在当时是人性化的。 “凡牧民者,使士无邪行,女无淫事。士无邪行,教也;女无淫事,训也。教训成俗,而刑罚省数也。”[10]相较于现在成千上万的民工在这一层面的犯罪其优势显而易见。管仲功至“则农民不淫”。“桓公见民行年七十而无妻,以告管仲。对曰:”臣闻上有积财,则民必匮乏,宫中有怨艾,则民有老而无妻者。‘桓公曰:“善’。令于宫中女子未尝御者出嫁之,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子年十五而嫁。”[11]管仲是具有法律伦理思维的,《管子。小匡篇》说“好色非恶之极”,其将问题的处理完成了对整个社会群体的关注,其对国民的关怀就彼时代的国情而言是极为深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