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殖民者雅各来说,要想更好地维护和执行父亲的声音,则非枪炮莫属。因为枪炮是征服蛮族的急先锋。没有枪炮,文明将一事无成。因此,他慷慨激昂地赞美武器:
枪代表了你自身以外借以生存的希冀,枪是此次征程中抵御孤立无援的终极防身之物,枪是我们与外界之间的调停人,因之是我们的救星。枪支所传递的信息是,外面的世界不过如此,没什么可惧怕的。枪支使我们不再忧虑我们身躯内的生命,它把我们需要的证据献于我们的脚下让我们明白:这是一个有死亡因而才是一个生机盎然的世界。我携枪驰骋荒野,眼光敏锐。我杀戮大象、河马、犀牛、野牛、狮子、豹子、豺狼、长颈鹿、羚羊、各种各样的鸟、还有野兔,还有蛇。在我身后是堆积如山的毛皮、骸骨、不可食用的软骨和排除的粪便。所有这一切都是我奉献给生命的另类金字塔。这是我一生的成就,是我不倦地证明这些死者为异类,因之生命也是异类。7
看来雅阁是一个被枪炮弄晕了头的人。在他的意识中枪是他在荒野赖以生存的工具和救星,同时枪也是维护父亲声音的最有效的工具和延续文明的不可或缺的调停人。因为,有了枪炮就可以按着父亲的旨意任意杀戮、围剿土著的霍屯督人,就可以把他们的幼仔抓来,强迫他们从小就成为他们的奴隶;有了枪炮就可以强迫那些被抓来的女人成为他们永久的“情人”和生产奴隶的工具。显而易见,枪是维护强权政治和父亲尊严的延伸,枪是野蛮的克星,因为它可以使文明发出强悍之音立足荒野。除了把枪视作是支撑个人意志和个人生存的工具外,在意识形态观念上,两人都主张强权政治,而强权政治恰巧是父亲声音的再现。唐恩认为美国出兵越南仅仅是为了证明父亲的权威和声音,是一种反神话8的英雄的举动;雅各认为向南非内陆进行土地殖民的扩张,首要清除的目标是布须曼人,因为这些蛮族人的身上充满兽性,要斩尽杀绝。此外,大纳马夸的霍屯督人也是天生的野蛮人,尽管他们曾经救了他一命,但为了尊严9他还是不能放过他们。因为,他们的孩子戏弄了他的尊严,而他则把其中戏耍他的一个孩子的耳朵咬了下来。为此,他遭到了纳马夸人的驱逐。还有,跟随他一起前来的仆人受到当地土著民族自然天性的影响,都不愿跟他回归文明世界。他对此记恨在心。而且,他一贯的原则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样,在回归殖民点的第二年一天的拂晓时,他与亨德里克·×霍普的远征队“突袭了他们的营地。......一个漂亮的女孩头顶水罐走向溪水边,......一声枪响,那种我所欣赏的干脆利落的枪声,击中了她肩胛骨之间,就像马匹猛踢,把她击倒在地。”紧接着“我如风暴云般回来,在世上这一小块地方密布我的正义之云”,10开始上帝式的报复。而当代的唐恩和他如出一辙,认为越南人忤逆父亲,就该让“他们身陷火海,祈祷奇迹的发生。在火焰的中心,他们的身体闪耀着天国的光芒:在我们的耳朵里,他们的声音回响着。”11这种单一的声音中充满了父亲式的逻辑和强音。这种父亲式的逻辑和强音正是雅各在18世纪中叶对野蛮人征剿和杀戮的主导意识形态,这种殖民者的观念不仅在雅阁身上,而且在当代的唐恩身上一直延续着、流淌着,使得现代的唐恩们比十八世纪的雅各们更灭绝人性,在枪炮的护卫下对那些无辜的越南人又一次实施了灭绝人性的杀戮。
另外,小说中两个男性叙述者及《后记》的编撰者为使“我”的声音的权威化达到极致,为了更好地强化和升华父亲声音在他们身上的再现,他们的做法竟然到了令人难以理解的程度。雅各在第二次到大纳马跨地区实施报复时,极其蛮横无理,甚至在处死手下那四个背叛了他的仆人时,竟荒谬到要求人家死都要死得像苏格拉底、像深林之神马尔绥斯被阿波罗开膛破肚时那样从容不迫地面向死亡,那样不失父亲词典中所规定的尊严和原则。而唐恩则极力推崇“独白”,尤其在《计划》中,他的“独白”就是用飞机轰炸的声音再现父亲的强悍,而且还要通过响彻越南大地上空的无线电波展示父亲声音的无所不在。他认为他个人的声音本来可以畅通无阻,可《越南计划》就是无法真正实施,究其实质,其一是因为他的上司库切的嫉妒;其二是他妻子的妇人之见。这些阻碍了他个人仕途的发展。因此,在汽车旅馆的关键时刻,当他妻子玛丽莲及警察要把马丁(他的小儿子)从他身边带走时,他惊恐地用小刀捅死了他。对此,他并不感到痛心疾首,因为这不是他的过错,是别人不执行父亲的意志引起的后果。这里,我们看到他已经被父亲的声音迷失了心智,丧失了理智和人性。由此看出,两个故事的叙事主体,实际上都是帝国侵略和扩张(父亲的声音)的同谋者、急先锋,像帝国殖民的早期榜样鲁滨逊那样,都在一心一意地张扬、维护、强化、升华和不折不扣地执行父亲的声音。
二、个人型叙述声音:自我中心意识中的颤音
自我中心意识中的颤音是与自我中心意识中的强音相对立的一种声音。这种声音特指来自于人性善的发现和启迪,可是人性善的上升并不总能坚忍挺拔并持之永恒,它总会被来自自我中心意识中的强悍之音以雷霆万钧之势将其压倒。在《计划》和《讲述》两个故事中,叙述者的权威之音偶尔会让位于某种内在的自我怀疑或愧疚之感,因而变得有些凌乱和焦躁不安,如,雅各·库切在《讲述》的结尾处反思自己对纳马跨人的认知时说:“那么,这些霍屯督人真的是野蛮人吗?那他们为什么护理我?他们为什么放了我?他们为什么不杀了我?”13这一连串的为什么终于使他禅悟到:“野蛮是一种生活方式,野蛮蔑视人的生命价值,野蛮从别人的痛苦中得到感官的快乐。可是从他们对我的护理,有什么证据可以指向他们蔑视生命或以别人的痛苦为乐?......我断定,纳马跨人并非真正的野蛮人,我自己就见到过比他们更野蛮的人。”14在自己的反思中,库切终于认识到,文明才是最野蛮的;文明导致蔑视生命价值的悲剧发生;文明是一种完全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发展方式;文明是一切罪恶之源。虽体认到这些,可他还是收不住手。在他回到了殖民定居点的边界时,便开始兴奋起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涂炭生灵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他先用刀刺死了一头离群的牛,接着“干净利落地用箭射中牧牛人的臀部,我喊叫,扔石头,击退了他的进攻。我放纵着自己,整整一天的嗜血和混乱。......这是在殖民地上对财产的袭击,整件事情都够写一本书了。我心中充满了男人的气概,那些不幸的布须曼人的头颅就是这场袭击的成果”。他为自己的嗜血成性感到骄傲和自豪。接着,在到达他自己土地的界标之处,他犹如上帝像一阵旋风降临一般,扑向一只羊,割开了羊的喉咙。“一个无辜的小小生灵,还从没见过它的主人,”。15就被他猎杀了。这就是文明的举动。在这文明的举动中,人们见证的是嗜血和涂炭生灵,而他则把此称作男子汉气概,认为这让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兴奋与满足。此后,仅仅事隔十个月,他又一次踏上了杀戮野蛮人的征程。这次犯下的罪孽更是惨不忍睹。为此,他也禁不住为自己的恶行感到震撼和对自己的所为产生了怀疑。他扪心自问:“在这些人的死亡中我获得了什么?”,“我会遭天谴吗?” 而唐恩在《计划》的结尾处也执着地问:“我是谁?”其实这一答案在小说第三章的开头就已点明:“当我还是一个读小学的规规矩矩的小男孩时,我的房间里藏着一个小小的水晶花园:长矛和蕨叶,赭石和佛青,摇摇晃晃地立在一个果酱罐里头,像石笋一样服从于凝固的生命力。水晶的种子会为我生长。其他物种不会发芽,即使在加利福尼亚。”16在唐恩幼小的心灵中从来就没为善良和人性留有空间,这一点在小说的最后,唐恩的想象与自白中也得到了验证:“我的母亲正在夜色下展开她吸血鬼的翅膀。我的父亲正在外当兵。而在美国心脏的一间小隔间里,我沉思着、沉思着,角落里是我私人盥洗室。我深深盼望着能弄清楚我是谁的过错。”17这一答案已经不言自明,它来自父亲的声音。此外,唐恩一生执着神话研究并把神话研究运用到《计划》的撰写中也足以说明这些思想和观念在他骨子里根深蒂固,而这些根深蒂固的观念就是父亲声音培植的结果。虽如此,人终究是人,无论人是否具有“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的秉性,自我中心意识中的颤音总会不时地颤抖几下,产生出一丝负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