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像刘永济《文心雕龙校释》指出的:“故用典所贵在于切意,切意之典,约有三美:一则意婉而尽,二则藻丽而富,三则气畅而凝。”陆机在《文赋》中主张“会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贵妍”。恰当的用典可以达到“尚巧”、“贵妍”的高妙艺术效果。通过用典,可以言不尽意地表达思想,言简意丰,给读者留下了想象、体味的广阔空间,使不易表达的复杂深曲的情理举重就轻地婉转传出,可达到像钟嵘《诗品》所言“文已尽而意有余”,唐司空图《与李生论诗书》所论“味外之旨”与“韵外之致”的艺术境界。
三、唐代以前的诗歌用典
(一)先秦两汉——用典的史、经学意义
用典虽然起源很早,但先秦用典大都用于散文创作中,诗赋用典情况相对少,或者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可能与诗歌的文坛地位变迁有关系,我们在这里暂不讨论。以《诗经》引用情况来看,洪湛侯先生在《诗经学史》中指出:春秋时主要是言语引《诗》,战国时主要是著作引《诗》。从先秦记人记事的历史散文、明理著述的诸子散文,到两汉以描写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为中心的史传性散文、铺陈夸饰的辞赋,再到议论说理的政论文,那时文人对《诗经》的引用,其文学性特征并不明显,引经据典的目的主要在于引史证事,虽然偶尔出现屈原、宋玉等借用《诗经》语句增添诗歌了文学性的化用,但并不占主流,用典的价值多存在于史学意义中。
两汉间,经学相对发达,整个文学都是经学的附庸,一些当时著名的辞赋家用典也往往旨在证明经学观点,如司马相如的《上林赋》:“游于六艺之囿,骛乎仁义之涂,览观《春秋》之林,射《狸首》,兼《驺虞》,弋玄鹤,舞干戚,……悲《伐檀》,乐乐胥,修容乎《礼》园,翱翔乎《书》圃,述《易》道。”(《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卷二十二)[15]文中所引《诗经》篇目是与其他五经并列,其文学价值也是包含在经学意义中。
随着文学从经学附庸中脱离,用典作为古代文学重要一种艺术手法,它的文学特性逐渐显现。如班彪的《北征赋》:“日晻晻其将暮兮,睹牛羊之下来。寤旷怨之伤情兮,哀诗人之叹时” [16](《文选》卷九),化用《诗经·王风·君子于役》“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化景为情,用景物来描写诗人的情绪感受。除了汉赋外,随着诗歌这种文学类型的日益成熟和发展,诗歌中用典情况也开始普遍起来。如秦嘉《赠妇诗》:“诗人感木瓜,乃欲答瑶琼。愧彼赠我厚,惭此往物轻。虽知未足报,贵用叙我情。”[17](《玉台新咏》卷一)化用《诗经·卫风•木瓜》:“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之意。但是由于汉赋“劝百讽一”的影响,文人用典多注重其伦理道德教化意义,对《诗经》句意的文学性化用,与对《诗经》的经学附庸来说作用也在其次而已。
(二)魏晋南北时期——用典的文学意义
至魏晋南北朝以来,文学自觉时代来临,古代诗歌发展进入第一个高峰期。前代文人作古文时好用典故的艺术手法,同样移植到了诗歌手法中。随着魏晋诗歌地位不断提升,用典逐渐成为诗歌重要艺术表现手法之一,诗歌用典情况开始普遍起来。据统计[18],孔融诗文中用典210多个, 曹植作品中用典约有500处之多,这些典故的出处主要涉及《史记》、《汉书》、《左传》、《战国策》等史书,《论语》、《尚书》、《易》、《礼记》等经书,《韩非子》、《荀子》、《庄子》等子书,《淮南子》、《山海经》等神话传说,《诗经》、《楚辞》、《古诗十九首》等诗集。此外曹丕、曹操,徐干、阮瑀、应玚、刘桢、陈琳、王粲 “三曹七子”诗歌创作中也经常引用典故。
值得注意的是在传统经、史、子典籍之外,选择诸如《古诗十九首》等诗歌用典。还出现了当世诗人诗句的相互引用的情况。如曹植《赠白马王彪》:“谒帝承明庐,逝将归旧疆”“承明庐”一语原出自《汉书·严助传》:“君厌承明之庐,劳侍从之事,怀故土,出为郡吏” [19]原义应为朝臣止宿之处。但在此处经过曹植引申其义,“承明庐”有了入朝觐见或在朝做官的含义。应玚《百一诗》:“问我何功德?三入承明庐”就是承曹植诗意而来的。说明从心理上来说,魏晋文人用典不再迷信经典,遵从以史求实的目的,诗歌用典不再依附于史、经,有了独立的文学性特征。
此特征结合当时时代背景,主要表现为“用典”旨在寄托诗人的政治理想情感。建安时期,政治上的动荡不安,激起了文人强烈的功业意识,追求建功立业成为他们的主要价值取向。如曹丕《至广陵马上作诗》“岂如《东山》诗,悠悠多忧伤”,用《诗经·豳风·东山》之意,抒写临江观兵之时产生的息兵罢战,壮志难酬之情。清人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卷五)评云:“本不能飞渡耳,却作此论,命意据胜。后段使事,借古形己,皆有意义,故但觉雅切,曾无滞累。如此使事,虽多何伤。”[20]又如曹丕在其《猛虎行》中“梧桐攀凤翼,云雨散洪池”之语,典出于《诗经·大雅·卷阿》“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其本意主言凤凰非梧桐不栖之高洁品格,在此则借凤凰非梧桐不栖喻贤才非明君不事,故后世以“凤凰栖梧”喻贤才择明主而事。
诗歌中大量使用典故还是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南朝诗文创作中有以隶事为工的颜延之一派。张仁青《六朝唯美文学》说,“用典隶事,起源甚古,屈宋诸骚,已著先鞭,杨刘张蔡,试用日繁,然多属意到笔随之作,非有成竹在胸也。爱逮建安,始刻意经营,渐趋美备,如应壕《杂诗》太康以后,用典益繁,……陆机之《豪士赋序》、《五等诸侯论》、《吊蔡岂文》、《吊魏武帝文》,以至短篇之连珠犊启,隶事之多,匪惟汉魏所无,抑亦晋文中有数之作”[21] 。正如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爰至齐梁,而后声律对偶之文大兴,用事采言,尤观能事。其甚者,捃拾细事,争疏僻典,以一事不知为耻,以字有来历为高”[22]。南朝文人切实掀起了文学史上“用事为博”的第一个高潮。南朝文人诗作用事繁博,与前人相比,似乎成为一种刻意追求。颜诗的用事密度当属最为突出者,钟嵘《诗品》认为颜延之“喜用古事”[1],宋人张戒在《岁寒堂诗话》中亦说“诗以用事为博,始于颜光禄”[23]。据有学者统计,仅以《文选》录颜诗为例,《赠王太常》共24句,用事就达12处;《应诏宴曲水作诗》共8首64句,用事39处;《还至梁城作》句20,用典10处,用事率皆达50%-60%以上。庚信也是一个用典的能手,如他的《拟咏怀》其四全诗10句,引用《左传》、《诗经》、《毛传》、《后汉书》、《史记》等典籍中的事典、语典句句皆是。
与前代相比,南北朝诗歌用典进一步增加了审美性文学特征,以往诗人囿于用典证事、说理,抒怀,南北朝诗人将“兴”的手法引入用典,以用事发端起兴。如颜延之《秋胡诗》:“椅梧倾高凤,寒谷待鸣律”,首句典出《诗经·大雅·卷阿》:“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第二句事出刘向《别录》:“邹衍在燕,有谷,寒不生五谷,邹子吹律而温至,生黍也”(引自《文选》卷二十一),颜诗以梧桐期盼凤凰飞来、寒谷等待律管的吹奏,寄托了男女相思婚嫁如影之随形、响之应声的意思,起下文秋胡娶妻。杨明先生认为此处即为“兴”。又如谢眺《晚登三山还望京邑》,以“霸埃望长安,河阳视京县”起兴。首句化用王粲的《七哀诗》中的诗句:“南登霸陵岸,回首望长安”,第二句引潘岳《河阳县诗》:“引领望京室,南路在伐柯”。前一句无奈避祸出走,“兴” 乡国愁思;后一句眺望京城,“兴”拳拳报国之情。此处用典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抒发思想情感,更主要的还在于使作品委婉、含蓄、典雅、凝练,使之更富有艺术性、感染力,增加形式美等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