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 本文从音乐作为媒介这一角度,对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做出一个全新视角的阐释。首先,作为传播手段,礼乐曾经是先秦时期礼仪制度的最主要的媒介。但随着文字的发展成熟和广泛使用,文字成为了主要的文化传播媒介,从而使得礼乐失去了它原有的重要性和位置。这是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的媒介技术原因。媒介是人的延伸,礼乐的时代是耳口相传的时代,而随后的文字时代则是视觉拓展的时代。与媒介技术的发展同时发生的必然是文化的巨大变革。春秋战国时代正是中国第一个文化大变革大繁荣的时代。而在这样的时代中,“礼崩乐坏”是各种发展、破坏、革新的“事件”之一,也是一种必然。
[关键词] 礼乐 传播媒介 礼崩乐坏 阐释
一、现有研究概述和本文研究的角度
对于先秦礼乐,现有的研究多从音乐的政治作用或者政治对音乐的利用角度进行研究。研究者一般都认可这样的观点:“……祭神必须娱神,娱神必须有歌舞和乐舞。在礼的进行当中,如果没有乐相配,不仅将失去礼的那种庄严肃穆的气氛,而且礼的节奏和顺序,也将无法控制。”“因此,对于古代社会来说,乐是附从于礼的”。[1]那么,在这样的观点支持下,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的局面的解释,就认为是由于社会的发展,“随着社会历史条件与阶级斗争形势的变化”,使得“装点奴隶贵族‘礼仪三千’的礼乐制度,维持不下去了”;而另一个原因,则是“随着当时各国的交往增加,商业发达,以及地主阶级的兴起,在奴隶主贵族的‘雅乐’之外,另外出现了‘新声’、‘新乐’。”[2]这一观点从社会政治和生产关系发展的角度对先秦礼乐的意义和“礼崩乐坏”的原因进行了解释。
也有观点认为,礼乐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古代中国由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的产物,是专门为巩固奴隶主统治政权与平衡人与人之间(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妻、乡里)的关系,藉以安定社会的工具或手段,最后形成了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必不可少的制度。” “‘礼乐’制度,从上古中国尧、舜时代(约前23一前22世纪)起,直至满清末年(1911),约四千三百余年之久,虽然曾经历了许多朝代的多次兴衰变化,却一直随着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兴而兴、衰而衰、亡而亡。” 该观点认为,礼乐是一种意识形态,当“春秋时期,正处在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转化的过程中,而奴隶社会所产生的‘礼乐’制度,也必然随之而转化。被封建社会所接受,并赋予新的因素。”因此,持这一观点的作者认为,所谓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只是孔子等儒家思想家对礼乐制度随时代变迁这一事实的误读;“礼乐”制度事实上从来没有“崩坏”,不但没有“崩坏”,而且在封建主义时代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延续;“礼崩乐坏”不是指礼乐的崩坏而是指春秋战国时期的一种政治局面。[3]
那么,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究竟是孔子的误读呢还是历史的事实?该怎样解释所谓的“礼崩乐坏”呢?本文从传播学角度对礼乐进行研究,从音乐作为媒介这一技术角度,重新考察礼乐在先秦时期的意义,并且对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做出一个全新视角的阐释。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对春秋战国时期礼乐的崩坏做出探讨。首先,作为传播手段,礼乐曾经是最主要的传播媒介。而随着文字的发达和广泛使用,文字取代音乐成为了文化传播的主要媒介,致使礼乐失去了它原有的重要性和核心位置,而作为音乐的审美性却得到了张扬,因此出现了大量的“新声”、“新音”,这是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的媒介技术原因;而与此同时,与媒介技术的发展同时发生的必然是文化的巨大变革。媒介是人的延伸,礼乐的时代是耳口相传的时代,而随后的文字时代则是视觉拓展的时代。春秋战国时代正是中国第一个政治文化大变革大繁荣的时代。而在这样的时代中,“礼崩乐坏”是各种破坏、革新和发展中的“事件”之一;在这样的时代中,“礼崩乐坏”是一种必然。
二、“礼崩乐坏”的媒介技术原因
音乐是一种耳口相传的媒介,或者说,音乐是通过听觉进行接受的一种媒介。由于音乐具有直观性,与人的感觉器官紧密结合,因此音乐是人类最早运用的媒介之一。远在文字出现之前,人们就利用音乐表现、交流、记录,乃至在仪式中致力于利用音乐控制自然,并最终在礼乐中利用音乐建构意识形态。
“杭育”歌一定是有的;“候人兮倚”则是文字记载的尚没有文字的时期人们表达情感的音乐;而“断竹,续竹;飞土,逐宍”据说则是黄帝时代对狩猎方式进行记录的音乐,想必还通过这种方式互相交流生产经验并代代相传。音乐是早期人类进行交流和传播的主要媒介之一,并且逐渐的,人们在自然中发现音乐规律的同时用它来对应自然规律,并且试图通过对音乐规律的把握来把握自然。《尚书.尧典》说:
“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
《尚书.益稷》:
“予闻六律、五声、八音。”
《吕氏春秋.古乐篇》:
“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昆仑之阴,取竹之嶰谷,以生空竅厚薄钧者,断而节间——共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曰‘含少’;次制十二筩,以之昆仑之下,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
从这些典籍的记载中可以知道,在很早的时代,我们的祖先就认识到了音律。对音律的认识,是对大自然规律的总结,表明了远古人类通过有序化来认识自然,从而在这一认识过程中摆脱自然的束缚。既然在音律中找到了秩序,那么聪明的人类就会将这秩序作为一种参照尺度,应用到对其它事物的认识中去。从最初的仪式音乐就可以看出,那时的人们通过有规律的有序化的音乐来对应着人与自然或者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建构起某种社会秩序。《礼记.礼运篇》说:
“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
《吕氏春秋.古乐篇》里说:“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
从上述文献可以看出,音乐及与音乐相配合的行为背后所要传达的,是对鬼神的敬畏,对自然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模仿。对于远古人类来说,冥冥之中,有些神灵掌控着世界。他们所需要做的,是敬畏神灵,并且把握神灵所掌控的世界的规律。因此,他们在巫术仪式当中也这样命令道:“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礼记.郊特性》)仪式中的音乐从而成为人类认识自然、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使用的最早的传播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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