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农村反贫困机制构建中,政府依然要承担起主要责任,但根本的还应建立以市场手段为支撑点,以贫困人口为本的反贫困框架体系。农业市场化,并以农产品市场化为农村反贫困的重点;建立农民合作组织,使贫困农民成为组织和实施反贫困行动的主体;充分调动民营经济体,推行“市场+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组织)”模式为农民增收;本着教育扶贫的原则,提高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增强贫困人口的自主脱贫能力。
关键词:市场化;农村反贫困;农产品;农民
一、贫困与农村反贫困研究范式
贫困是人类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对贫困问题的探索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历史任务。早期对贫困问题进行研究的马尔萨斯把贫困解释为人口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掩饰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而马克思深刻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指出资本主义制度是无产阶级失业和贫困的根源。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的发展经济学对发展中国家贫困形成的机理及如何由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研究,如纳克斯(R·Nurkse)的“贫困恶性循环理论”、纳尔逊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的“回波效应理论”与“循环累积因果关系理论”、罗森斯坦——罗丹(P·N·Rosenstein-Rodan)的“大推进理论”和刘易斯(W·A·Lewis)的“二元经济模型”等等,这些研究主要从国家宏观层面为发展国家摆脱贫困和实现工业化提供理论依据。但是,没有具体对一国内部的群体贫困和个体贫困进行分析。美国社会学家M·奥珊斯基(Mollie·Orshansky)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出发,提出美国的贫困线以及计量方法,从而开创了国别贫苦研究的先河。但由于Orshansky的贫困概念和标准不能真实反映贫困家庭实际收入、贫困性质以及贫困个体偏好而受到一些经济学家的质疑。由此,Hanveman和Bershadker提出了净收入能力贫困(netearnings-capacity poverty,简称NEC)。迪帕纳·拉扬等从穷人的视角,认为缺乏权力和发言权是贫困的核心因子。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在借鉴前人理论基础上系统阐述了贫困定义、贫困度量(贫困指数)、贫困发生的原因以及与权利的相互关系。阿玛蒂亚·森改变了传统贫困理论的分析范式,从人类的发展观视角建立了全新的理论分析框架,由此也使森获得了199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国内学者针对中国农村贫困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对贫困一般理论的研究。童星、林闽钢提出使用特困线、温饱线、发展线代替单一的贫困线,可全面准确地反映农户生活的层次和差距,并把贫困划分为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唐平、李小云、李周、弓秀云、秦富等提出贫困线确定以及贫困的测量方法。这些贫困理论的一般性研究为揭示贫困形成机理以及扶贫开发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二是对农村贫困形成原因的研究。黄少安,郭灿鹏从制度角度认为,农民的贫困是制度性贫困,是不合理的制度决定了农民贫困、制约了农民致富;邹薇,钱津从人力资本角度,认为农村贫困的根源不在于收入或消费的匮乏,而是由于教育、社会保障、健康等缺乏引起人力资本含量低,劳动主体智力水平低,劳动的复杂程度低;钟超,成德宁从城乡不公平待遇角度,认为我国“重工轻农”以及“城市偏向”政策导致城市和乡村不平等的贸易条件,从而形成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农村贫困与城市繁荣并存。此外,学者张晓,王国敏提出自然灾害往往导致一部分农村人口处于贫困
线上,或使一部分脱贫的人们重新返贫;三是对扶贫措施及战略研究。汪三贵认为,反贫困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于洋、戴蓬军认为政府要制定一个综合性的反贫困战略政策体系以消除贫困;刘文璞、张新伟认为,推进市场化水平,提高贫困地区交易效率和分工水平,是反贫困的战略选择;林毅夫,刘平量认为,促使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是解决农村贫困的关键等。
国以来,我国政府在不同的经济阶段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反贫困战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反贫困历程看,主要采取了三种战略或者模式:即社会救济扶贫模式、制度扶贫模式、开发式扶贫模式。这些扶贫战略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使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质量的提高,扶贫实践的变化,特别是绝对贫困人口总量不断减少,我国贫困性质、贫困的特征、贫困形成的原因都发生了一些变化。由于这种扶贫战略过分强调依靠政府行为,脱离了市场机制,使得扶贫工作只起到“输血”作用,未形成“造血”功能,无法适应这些新的反贫困形势。这些新变化要求扶贫战略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转变,而扶贫战略的转变与调整必须以相应理论为基础。
在长期的农村反贫困活动过程中,我国政府一直作为惟一或基本的主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规模的扶贫工作必须由政府来承担,这是国际社会共同的经验,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扶持贫困人口是政府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但为什么我国长期以政府为主导的反贫困未能使农村贫困人口走上良性发展轨迹并脱贫致富呢?通过对相关文献和具体实践研究发现,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中国扶贫开发模式在动员市场力量、动员贫困人口参与、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根本的在于还没有建立以市场经济为支撑点,以贫困人口为本的反贫困框架体系。
如果从国民待遇公平和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加大政府对农村扶贫的支持力度不仅合情合理,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对我们这样一个贫困人口基数较大的发展中国家,要想从根本上缓解农村贫困状况,政府承担起农村反贫困的主要责任,并作为发展农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主导力量,虽然不是惟一但应该是一个基本、明智的策略!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历经30多年的经济改革与发展,国家财力和物质基础在逐步增强,但由于我国农村反贫困面广而又极具深度,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独自来进行这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难以实现反贫困的终极目标的。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和资源,共同参与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中来。因此,在政府依然作为我国农村反贫困主导的同时,要建立以市场经济为着力点,以发展为导向,以权利赋予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与的反贫困新机制。
二、农产品市场化是农村反贫困的重点
推动农产品市场化运作,让农民走上新型农业经济发展之路。而农产品市场化要依托农业市场化环境。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农业经济也从计划经济逐步过渡到市场经济,使农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但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我国农业活动中的问题也日渐突出。现阶段,我国农业经济随着短缺经济时代的结束和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必须寻找新的市场和出路。把握市场经济的特点,加快农业市场化进程,是我国农业进一步发展的根本方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