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水费是一个关系到灌区与用水者协会生存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水价的制定又必须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水价调整的幅度应在农民用水农户的可承受范围之内。选取内蒙古三个地区的10个用水者协会为例,从水费占生产成本、水费占农业产值、水费占净收益的比重三项指标分别分析农民用水户水费经济承受能力,采用支付意愿分析方法分析了参与式灌溉管理模式下农户的水费心理承受能力,从中得出内蒙古三个地区用水者协会模式下的灌溉水费基本在农户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大部分协会的水费仍有一定的上升空间。
关键词:用水户;用水者协会;水费;承受能力
一、概述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府在灌溉管理上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灌溉系统老化失修、灌溉面积萎缩、灌溉效益低下,灌溉用水低效率和农业生产力下降等。世界各国几乎普遍认为现有许多灌区的这些问题,主要是源于财政收支难以平衡,而这在很大程度上与管理体制有关,所以日益增加的财政负担和低效的管理被认为是导致这些问题的两个主要原因。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许多国家采取了灌溉由集体管理向农民组织或其他私营实体管理转变(Vermillion,1998)的方式,掀起了灌溉管理组织改革的热潮
[1]。改革的核心是实现灌溉管理权责的分权化,主要的改革方式是参与式管理,即鼓励农民用水户更多的参与到灌溉管理中来,将灌溉系统的管理权由政府机构移交给农民用水组织或其他非政府组织,参与式灌溉管理的具体组织形式就是成立用水者协会(Water User Association, WUA)。
我国于1992年从国外引进了这种模式,并首先在湖北、湖南进行研究试点。1997年开始又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区”中,选择山东、河南、江苏、河北、安徽五省进行“经济自立灌排区”的试点,探索总结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自立灌区发展路子和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结合大中型灌区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工作,也开展了“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改革试点。1996年水利部农水司在都江堰召开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确定了“结合我国国情,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参与式灌溉管理模式”的工作方针,要求各地选择试点,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全国各地尤其是大型灌区均不同程度地开展参与式灌溉管理的试验和推广工作,仅内蒙古地区已成立规模不等的用水者协会600多个。
二、参与式灌溉管理下用水户水费承受能力分析的必要性
推行参与式灌溉管理的过程中,水费是一个关系到灌区与用水者协会生存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水费核定与收取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灌区农户的灌溉用水积极性与收入水平,影响灌溉管理部门的水费收入以及灌区水资源的持续利用。水费收得太高,超出农民的能力之外,农民有意见,会质疑协会存在的必要性。但如果水费标准过低,协会和灌区运行经费不足,势必会影响灌区和协会的可持续发展,也达不到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实现灌区经济自立的目的。因此,必须顾及各方面的利益,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而农民是水费制定时要特别关注的

项目基金:本论文得到内蒙古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的支持 (项目批号:NM001Z001) 。作者简介:赵立娟(1981—),女,内蒙古赤峰市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管理
一方,因为农户是灌溉水价的承受主体,因此水价的指定必须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其承受能力是连接水价标准与水费计收率的桥梁和纽带。灌溉水价标准的制定和调整需要准确地估计农民用水户的综合承受能力,水价调整的幅度应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在供水成本核算基础上,分析用水者协会管辖范围内的用水户对水费的承受能力,对确定合理的水价标准,确保水费按时足额收取,推动用水者协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分析方法与数据说明
(一) 分析方法衡量用水户的水费承受能力主要采用两个指标,一是经济承受能力;二是心理承受能力。其中经济承受能力是基础,对心理承受能力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对用水户经济承受能力评价方法,世界银行在对各国水费在农业生产中的比重进行综合分析的过程中,以水费占净效益的比重来分析农民的承受力,认为该比重在25%-40%时农民完全可以承受。我国的研究学者一般以水费在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来分析农民的承受能力,主要考虑到农民用水进行灌溉时,水是一种生产要素,要素成本的大小将左右农业生产总成本及农业生产利润,并直接影响农民的实际收入,最终影响到农民对水价的经济与心理的承受能力。也就是说农民水价承受能力的决定性因素,主要在于灌溉投入成本对农业生产成本和对生产利润的影响程度
[2]。因此,本文在分析农户水费承受能力时首先分析水费投入对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的影响,并进一步通过水费占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的比重等指标来评价农民水价承受能力。另外,农户对水费的心理承受能力主要采取支付意愿方法(Willing To Pay, WTP)来分析农户在心里上对水费的最大支付意愿、合理支付意愿期望值各是多少,以此来确定研究区域内农民对灌溉水价的平均支付意愿。关于农民灌溉水价心理承受能力的研究方法,已有学者对此作了深入研究,河海大学陈丹,陈菁(2005),褚琳琳(2008)等采用环境经济学中的条件价值评估法研究了农民灌溉水价的心理承受能力
[3][4]。这些研究表明,条件价值评估法能较好地反映农民对供水服务的支付意愿,表现为农民灌溉水价的心理承受能力,因此本文将借鉴其研究方法来分析用水户的心理承受能力。
(二) 数据说明本研究所依据的数据来自于2008年10月内蒙古世行三期灌溉项目“内蒙古农民用水者协会运行与管理问题”课题组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和托克托县三个旗县区的面接式调查数据。
临河区位于中国北方、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居
河套平原腹地,坐落在黄河“几”字弯上方,拥有亚洲最大的一首制自流灌区——河套灌区,有“塞北江南”和“塞外明珠”之美誉。河套农业得黄河水自流灌溉的便利,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优质硬质小麦、油料葵花、河套蜜瓜、苹果梨、蕃茄、枸杞、黑瓜籽、二狼山白山羊绒等8大名品,是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的粮、油、糖商品和名、优、特、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土默特左旗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大青山南麓富饶的土默川平原上,耕地531万公顷,人均0.24公顷,居全国首位,是呼和浩特重要的农业旗。托克托县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位于自治区中部、大青山南麓、黄河上中游分界处北岸的土默川平原上。境内有华北地区提水能力最大的麻地壕扬水站和扬程最高的毛不拉扬水站,形成了两大黄灌区。托克托县的粮食作物主要以玉米、小麦为主,是呼和浩特市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三个地区均为农业大县(旗、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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