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环境
1.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市管县体制是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产生的,可以说,计划体制是市管县体制的关键性变量。计划体制下的政府是高度集权的全能型政府,增加管理层级是政府管理的需要。在转型期间,计划仍是政府管理经济的主要手段,计划经济的理念在政府管理中仍占据着主导地位。市场经济则是与计划经济截然对立的经济形态,它是运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和商品自由流动的经济形式,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开放程度和范围日益扩大。市场机制客观上要求突破传统行政区划的限制,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配置资源和进行商品的生产、流通。如果说,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成熟催生了“市管县”体制,那么,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则预示着市管县体制走向终结。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市管县”体制的局限性日益暴露了出来,如行政干预仍充斥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市域之间形成新的行政壁垒,市与市之间产业结构趋同,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浪费现象严重等,即人们常说的“行政区经济”或“诸侯经济”现象,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发展。要打破市域之间的经济割据和区域封锁,只有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使资源在省域这一更大的空间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商品在更大的时空范围内组织生产和流通,这样才能适应成熟的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为实行“省管县”体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2.物质财富的增长和省级政府财力的增强
自1949年至1978年的近30年时间,由于实行了重意识形态、坚持自力更生的发展战略,中国经济发展缓慢。据统计,自1953年至1978年,我国人均GDP增长率按可比价格计算,仅为2.5%。若以1956年为基期,至1978年,22年国民收入年均增长5.3%,人均国民收入年均增长3.3%。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自1978年至2007年,我国人均GDP增长率按可比价格计算,达到9.76%,195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只有824亿元,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也仅为3645.2亿元,到2007年已达到246619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81元增加到2007年的18885元。与此同时,地方财政收入和省级财力状况不断改善。以江苏省为例,2003~2005年江苏省地方财政总收入分别为1164.29亿元、1398.83亿元和1868.26亿元。在财政收入快速增加的同时,省级政府可用财力也大幅度增加,2006年江苏省省级可用财力超过700亿元。[4]地方尤其是省级政府财力的增长极大地增强了省对县、市的调控能力,这是推行省直管县(市)体制的坚实的经济基础。
3.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
改革开放前的20年,中国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包括基本的消费,如粮、棉、布、住房、食用油等,提高缓慢。近30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上升,1978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过343元,到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78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4761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由1978年的210.6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72534.2亿元。另外,居民实际消费水平由1978年的每人每年184元,提高到2007年的每人每年7081元,同时居民的食物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不断减少,即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1995年以前,我国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在50%以上,农村居民在58%以上。2006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5.8%,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3%,这意味着我国城乡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已处于从小康向富裕过渡的阶段。人民群众收入的稳定增长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以及与此相伴的观念的转变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均预示着人民群众乃至全社会承受改革所带来风险的能力增强,这为以省管县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体制改革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5]
4.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
从18世纪到21世纪末的世界现代化进程包括第一次和第二次现代化两大阶段。第一次现代化指从农业时代向工业时代、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过程及其深刻变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等发展水平是衡量第一次现代化实现程度的重要指标。第二次现代化指从工业时代向知识时代、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工业社会向知识社会、工业文明向知识文明的转变过程及其深刻变化,其典型特征是知识化和信息化等。根据《中国现代化报告2007》显示,2005年,中国34个省级地区中,香港、澳门和台湾已经完成第一次现代化;北京等7个地区第一次现代化实现程度超过90%,福建等14个地区第一次现代化实现程度达到80%—89%。中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已经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6]可见,中国大多数省份尚处在向第一次现代化迈进的进程中。(详见表一)
表一:我国第一次现代化实现进程
1978年以来,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仅为17.9%,工业化程度为62.3%。截至2006年底,我国的城市化率达到43.9%,工业化程度达到76.2%。同时,我国的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第一产业产值比重及其就业人数比重不断下降,第二、三产业产值比重及其就业人数比重不断上升,如1978年第一、二、三产业产值比重为27.9:47.9:24.2,就业人数在三产业中的比重为70.5:17.3:12.2,而截至2006年,第一、二、三产业产值比重变为11.8:48.7:39.5,就业人数在三个产业中的比重变为42.6:25.2:32.2,可见,我国的产业和就业结构不断改善。随着经济的增长,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以交通运输业为例,1978年铁路营业里程是5.17万公里,2005年达到7.54万公里;1988年以前中国尚没有一条高速公路,2005年高速公路里程达4.1万公里。[6]所有这些,都为省直管县(市)体制的实施创造了便利的条件。
三、文化环境
1.中国地方政府体制的历史文化传统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不过当时,郡一级组织尚缺乏经济方面的职能,就其性质来说,它只是军事领导机关而不是地方政府。只是到了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郡的性质才发生改变,真正成为地方最高一级政府单位。秦为了对广阔地域实行有效的管理,在全国统一实行郡县制,全国设置40多个郡,郡下设县约1000多个。汉承秦制,且郡县制有了新的发展。西汉时大封功臣和同姓诸侯王,国与郡县并行,有郡(或国)、县两级制度,也有国、郡、县三级制,到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后,才完全实行郡(或国)、县两级地方体制。汉武帝时期在郡、国之上设13个州(部),代表汉王朝监察所辖的郡、国,到东汉末年“州成为地方的一级行政实体”,地方行政体制实际上演变成州、郡、县三级制。魏晋南北朝时期,整体上沿袭了州、郡、县三级地方体制。隋及唐初,地方实行州县或郡县两级制。但是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唐太宗时期在州之上设道,道起初是虚级,后逐渐演变为一级正式的行政区划。此后直至宋代,地方都保持三级层次结构。元朝实行行省制度,省起初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不久演变为固定行政区。元朝在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形成了行省—路—府或州—县四级的地方层级结构。明清时期基本沿袭了元朝的地方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