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难点:薄弱学校的改造
教育发展不均衡导致一些相对落后的学校出现办学水平低、教育质量差、学生发展滞后等问题。为了改变这类学校的落后面貌,美英两国都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
美国政府针对相对落后学校办学思想和管理模式缺乏新意,决定引进社会力量改造这些学校,具体措施是开办特许学校和让企业参与办学。所谓特许学校,就是州或市政府与一些团体、企业及个人签订协议,将某些办学能力弱的公办学校交给他们举办的具有不同特点的学校。特许学校的公办性质不变,但学校的承租人的办学行为不受州、地两极政府教育管理部门的办学规章制度束缚,享有学校一级行政财政管理以及教学方式的一切自主权。企业参与办学,就是针对一些公立学校办学缺乏活力、效率低,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改进仍不明显,政府决定准许企业直接介入教育领域,参与学校的建设与管理,这类由企业开办和管理的的学校称为控股公司学校。这类学校共同的特点是追求以较抵的成本提供较高的教育服务质量。
针对那些发展滞后的学生,美国政府采取了“补偿教育”策略。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从中央联邦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开始为少数民族和贫困家庭的儿童制定大规模的教育补偿方案,通过增加投入资金、改革课程内容和转变教育方式等,以补偿这类儿童在智能和社会发展方面的不足。
英国政府为了改造薄弱学校,通过管理权的招标,吸引教育以外的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薄弱地区学校的管理和运作,从而为薄弱学校带来新的管理思想、经验和资金,以迅速提高这类学校的办学质量,从而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具体措施就是制定并实施了“教育行动区”计划。教育行动区一般设在薄弱学校比较普遍的城镇和乡村地区。在这些地区,原先以地方教育当局为主导的教育管理体制已无法迅速扭转学校的不良状况,为了提高这些地区学校的教育质量,政府允许社会各界特别是私营工商企业均可提出申请,接管行动区内的公属学校,教育行动区内的学校享有一些政府赋予的特殊权利,如自主开设课程权、自主招聘人才权、获得政府特区补助权等。在“教育行动区”计划运行的几年里,英国在加强薄弱学校的学校建设、提高管理经验和推进教育改革等方面都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日本政府,在预防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方面,措施做得比较好。所以,在日本基础教育中,薄弱学校并不普遍存在,也就不存在薄弱学校的改造问题。
(四)特色:结合国情,灵活采取措施
虽然,美、日、英等三国同属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但各国毕竟有不同的国情,所以,在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策略方面,也各自存在鲜明的特色。限于篇幅,这里只谈略谈主要的几点。
美国是一个十分相信市场规律的国家,美国为了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也引用市场的力量。美国较早实行就近入学政策。然而,进入20世纪80年代,这一政策受到挑战,主要原因是多年的就近入学制度,使得许多学校由于缺乏灵活的激励机制,而变得管理不善,教育质量低下,教育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面对这一状况,美国的一些地区采取了择校制度和教育券等改革措施,以破除公立学校的垄断局面,强化学校的竞争意识。择校制度,就是破除就近入学的限制,准许不同学区的学生跨区入学。为了给家长提供更多的选择,美国政府开放基础教育,准许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由此而出现了的特色鲜明、低价高效的特许学校和企业控股学校,为美国的基础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这样,家长的选择更多了,学校的竞争更激烈了。教育券制度,也是为了提高学校的竞争意识,政府将补助的学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放给家长,家长可以用教育券来支付所选学校的学费或是支付学生所选修课程或参加的项目等。这样,学校只有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来吸引学生,从而才能得到更多的教育券。美国的择校制度和教育券制度,强调竞争,看似与均衡发展相矛盾。其实,均衡发展不等于低质低效发展,在均衡基础上的竞争,是为了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
日本在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特色是学校建设的标准化和师资队伍的流动性。日本的《学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每一所中小学校的校舍面积、师资水平、图书设备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不得违法。所以,日本的中小学校的都是统一标准的办学条件。日本的中小学教师被认定为国家公务员,他们的工作岗位是定期流动的,在同一学校工作的时间往往不超过10年,新教师不超过6年就,必须调换工作的学校。同时,日本政府采取乡村教师补贴政策。由于在不同学校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基本相同,在日本,师资的定期流动制度并没有多大阻力。日本政府的这些政策,一方面保证了中小学具备大致相同的办学条件,基本实现了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但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竞争,也带来学校办学效率不高、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
英国政府在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突出特色是:研究现状,发现问题,拟订行动计划,对症下药,让存在的问题一一得到解决。比如,为了改造薄弱学校,政府制订了“教育行动区”计划;为了提高城市学校的教育质量,政府执行了“追求卓越的城市教育”计划、为了改变处境不利地区和群体的教育状况,政府实施了“教育优先区”计划等。英国政府通过这一系列计划的实施,基本解决了所针对的问题,大大促进了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 美英日等三国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策略对我国的启示
近年来,随着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已基本实现。但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就是其中之一。东部与西部地区的差距、城市与农村的差距、不同民族之间的差距、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等现象,都是普遍的客观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我国基础教育整体的发展水平构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制约着我国基础教育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并危及我国的民族团结、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因此,着力解决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既是一个教育发展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中国与美日英等国,虽然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教育体制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但美日英等国在努力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本着“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广泛吸取世界各国的文明成果”的原则,他国的经验可以为我国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以有益的启示。
(一)我国要重视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并将其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
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奉行的实际上是一种“农业哺育工业和农村支援城市”的发展战略。[6]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有失公平的政策,确实很有效,在比较短的时期内,我国就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了比较全面的工业体系和比较强大的国防力量。如果说建国之初,采取这一发展战略,还有迫不得已这一理由;今天,在我国各方面建设都已取得长足发展,经济实力也也跃升世界强国的背景下,仍然不去改变这种状况,就难以让人接受了。罗尔斯在《正义论》开篇中所说:“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和废除。”[7]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我国政府今后在政策的制定上,应该将公益、公正、正义等作为重要的价值追求。具体在基础教育发展领域,就是要将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今后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