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已有相当多的省市区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但是,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很多都是“换汤”不“换药”。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本质是为了实现城乡居民在社会福利及各种社会权利上的统一,这才是户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这一方面,深圳市近期的户籍制度改革给我们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4.取消户籍“附加值”,恢复户籍制度本原功能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户籍制度普遍具有以下特征:户籍制度的内容只包括出生、死亡、婚姻和迁移等基本事项,公民的户口身份统一并平等,户籍管理多由民政部门负责,户籍制度完全贯彻自由和平等,不具有控制人口自由迁徙、分配社会资源和治安管理等其他功能,其唯一的目的和功能是统计人口信息。
要想恢复以人口统计为核心的户籍制度的本原功能,最关键的是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各种特权与功能。这是户籍制度改革走出困境的根本出路。要想剥离户籍上的“附加值”,就应该改变以往依据户籍分配社会福利,而以纳税人纳税为依据来分配社会福利。因为公共产品是靠纳税人的纳税形成的,而诸如教育资源等公共产品的分配不可能实现绝对的平等,纳税与福利相联的制度,可以形成纳税人间相对的公平和社会秩序。
5.加强户籍制度的法治化
法治最首要的要求是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观念。其根本就是树立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权威。我国目前基于户籍划分而形成的公民在身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严重违反了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的平等和自由。仲大军在批评中国的户籍制度时说,现在的问题“不是落实政策的问题,而是落实宪法的问题了” 。这一评论确实点到了当今中国户籍制度改革问题的要害。因此,我们首要的是重新树立宪法的权威。
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认真梳理我们的法律和制度,尤其与宪法规定和基本精神相违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尽快的完全废弃,以实现我们设定的社会目标——法治化社会和国家。如果我们无视法律制度或政治体制对任何一个人平等权利的肆意剥夺,那么谁又能保障我们自己不是下一个受害者呢? “任何旨在为歧视某一部分居民而制定的法律、政策,到头来会让所有人遭受损害” 。
加强户籍制度的法治化,必须取消现在实行的暂住证制度。当代中国户籍制度人为地把公民固定在户口所在地,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工作和生活必须办理暂住证才能在自己的国家合法“暂住”。甚至于更糟糕和可笑的是在自己所买的房子中长期合法“暂住”。这显然严重违背了法治关于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
为了加强户籍制度的法治化,目前我国应该尽快制定出一部有中国特色的户籍法。我国一直沿用的仍是五十年前计划经济时代制定的《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的一些内容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而且随着我国宪法和刑法的修改,其中的一些法律术语早已废止。这种状况显然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
参考文献
[1]万川:当代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回顾与思考.中国人口科学.1999,vol. 1:23
[2]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 138-139.
[3]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等.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5——追求公平的人类发展.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46
[4]童大焕.我们要为城市化付出多大的代价.东方早报社论2007.09.02.
[5]史言信.新兴工业化道路: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51
[6]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国人口网
[7]张庆五,张云.从国外民事登记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改革视窗2003.vol. 5:21
[8]孙仲民.户籍制度改革要采用渐进方式. 理论界.2007.vol.2:35
[9]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2006——2007年: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50-51
[10]易锋.让“常住人口”成为公共决策依据.中国财经报,2008.02.19.
仲大军.中国社会内部的巨大冲突---户籍分别.中国的危机.北京: 改革出版社,1998.197-211
[11]歧视最终会伤害所有人.新京报2007.03.31.源于河北青年报2007.03.28.文章报道:石家庄市的一些城市居民在邻近县买房居住,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他们办理暂住证。类似的事件例如北京的画家村宋庄的“小产权”房的官司。
《中国介入心脏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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