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石油是一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目前在我国的国家利益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始于2007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得国际石油价格从147美元急剧下跌到40多美元[1],这使得众多石油生产国的石油收入大幅减少,有的甚至遭受了资本外逃、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冲击,导致其出现了财政资金匮乏,到期外债难以偿还,融资困[1]难等不利局面。此外,此次金融危机也使得西方发达国家不论是经济基本面还是金融体系都受到了严重冲击,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失业人数明显增加,财政收入急剧减少,外债明显增加,这使得西方国家无暇顾及海外市场,对外投资贷款的能力大幅削弱。而目前的中国一方面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对原油等能源消费急剧扩张,近十年来,中国的石油供需矛盾突出,进口石油依存度不断增大。2008 年进口石油依存度已达49.8%[2],而据国际能源署(IEA) 预测2010 年进口石油依存度将达到61%,如此巨大的石油进口需求要求稳定的海外石油供给。
另一方面,中国目前持有2万亿外汇储备,在美国试图转嫁危机,美元面临贬值的关键时刻,中国抓住机遇,把部分美元资产转换成油气等资源性资产,创造性地和俄罗斯、巴西、哈斯克斯坦、委内瑞拉等国在2009年上半年签订了“石油换贷款”的协议,通过向这些产油大国提供巨额长期贷款的方式获得稳定的石油供给,使得中俄在多年悬而未决的石油管线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也使得中国在与巴西等拉美国家的石油合作中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口。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石油换贷款”这一模式是在金融危机爆发以后,能源生产国和能源消费国给取所需、优势互补的背景下产生的。目前关于这一议题的研究并不多见,只有一些报刊杂志对此有跟踪性的事实报道,其中尤以中俄、中巴为多,只能够提供事实性的资料。高建、杨丹、董秀成(2009)[3]是少有的关于此问题的学术性文章,他们从这一模式的动因分析,意义、风险等几个角度对这一模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尤其罗列了中俄、中巴、中委、中哈等国协议中的还款方式、贷款用途等信息,为我们进一步的分析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王秀强(2009)[4]从石油生产国和消费国两方面的角度分析,提出贷款换石油的双赢模式,但同时也提出了要理智签约、缩短还款时限等一些政策建议。但不论是报道还是分析,都只是文字性的论说,缺少相应的理论框架,这又为我们的进一步探索预留了空间。
将博弈论的方法用于分析国际能源问题,已经有一些学者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周勤(2003)[5]借助价格拍卖模型分析中日两国的能源政策的博弈,首先得出的是一个不完全信息条件下静态博弈的贝叶斯纳什均衡,随后,作者用两个博弈矩阵证明了日本政府给予日本公司补助使得中日公司的报偿结构向着有利于日本的方向转变。庞昌伟、张萌(2010)[6]运用俄欧能源博弈收益矩阵,以俄罗斯施压、不施压,欧盟不顺从、顺从为基本变量,用一阶导数的方法求出各自的均衡解,然后分别从俄国和欧盟收益的变化分析对对手的选择的影响,最后比较好地揭示出二者在能源领域既相互依存有相互斗争的现状。徐斌、黄少卿(2010)[7]考虑到虽然“重复博弈”、“质押”等双边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双方以合作作为均衡解的概率,但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多边机制。并从完全信息的静态交易模型出发,逐步引入“重复博弈”、“质押”等变量。
“石油换贷款”模式其实是一种国际机制,据此,H.Lorne Carmicheal and W. Bentley Macleod (1997)[8]在他们建构的模型中指出,在关系刚开始产生的时候,赠送礼物的社会习俗能够产生信任与合作。作者进一步谈到,一些礼品即使是在很低的消费量上,也可能并没有什么使用价值;但尽管这些礼品本身可能没什么价值,但这种制度(institution)却是有自身作用的,这其实就涉及到了质押在合作中所起的作用,这一观点对本文的构思产生了有益的启发。
二、中俄、中巴合作内容简介
据俄《生意人报》2009年2月18日报道,俄罗斯此次获得的中国贷款是俄罗斯历史上最大的一笔贷款[9]。从2009年1月中旬中俄石油换贷款谈判进入政治协商阶段以来,到2009年4月下旬中俄正式敲定这笔250亿美元的石油换贷款协议,这场艰难的谈判总共历时3个月。[10]其实,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中俄之间开始了“拉锯式”的艰难谈判。在2008年的10月、11月和12月,双方进行了三轮谈判,前两轮因在贷款利率和供油方式上的严重分歧无果而终。在第三轮谈判中,两国的合作终于出现了转机。到2009年2月,俄能源部长访华时,这一合作项目才出现了重大突破。
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国分别向俄罗斯石油管线巨头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Transneft)和国有石油企业俄罗斯石油公司(Rosneft)提供100亿和150亿美元贷款,共250亿美元。俄罗斯则以石油为抵押,以供油偿还贷款,从2011 年至2030年按照每年1500万吨的规模向中国通过管道供应总计3亿吨,石油价格以俄石油运到纳霍特卡港的价格为基准,随行就市。目前俄方每年向中国通过铁路运输的石油供应不受该协议影响,并增加至1500万吨。[11]利率是双方关心的一个焦点问题,此前媒体报道采取固定利率,约为 6%左右,“双方最后敲定的利率与Libor(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即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挂钩,为防止Libor本身可能发生的大幅波动,双方又设置了可作出相应调整的价格公式。”[12]但不管怎么样,正如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能源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驻俄罗斯前武官王海运对媒体所说的:“即使是中方有所妥协,也只是战术上的‘吃亏’,从战略上看,解决了中国了长期能源安全问题,俄罗斯则由此获得了亟须的大笔资金,最后达成的是一个双赢结果。”
与中俄的“石油换贷款”协议被两国普遍看好相类似,最近在中国和巴西之间展开的“石油换贷款”的合作模式也被称为“经济危机关键时刻”的明智抉择,对两国的能源合作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且具有较强的借鉴作用和影响力,使得中国与拉美地区进行能源合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与中俄之间的山重水复,柳暗花明式的历经磨难的谈判相比,中巴之间的合作显得相对顺利。巴西总统卢拉访华期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就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签署了为期10年的100亿美元的双边贷款协议,根据此协议,双方同意增加巴西到中国的原油出口量。协议规定2009年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向中石化集团旗下的Unipec Asia(联合石化亚洲公司)子公司每天出口15万桶原油,每日出口15万桶原油,从2010起至2019年每日出口20万桶原油,相当于每年1000万吨原油。[13]
巴西石油公司还在巴西宣布,它已另外签署协议,每天向中石化出口6万—10万桶重油。协议立刻生效。这个数量占巴西石油公司日产量的5%左右。巴西石油公司还与中石油签署谅解备忘录,每天向其供应6万桶重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