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着诸多困境和难题,主要原因是政府监管包揽。本文认为,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中引进组织间网络理论,把涉及我国食品安全的各个利益攸关者,政府、消费者、产业界、社会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构建成监管网络,使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化,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开创了一种新视角。
[关键词] 食品安全监管 利益攸关者 组织间网络 科层制 市场制
[Abstract] China's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is facing many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the main reason is government regulation monopolizes all rights. This article believed that introduces inter-organizational network theory in constructing our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involving the various subjects of interests, the government, consumers, industry, social intermediary organizations and the media, to form a monitoring network. So China's food safety monitoring network initiated a new perspective for China's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construction.
[Key words]: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stakeholders;inter-organizational network; Bureaucracy; market system
一、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家食品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关系到每个食品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社会的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由于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食品消费也从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和安全转变。适应这一需要,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起来。如国家出台了《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建立了政府安全监管分工管理的体系,包括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注意加强 “环节管理”,即根据从“农田到餐桌”供应链环节进行分段管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也趋于增强,社会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也愈益密切关注。这些对于食品安全监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如此,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仍然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一些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爆发出来,如近几年的 “福寿螺”、“瘦肉精”、“红心鸭蛋”、“大头娃娃”、“毒米毒面毒油”、“三鹿奶粉”等食品安全问题,就显示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脆弱,也引发了人们的深入思考。本文试图从组织间网络的视角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进行探讨。
二、组织间网络理论及其在食品安全监管分析中的价值
20世纪70年代末,在市场需求、技术范式和管理理念发生重大变革的背景下,企业间网络得到了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企业间合作的方式来组织生产和交易活动。这一现象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
丹尼斯等学者(Dennis Maillat,OlivierCrevoisier and Bruno I,ecog),从多维的角度对组织间网络的定义:第一,经济维度。组织间网络的出现及其演变可以用交易费用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第二,历史维度。组织间网络是各种行为者基于信任、相互认同、互惠和优先权形势等所组成的长期关系系统,是随时间推移组织交易的一种手段,不是静态的,而是处于不断演变之中的,路径依赖的历史分析方法可以对这种演变进程提供基本的洞察力;第三,认知维度。组织间网络是大于个别行为者(企业)诀窍综合的集体诀窍的储存器,这种组织方法的优势是允许集体学习过程得以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展开,如超越企业边界的技术开发学习过程;第四,规范维度。所有组织间网络都是由旨在确定每个成员的义务与责任的一套规范所定义的,这些规则划定了集体活动的领域,并确保与其外部环境相比,组织间网络受到始终如一的规制。[1](480-486)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组织形式和规模的拓展,人们把目光更多投向网络治理机制这一领域。多数文献都预设组织网络的运作逻辑或治理机制是信任,认为网络中信任机制建立在组织间的人际关系之上。通过人际关系间的纽带形成共同价值观与道德观,通过社会关系形成的制约,以及关系互动中所塑造的集体身份认同,共同促使大家去履行承诺,不轻易从事机会主义行为,以免破坏自己在社会网络中的信誉,降低相互之间的信任感。
目前的关于组织间网络理论的研究和运用主要集中在企业领域,在公共管理领域中也仅仅限于地方政府横向关系的研究。其实,在特定组织环境下,组织间网络相对于市场与科层制具有降低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因此,组织间网络理论也可以在公共管理领域得到广泛运用。
在笔者看来,组织间网络理论对于分析食品安全监管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理论界普遍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深层原因实质上就是市场失灵和政府规制失灵同时并存所导致。主要表现为,目前我国市场发育很不充分,如市场主体发育不良、现代企业组织不发达、市场体系不健全、价格和竞争机制不完善,政府退出后,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与此同时,由于政府功能定位不当,对于市场不能有效调节本应通过政府规制来调节的领域,政府规制没能及时跟进,如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滞后、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完善、监管机制缺乏协调性和连续性、食品安全的执行过程中缺乏规范化、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社会监督和问题处理机制缺位以及有关引导食品工业发展特别是食品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产业政策欠缺等。这种市场失灵和政府规制失灵并存的局面导致我国食品市场秩序的管理出现真空状态,也就致使我国现阶段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发生。如果说,在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时,割裂市场与政府的联系,只是片面的强调政府或市场的作用,不能很好的把政府与市场联系起来共同发挥作用,让政府与市场缺少桥梁和纽带的连接,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来说只能是望洋兴叹,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完善我国食品监管体制,需要推进食品监管的理论研究。我们认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可借鉴组织间网络理论,把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利益攸关者有机地整合起来连结成监管网络,把这些利益攸关者变成为食品安全的行动者。这可以成为改善食品安全监管的一条可行路径。
三、我国食品安全利益攸关者在监管中的地位
食品在人类生产生活中居于特殊地位,由其引发的有害效应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将是全方位的。从市场经济角度看,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的利益攸关者有政府、消费者(社会公众)、生产者和经营者、非营利组织(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等方面,他们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所起到的作用不同。
1.政府监管的主导地位
由于食品市场有着不同于其他产品市场的多个重要特征,使食品安全管理不同于一般消费品的管理,除依靠市场主体建立在维护自身利益基础上的自律来规范外,更要依靠政府超经济的强制力量来规范,即政府主要实现制度和法律层面监管。目前我国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政府部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比较明确,还建立健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机制,政府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导者,包括追究责任、检查受害者、赔付受害者、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社会安抚等制度和法律层面的工作。这样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所有期望、所有压力和所有责任都在集中在政府身上,政府承担了整个社会监护者的角色,这也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埋下了深深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