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结束后,需要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传统的考核评价模式主要是根据考试结果作为教学效果的依据。在信息化教学过程中,传统的评价方式不足以全面衡量教学效果,需要根据教学组织方式,通过在线测评、课堂点评、知识竞赛、企业评价等多种方式来综合测评教学效果,注重评价的过程性、多元性和动态性。
五、《税法》课程信息化教学反思
在互联网加教育的大背景下,《税法》课程的信息化教学设计采用了视频、微课、网络课堂等多种信息资源,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凸显了四化优势,即教学过程信息化、学生参与个性化,交流形式多样化、考核评价多元化。
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和角色实训法,进一步向翻转课堂迈进,学生通过互联网获取优质的教学资源,构建学生自主学习的学习环境,真正实现学为主体,教为主导。
在逐步到来大数据时代,信息化的高度发展必然带来教育的信息化改革。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创新地运用信息技术,才能为学生的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效的学习工具,提高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 王晓玲.浅谈信息化教学设计的思考和实践[J], 中国市场,2015 (7) .
- 刘青、李雪平. 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设计[J], 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 2013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