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服务能力不强。职教集团牵头单位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的强弱直接影响着集团内成员及社会各方合作意愿的大小和彼此合作时间的长短。但令人遗憾的是,很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的社会服务能力并一定能吸引到企业的参与。
5.利益共享不够。从校企合作看,学校的合作意愿要高于企业的合作意愿。从院校合作看,高职院与中职校的合作意愿要高于高职院校之间的合作意愿。从校政合作看,政府与学校的合作意愿不是很高。职教集团成员间互惠互利的动力机制尚不完善,利益共享解决得还很不够。
6.运行机制缺位。当前我国职教集团的动力机制、政策机制和保障机制明显缺位,成员之间虽然达成了利益共赢的共识,但是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不实,直接阻碍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发展。
四、促进职教集团发展的思路
(一)加强宏观调控
一是政府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行业、学校、企业等在集团化办学中的权利与义务。二是政府要在成立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种关系。三是政府要搭建平台、提供信息服务等,引导职业教育机构面向市场,搞活机制,自主办学。
(二)多层保障机制
要想深入、广泛地开展职教集团, 必须从国家、地方到学校、企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一是国家层面的保障机制。应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逐步完善职教集团保障机制。二是地方政府的保障机制。三是高职院校内部的保障机制。如学校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深入研究、开展职教集团。四是企业保障机制的建设。如在人力资源部中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与学校方面进行联系。
(三)提升服务能力
1.加快专业建设。第一,要按照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设置专业,优化专业设置。第二,要共同制订专业标准。第三,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第四,要共建品牌特色专业。第五,要共同进行专业评估。第六,要共同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推进资源共享。第一是共建共享实训基地。第二是开放共享优质教学资源。第三是整合共享数字化教学资源库。
3.提供人才服务。集团内企业优先接受和安置成员学校的毕业生,整合成员学校的就业资源,实现由自发输出向有组织输出转变,由粗放输出向品牌输出转变,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4.探索联合培养。第一,积极探索高、中职院校联合培养。第二,积极推进高职院校联合培养。第三,大力鼓励校企联合培养。
5.扩大社会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在科研上,一是共建研发机构。二是共组开发团队。三是建立研究基金。四是开展科研立项。五是共建高新技术企业。在培训上,一方面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共同制订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采用脱产、半脱产、双休日班、夜校等形式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另一方面集团内企业为职业院校培训“双师型”教师。在服务上,利用职业教育集团的实训基地平台,为行业提供技能鉴定,组织行业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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